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你别什么都管,管好你的试管去。"
我没有再问。
但那天晚上,等所有人都睡了以后,我去翻了垃圾桶。
药瓶被周淑芬用塑料袋裹了好几层扔在最底下。
我把它带回了实验室。
第二天,我让蒋小鹿帮我做了成分分析。
结果出来的时候,蒋小鹿的手一直在发抖,报告递给我的时候差点掉在地上。
"叶老师,这个药里面有铊化合物的衍生物。微量,但如果长期服用的话。"
她没有说下去。
不用她说,我比谁都清楚长期低剂量铊摄入意味着什么。
它会慢慢破坏造血功能,导致贫血、免疫力下降、反复感染。
症状和那种罕见遗传性血液病几乎一模一样。
我在实验室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一早,我从医院档案室调出了囡囡从出生到现在的全部病历和血液检查记录。
然后我做了一件事。
我从冷冻库里取出了囡囡三个月大时第一次发烧抽的血样。当时因为做**检查,多留了几管备用,一直冻在那里。
五年前的血样和现在的血样,放在一起做对比分析。
三个月大的那份血样里,铊化合物浓度为零。
现在的血样里,铊化合物代谢残留的累积浓度,和长期低剂量摄入的特征完全吻合。
也就是说,囡囡三个月大之前是健康的。
她不是天生就有病。
是有人从她三个月大开始,一点一点地往她身体里喂毒。
三个月大。
那正是周淑芬搬来和我们同住、开始"帮忙带孩子"的时间。
我把检验报告打印出来,对折两次,放进白大褂的口袋里。
然后我洗了脸,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去找了一个人。
那个人叫马志强。
四十七岁,重刑犯,因持刀伤人被判十二年。
三个月前从监狱转到我们医院的特护病房,因为他被确诊了那种罕见的遗传性血液病。真的得了,不是被人喂出来的,是基因层面的。
他是我的特效药目前唯一符合条件的临床受试者。
伦理委员会批了,条件是首例临床必须在本院完成,受试者不能是研究者的直系亲属。
这条规定是我公公陈国栋在会上提出来加的。
当时我就在想,他为什么要加这一条。
如果囡囡真的得了这种病,作为爷爷,他不应该想尽一切办法让囡囡第一个用上药吗?
除非他知道囡囡用了也没用。
因为囡囡得的根本不是这种病。
他加这条规定,是为了把药的首例临床使用权控制在医院手里。
说得更直白一点,是控制在他手里。
一支特效药,一个已经被陈明远用我的名义转出去的商业开发权,一个可以被包装成"陈氏家族科研成果"的重大医学突破。
陈国栋在这家医院当了二十年副院长,还有三年退休。
他需要一个足够重的**,让自己在退下去之后依然有话语权。
而陈明远需要的更简单。
他要把我踢出局,把专利完全变成他的,然后带着这个成果去参加下个月的国际医学交流会。
在那个会上,他会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宣布特效药的临床成功。
所有的功劳,所有的荣誉,所有的商业利益,都和我没有关系。
而我的女儿,会继续"生病"。
因为只要囡囡一直病着,我就一直有动力留在实验室里干活。等他们把所有东西都吃干净了,再随便扔一个"治愈"给囡囡。
或者,干脆不治。
一个病弱的孩子,在他们眼里不过是控制我的工具。
工具坏了,扔掉就是。
马志强靠在病床上,隔着**和护栏看着我。
"叶医生,你今天脸色不好。"
"没事。马志强,我来跟你确认一件事。药的临床同意书你签了,但我要告诉你,这支药有风险。目前没有在人体上用过,动物实验的数据是好的,但谁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安全。"
他笑了一下,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嘴。
"叶医生,我一个蹲大牢的人,多活一天赚一天。你别替**心,倒是你自己。你那个女儿,我听护士说了,病得不轻。你这药先给我用,她怎么办?"
"她的事我有安排。"
我没有再问。
但那天晚上,等所有人都睡了以后,我去翻了垃圾桶。
药瓶被周淑芬用塑料袋裹了好几层扔在最底下。
我把它带回了实验室。
第二天,我让蒋小鹿帮我做了成分分析。
结果出来的时候,蒋小鹿的手一直在发抖,报告递给我的时候差点掉在地上。
"叶老师,这个药里面有铊化合物的衍生物。微量,但如果长期服用的话。"
她没有说下去。
不用她说,我比谁都清楚长期低剂量铊摄入意味着什么。
它会慢慢破坏造血功能,导致贫血、免疫力下降、反复感染。
症状和那种罕见遗传性血液病几乎一模一样。
我在实验室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一早,我从医院档案室调出了囡囡从出生到现在的全部病历和血液检查记录。
然后我做了一件事。
我从冷冻库里取出了囡囡三个月大时第一次发烧抽的血样。当时因为做**检查,多留了几管备用,一直冻在那里。
五年前的血样和现在的血样,放在一起做对比分析。
三个月大的那份血样里,铊化合物浓度为零。
现在的血样里,铊化合物代谢残留的累积浓度,和长期低剂量摄入的特征完全吻合。
也就是说,囡囡三个月大之前是健康的。
她不是天生就有病。
是有人从她三个月大开始,一点一点地往她身体里喂毒。
三个月大。
那正是周淑芬搬来和我们同住、开始"帮忙带孩子"的时间。
我把检验报告打印出来,对折两次,放进白大褂的口袋里。
然后我洗了脸,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去找了一个人。
那个人叫马志强。
四十七岁,重刑犯,因持刀伤人被判十二年。
三个月前从监狱转到我们医院的特护病房,因为他被确诊了那种罕见的遗传性血液病。真的得了,不是被人喂出来的,是基因层面的。
他是我的特效药目前唯一符合条件的临床受试者。
伦理委员会批了,条件是首例临床必须在本院完成,受试者不能是研究者的直系亲属。
这条规定是我公公陈国栋在会上提出来加的。
当时我就在想,他为什么要加这一条。
如果囡囡真的得了这种病,作为爷爷,他不应该想尽一切办法让囡囡第一个用上药吗?
除非他知道囡囡用了也没用。
因为囡囡得的根本不是这种病。
他加这条规定,是为了把药的首例临床使用权控制在医院手里。
说得更直白一点,是控制在他手里。
一支特效药,一个已经被陈明远用我的名义转出去的商业开发权,一个可以被包装成"陈氏家族科研成果"的重大医学突破。
陈国栋在这家医院当了二十年副院长,还有三年退休。
他需要一个足够重的**,让自己在退下去之后依然有话语权。
而陈明远需要的更简单。
他要把我踢出局,把专利完全变成他的,然后带着这个成果去参加下个月的国际医学交流会。
在那个会上,他会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宣布特效药的临床成功。
所有的功劳,所有的荣誉,所有的商业利益,都和我没有关系。
而我的女儿,会继续"生病"。
因为只要囡囡一直病着,我就一直有动力留在实验室里干活。等他们把所有东西都吃干净了,再随便扔一个"治愈"给囡囡。
或者,干脆不治。
一个病弱的孩子,在他们眼里不过是控制我的工具。
工具坏了,扔掉就是。
马志强靠在病床上,隔着**和护栏看着我。
"叶医生,你今天脸色不好。"
"没事。马志强,我来跟你确认一件事。药的临床同意书你签了,但我要告诉你,这支药有风险。目前没有在人体上用过,动物实验的数据是好的,但谁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安全。"
他笑了一下,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嘴。
"叶医生,我一个蹲大牢的人,多活一天赚一天。你别替**心,倒是你自己。你那个女儿,我听护士说了,病得不轻。你这药先给我用,她怎么办?"
"她的事我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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