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替我活三天,我给你五百万  |  作者:爱吃板栗烧鸡翅的蒲蒲  |  更新: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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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默,沉默的默。这名字是我那没见过面的亲爹取的,据说他临走前只留了这两个字,说希望我"默默活下去"。结果我真就默默活了二十八年,活成城中村一间十平米隔断房里的一堆霉味。我送外卖这些年,养成了一个习惯——见到可疑的事就随手录下来
那天下午,我正在吃泡面。红烧牛肉味,袋装的,两块五一包。水刚烧开,门被敲响了。
"谁啊?"我**面条喊。
没人应,继续敲。三下,停,再三下。很有礼貌,像收租的房东,但房东上周才来催过,不至于这么勤快。
我端着泡面去开门,门缝里先看到一只灰色西装袖口,接着是腕上的表——那表盘亮得能当镜子照,我下意识照了照自己,胡子拉碴,眼窝发青,活像刚出土的文物。
然后我看到了他的脸。
我手一抖,泡面汤溅到拖鞋上。烫,但我没缩脚。
"哥,"他笑了,那嘴角扬起的弧度我每天早上刮胡子时见过无数次,"我叫林喧,比你晚出生三分钟。"
我低头看看拖鞋上的油渍,又抬头看看他。一样。眉毛一样,鼻梁一样,连左眼皮上那道小时候磕出来的浅疤都一样——我的是左眼,他的也是左眼。
"你……"我嗓子发干,"你走错门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到我面前。照片泛黄,边角卷了,上面两个婴儿并排躺着,脖子上挂着长命锁。一个刻着"默",一个刻着"喧"。
"养父母那边我都有资料,"他说,"你要是不信,我可以带你去做DNA。不过——"他往屋里瞥了一眼,目光扫过我的泡面锅、掉漆的桌子、墙上渗水的霉斑,"我觉得没必要浪费那个时间。"
我侧身让他进来,下意识摸了一下门框上藏着的旧手机。不是因为我信了,是因为我想看看,一个跟我长得一样的人,怎么能在这种地方站得这么笔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他确实皱了。进门时,他鞋底蹭到了地上的一团纸巾,表情有一瞬间的崩裂,但很快恢复。
"坐。"我指了指唯一的椅子,自己坐床上。
他从包里掏出一份合同,一张***,推到我桌上。***是黑色的,我没见过,但听说过——据说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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