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每一张都是证据。
证明张婷不仅冒领了"救人"的功劳,还收下了一个通缉犯的巨额酬金。
周六中午,我在火锅店遇到了一个人。
老周让我去前厅收桌子,我端着托盘走出去,差点撞上一个穿灰色夹克的男人。
他三十岁出头,寸头,坐在角落的卡座里,面前摆着一碗清汤锅底,几乎没怎么动。
他在看手机。
屏幕上的画面,我只扫了一眼,血就凉了半截。
是张婷那条救人新闻的视频。
他反复看了三遍,然后把手机翻过去扣在桌上,抬起头,目光扫过整个大厅。
那个眼神,不是食客的眼神。
是猎人在辨认猎物的眼神。
我低下头,端着托盘快步走回后厨。
背后出了一层冷汗。
他们来了。
比我预想的要快。
我躲在后厨的储物间里,透过门缝看着那个男人。他又坐了二十分钟,结了账,走了。
从头到尾没跟任何人说话。
我掏出手机,犹豫了很久。
要不要提醒张婷?
手指在屏幕上悬了半分钟,最终还是锁了屏。
不。
她自己选的路。
我提醒她,她会信吗?她只会觉得我嫉妒她,想吓唬她把钱吐出来。
更何况,我一旦开口,就等于承认那天晚上我在场。
那我就从"无关人员"变成了"知情者"。
知情者,在那帮人眼里,同样是要灭口的对象。
我不能冒这个险。
我只能确保一件事:所有的线索,都指向张婷,不指向我。
晚上回到出租屋,我做了第二件事。
我用第三个账号,在本地最大的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
标题是:"有没有人觉得那个救人女孩长得好好看?求扒更多信息。"
内容很简单,就是把张婷的采访截图贴了上去,夸她漂亮,问有没有人认识她。
帖子发出去半小时,就有人开始回复了。
"认识认识,我同事的朋友。在某某公司上班的。"
"她男朋友好像是做二手车的。"
"这姑娘之前在某某商场做过柜姐,我买过她的东西。"
互联网时代,一个人的信息就像纸糊的墙,戳一下就透。
我要做的,就是帮张婷把这面墙戳得更透一些。
让所有想找她的人,都能轻轻松松地找到她。
下一周,事情开始加速。
周一早上,我刚到火锅店,老周就拉住我。
"沈念,你那个闺蜜,上电视了。"
他把手机递给我。是本市卫视的晨间新闻,张婷坐在演播室里,妆容比上次更精致,对着镜头侃侃而谈。
主持人问她:"张小姐,听说被救者给了你一笔丰厚的酬谢,你打算怎么用这笔钱?"
张婷笑得端庄大方:"我打算拿出一部分做公益,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剩下的,可能会用来创业吧。我一直想开一家自己的花店。"
主持人感动得不行:"你真是一个善良又有规划的姑娘。"
我把手机还给老周,没说话。
公益?花店?
她连我那五万块都没转,还公益呢。
中午的时候,张婷给我发了条消息。
"沈念,周三晚上有个饭局,你来当我助理。帮我拎包、拍照、发朋友圈。"
"什么饭局?"
"一个电视台的导演请我吃饭,说想给我做一期专题节目。平民英雄系列。"
"到时候你就说你是我的生活助理,别提你在火锅店洗碗的事,丢人。"
我盯着屏幕上"丢人"两个字,拇指关节捏得发白。
"好。几点?"
"六点半,江景一号。你早点到,帮我占个好位置。"
江景一号。全市最贵的私房菜馆,人均消费两千起。
张婷以前连门口都不敢站,怕被保安赶。
现在她要在那里当座上宾了。
用一个***的钱。
周三傍晚,我提前半小时到了江景一号。
穿着我最体面的一件白衬衫,头发扎了个低马尾。站在门口等张婷的时候,迎宾小姐看了我两眼,大概在判断我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六点二十,张婷的车到了。
马强开的车,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
"新买的?"我看着那辆车问。
张婷从副驾下来,挎着一个我上周在她朋友圈里见过的包。
"嗯,马哥说既然有钱了就别委屈自己。"
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皱了皱鼻子。
"就这身?算了,你站我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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