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弃糟糠娶白月光,我携孕检归来  |  作者:知晚不装  |  更新:2026-06-02
都说时间能冲淡一切。我觉得说这话的人,一定没在前妻的婚礼上躲过柱子。离婚两年,我以为自己早就翻篇了。直到那天晚上,她穿着婚纱从我面前走过,靠过来在我耳边说了五个字:"你果然来了。"当天凌晨三点,一个陌生号码发来消息。"我想见你。明天下午,旧雨。"旧雨,是我们以前常去的那家茶馆。第二天她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推到我面前。我打开一看,脑子里全是嗡嗡声。那是一张医院检查报告。"三个月了。"她说。我盯着报告上的日期,往前推三个月,那是她婚礼之前。"是他的吗?"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看着我。"如果我说不是呢?"
......
正文:
前妻婚礼躲于柱后
都说时间能冲淡一切。
我觉得说这话的人,一定没在前妻的婚礼上躲过柱子。
滨江大酒店,六楼宴会厅,我站在最靠墙的那根罗马柱后头,手里端着杯半温不凉的红酒。
厅里两百来号人,杯碟碰得叮当响。
灯光全打在台上那一对人身上。
她穿的白纱不是蓬蓬裙那种,是缎面的,收腰,拖尾不算长,走起来像一道安静的水痕。
新郎替她整了一下头纱边角,她侧过头冲他笑了一下。
笑得很得体。下巴微微收着,嘴唇弧度刚好。
但她的眼睛没动。
我太清楚了。她笑的时候如果眼尾往下弯,是真高兴。嘴上在笑眼睛不跟,那就是在撑场面。
今晚属于后者。
这种区别在场三百个人里大概只有我看得出来。
也只有我会在意。
我为什么会来?上午刷到一条朋友圈,共同好友发的九宫格,配文"新婚快乐",定位滨江大酒店。
我当时在刷牙,满嘴泡沫,对着镜子愣了两秒,把牙膏吐掉,去翻衣柜。
挑来挑去穿了那件深灰色西装。
她以前说过我穿深灰色最有精神。
出门的时候我在玄关站了一会儿,最后把袖扣摘了。
太刻意。
我不想让任何人觉得我还放不下。
放不下?
我们离婚两年了。
七百多天,够一个人重头来过,够一个人彻底烂透。
我走了中间那条路,不好不坏地活着。上班画图,下班回家,偶尔跟周瑾喝几杯,偶尔盯着阳台上那条灰色围巾发呆到后半夜。
以为自己好了,以为翻过这一页了。
直到此刻,靠在这根柱子后面,看着她和另一个男人并肩站在台上,我才发现自己从头骗到尾。
司仪在念词,什么"无论顺境逆境、富裕贫穷"。
五年前我和她也站在类似的台上,她念到"我愿意"三个字的时候,哭了,妆全花了。
我笑她,说你这妆花了比没花还像个人。
她踹了我小腿一脚,穿着高跟鞋踹的,疼得我龇牙。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脚是她对我下手最轻的一次。
离婚是她提的。
"过不下去了。"
就四个字。
没有**,没有家暴,没有第三者,什么狗血的理由都没有。
就是慢慢地把日子过成了白开水,然后白开水也凉了。
搬走那天她只带了一个行李箱,门口站着看我。
我说,围巾忘了。
她说,不要了。
然后电梯门合上。
那声"叮"很短,但我听了三个月。
敬酒重逢暗藏玄机
台上在交换戒指。
新郎接过司仪手里的盒子,打开,里面的钻戒被灯光照得直晃眼。
她把左手伸出来,手指很瘦,跟以前一样。
她的手一直很瘦。以前冬天她的手冷得跟冰棍似的,总往我口袋里塞。我说你自己买个暖手宝,她说暖手宝能有你口袋暖?
现在她的手被另一个男人握住了,戒指推上无名指。
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左手,那里空荡荡的。
当初的戒指我收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没扔,也不戴,就搁在那儿。
该敬酒了。
人群开始流动,新人从主桌开始一桌一桌地走。
我缩了缩身子,把红酒杯挡在脸前面。
我坐的这桌靠边,按顺序应该排在最后几桌。
同桌的人我一个不认识,都在小声说新娘好看新郎条件好,门当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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