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父母离婚带走哥哥姐姐却丢我寄宿十年,如今回来做什么  |  作者:彩虹小黑马  |  更新:2026-05-29
我爸妈离婚那天,把家里那张八仙桌锯成了两半。
锅碗瓢盆、旧棉被、院里的两只鸡,都被他们摊在地上算得清清楚楚。
只有三个孩子算不平。
我爸抢走了我妈带来的继兄,说男孩能撑门面。
我妈带走了我爸带来的继姐,说女孩懂事,将来最贴心。
他们共同生下的我,反倒没人要。
十年后,继兄成了镇上最大的家具厂老板,继姐成了县医院最年轻的主治医生。
我爸妈又一前一后找上门来。
我妈拉着我的手哭:「小芫,妈老了才明白,养得再好也是别人家的,哪有亲生的贴心。」
我爸也抹着脸说:「你哥姓周,厂子再大也不跟我一个姓。你才是我的亲闺女。」
他们把一句亲生说得像一块迟到的糖。
我看着他们身后那辆借来的面包车,问:「十年没养过的孩子,现在想起来,会熟吗?」
我家的分开,比村口杀猪还热闹。
那天早上,堂屋里站满了人。
二叔按着账本,三姨端着茶碗,村干部坐在门槛旁,鞋底沾了一圈泥。
我爸林建国拿着一把锯,盯着八仙桌说:「这桌子是我爹留下来的,凭什么给她?」
我妈许桂兰抱着胳膊:「你爹留下来的?这十年谁擦的桌子,谁在上头给你一家人摆饭?」
「擦两下就成你的了?」
「那你吃十年饭,怎么没吃出半点良心?」
两个人吵到最后,我爸真把桌子锯了。
木屑落在地上,像一层脏雪。
我站在墙角,书包带断了一根,手里攥着昨天没吃完的半个馒头。
村干部咳了一声:「东西分完了,孩子也得说清楚。周远跟谁,林曦跟谁,小芫跟谁?」
周远是我妈**留下的儿子,比我大六岁。
林曦是我爸前妻留下的女儿,比我大五岁。
我叫林芫,是他们俩结婚第三年生的。
照理说,我最该被争。
我爸先开口:「周远跟我。他是男孩,学木工有劲,跟着我不亏。」
我妈立刻说:「林曦跟我。她成绩好,我供她上学。」
村干部看向我:「小芫呢?」
堂屋一下安静。
我爸别开脸:「学校不是能住校吗?让她住校。生活费我和桂兰一人一半。」
我妈接得很快:「对。她也不小了,能照顾自己。」
三姨忍不住说:「她才十岁。」
我妈皱眉:「十岁怎么了?村里十岁的孩子都能洗衣做饭了。她从小就闷,在哪儿都一样。」
我爸把锯往墙边一放:「就这么定。别再拖了,今天还得搬东西。」
村干部看着我,像想说什么,又被我爸妈一左一右堵了回去。
「小芫,你自己说。」我妈蹲下来,声音放软,「你是不是愿意住校?学校里有饭吃,还有同学,多好。」
我看着她袖口新缝的花边。
那是她给林曦做裙子剩下的布。
我点头:「愿意。」
我爸松了口气。
我妈也笑了:「这孩子懂事。」
那天他们谁都没问我怕不怕。
傍晚,我被送到镇小学宿舍。
宿管阿姨翻着登记本:「家长电话写谁的?」
我爸说:「两个都写。谁方便谁接。」
我妈补了一句:「她平时没什么事,不会乱打电话。」
宿管阿姨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把半个馒头塞进书包最底下,怕被人看见。
他们走的时候,林曦坐在我**自行车后座,怀里抱着新的棉被。
周远坐在我爸的三轮车上,脚边是两套新工具。
我站在宿舍楼下,听见车轮碾过石子的声音。
没人回头。
住校第一周,我就知道生活费是个笑话。
我爸说好每月十五号给三十块。
我妈说月底补三十块。
十五号那天,我在小卖部门口等到天黑。
老板娘问:「小姑娘,你买不买?不买别挡门。」
我说:「我等电话。」
电话响了三次,都不是找我的。
第二天班主任把我叫去办公室。
林芫,你饭卡欠费了。家里人没给你钱?」
我低头看自己的鞋尖:「给了,在路上。」
班主任叹气,拿了两个馒头给我:「先吃。明天叫家长来。」
我没叫。
我用公用电话打给我爸。
那边很吵,刨木头的声音一阵阵传来。
我爸说:「你哥拜师要交钱,我这边紧。你找**,她带个女孩花不了几个钱。」
我又打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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