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名:前夫以为我在食堂颠勺,却不知我是他主审律师  |  作者:十二国成  |  更新:2026-06-08
辈子土豆。
从律所出来,我站在写字楼门口,算了一笔账。
六个月实习期,每月缺口至少一千五。六个月就是九千。
加上陈磊欠的六千抚养费。
一万五。
我卡里有八千块存款。
还差七千。
我给我妈打电话:"妈,能借我五千吗?"
"借钱干啥?"
"我要换工作。"
"换什么工作?食堂不好好的吗?"
"我考了个证,可以去律师事务所上班。"
"律师?你?"
电话那头我妈笑了。
不是开心的笑,是那种"你在说什么胡话"的笑。
"你一个大专毕业的,当什么律师?别异想天开了。食堂稳定,包一顿饭,离朵朵学校近,你折腾什么?"
"妈——"
"我没钱借你。**看病还欠着两万呢。"
电话挂了。
我站在写字楼门口,被六月初的太阳晒着,后背全是汗。
手机响了。
陈磊发来一条微信:"抚养费下周给你转,别催了。"
下面跟着一张照片。
他和方瑶带着陈可在海边度假,三个人笑得很开心。
**是三亚的某个五星级酒店。
他欠女儿六千块抚养费,去三亚度假。
我把聊天记录截了图,存进一个叫"证据"的相册文件夹里。
这个文件夹里已经有三十七张截图了。
每一张都是他拖欠抚养费的记录。
我以前不懂法的时候,只会生气。
现在我懂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讼。
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我把手机揣回兜里,骑电动车去接朵朵。
路上经过一家打印店,我停下来,打印了一份民事**状。
原告:周朵朵,法定**人:周沫。
被告:陈磊。
案由:抚养费**。
打印费两块钱。
这是我第一次用自己学的法律知识,做一件真正的事。

辞职那天,赵姐把我叫到办公室。
"想好了?"
"想好了。"
"你在食堂干了两年,虽然是临时工,但好歹稳定。外面找工作哪有那么容易?"
"谢谢赵姐关心。"
"我不是关心你,我是缺人。你走了一号窗口谁顶?"
"小敏可以。"
赵姐哼了一声:"小敏?她打个菜能把汤洒一地。"
我没接话。
赵姐看着我:"你是不是找到什么好工作了?"
"去律师事务所。"
赵姐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跟我妈一样的笑。
"你?去律所?做什么?前台还是打扫卫生?"
"做实习律师。"
赵姐的笑僵在脸上。
"你开玩笑呢?"
"我考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证。"
办公室安静了五秒。
赵姐张了张嘴,又合上。
"那你……走吧。手续找后勤处办。"
我点了下头,转身出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赵姐在后面说了一句:"别回来。"
我没回头。
不知道她是好意还是讽刺。
都无所谓。
当天晚上,我在出租屋里收拾东西。
把食堂的工作服洗干净叠好,准备明天还回去。
朵朵趴在桌上画画。
"妈妈,你不去食堂了吗?"
"不去了。妈妈换了新工作。"
"什么工作?"
"律师。就是帮别人打官司的人。"
朵朵想了想:"像电视里那种,穿西装,站在法庭上说话的?"
"对。"
"那妈妈要穿西装吗?"
我看了眼衣柜。
里面挂着三件T恤,两条牛仔裤,一件食堂发的冲锋衣。
没有西装。
"妈妈会买一件的。"
朵朵眼睛亮了:"妈妈穿西装肯定很好看。"
我摸了摸她的头。
第二天,我去了汉正街,花一百二十块买了一套黑色的西装外套和裤子。
试衣间的镜子里,我看着自己。
三十一岁,皮肤因为常年在后厨待着,被油烟熏得有点暗。手上有切菜留下的细小疤痕,指甲剪得很短,没有美甲。
但穿上西装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个人了。
不是食堂的帮厨,不是陈磊的前妻,不是谁的女儿谁的妈。
是周沫。
一个即将成为律师的人。
我对着镜子站了一会儿,把西装脱下来,仔细叠好,装进袋子里。
出了店,路过一家二手书店,我进去翻了翻。
找到一本
阅读下一章(解锁全文)
点击即可畅读完整版全部内容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