第3章

书名:契约已满,续约终身  |  作者:free闫哲  |  更新:2026-05-30
概三秒钟,然后拿起一块吃了。
“那是我明天的早饭。”他说。
“现在已经十二点了,那就是今天的早饭。”她咽下去,说,“而且你吃了三块了,剩下的两块你不打算明天吃了吧?”
“你怎么知道?”
“你吃披萨的习惯是先吃带肉的,留到最后的一定是素食的那块。”她指了指剩下的两块,“这两块都是素的。你打算留到明天早上,然后大概率因为觉得不好吃而扔掉。”
他被她说得愣了两秒。“你是不是给所有人都做用户画像?”
“我只是观察力比较强。”她把包装盒盖上了,“那盒我明天帮你带一份楼下的三明治,算扯平。”
第二天早上,他门把手上果然挂了一个纸袋,里面装着一份火腿芝士三明治和一瓶鲜榨橙汁。便利贴上写着:“不客气,记得按时吃早饭。”
从那以后,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就固定下来了——井水不犯河水,偶尔井水觉得河水太吵,河水觉得井水太闷。相安无事地住了三个月,他对她的了解仅限于三件事:
一、**打电话的频率大概是每周三次,每次通话都能让她在房间里至少沉默十分钟才走出来。有一次他在客厅调照片,听到她在房间里说了一句“妈,我自己的事情能不能让我自己做主”,语气平静得像在念设计说明,但门缝里透出的光映着她的影子,那个影子在床边坐了很长时间。
二、她做的饭不好吃。不是难吃到咽不下去,而是每一道菜都精确得像是用量杯量过的——盐永远放得刚好在“有味道”和“不够咸”之间,每一块肉的大小都差不多,连摆盘都要做到对角线对称。他有一次忍不住说了一句“你做菜像是在完成KPI”,她没反驳,因为她说她知道。
三、她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但这件事他不打算告诉她。
星期六下午两点四十,林青璇站在衣柜前面,第三次换衣服。
第一套是白T恤加牛仔裤,她觉得太随意了,像是去买菜的路上顺便约了个会。第二套是那条藏蓝色的连衣裙,她觉得太正式了,像是刚开完方案汇报会。第三套是一件浅灰色的针织衫搭阔腿裤,她对着镜子看了几秒,觉得这个可以。
然后她把针织衫脱了,换回白T恤。
算了,穿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对面那个人是不是跟网上一样。
她出门前检查了一遍包:手机、钥匙、钱包、纸巾、口红——不是用来补妆的,是紧张的时候会下意识转着玩。所有东西都在,所有东西都有它该在的位置。她深吸一口气,关上了门。
走到楼道口的时候,正好撞见苏景琛从外面回来。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工装外套,背着一个旧得褪色的帆布包,脖子上挂着一台胶片机,看起来像是刚从某个城市的边缘地带采风回来。他看到她,脚步顿了一下,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约会?”他问。
“关你什么事?”她说。
“你换了三次衣服。”
“你——你怎么知道?”
“你出门的时间比你平时周末出门的时间晚了四十分钟,但你下楼的时候脚步声很轻,说明不是睡过头,而是在犹豫穿什么。”他说这话的时候面无表情,像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而且你今天涂了口红,你只有两种情况下会涂口红,一是有甲方汇报,二是要见重要的人。”
林青璇咬了咬牙。“你观察力也挺强的。”
“过奖。”他侧身让开路,“祝你约会顺利,别把人家甲方得罪了。”
她从他身边走过去,走到第**台阶的时候忽然停下来,回头看了他一眼。
“你周六都不出门的吗?”
“等一个消息。”他说。
“什么消息?”
“重要消息。”他笑了笑,那个笑里有一点点她说不上来的东西,像是一张曝光过度的照片里唯一一块还保留着细节的阴影。
她没再问,转身出了楼道。
下午两点五十八分,林青璇到了福临门。
这家餐厅开在南京西路上,是那种老上海人爱去的本帮菜馆,红木桌椅,水晶吊灯,墙上挂着几幅不知道是谁画的水墨画。**之所以爱这里,是因为这里“有档次”而且“菜量实在”,在***评价体系里,这两点同时达到的餐厅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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