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书名:故人何不返,春花复应晚  |  作者:佚名  |  更新:2026-05-22
字,笔锋劲力,“赠阿念”三个字我怎么看都喜欢。
先生留了话,又去城里上课了。隔壁王大婶让我去她家吃饭,我摇头拒绝了。
“我要给先生做饭!”
王大婶笑,“我们阿忧真是越来越贤惠了,先生一定喜欢你!”
我的耳颊泛起粉红。
我认认真真做好饭,便捧着毛笔,坐在石阶上,看着上面写着的“赠忘忧”傻笑。
我本来没有名字,村里人都叫我傻丫头。
只有两个人叫过我名字。
一个是养我长大的婆婆,她死前拉着我的手,第一次没叫我傻丫头,而叫我丫丫,她说,“这世上谁会在乎一个傻子,我死后你可怎么办啊!”
一个是先生。
他向摔倒的我伸手,“你不是傻,只是与常人相比,忘掉了许多忧愁罢了,你以后可以跟我姓,叫作,季忘忧!”
先生给我取名字,还给我刻字,已经对我很好了!至于他想不想其他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傻笑,手中的毛笔却一不小心咕噜咕噜的滚出去!
我连忙站起身,看着毛笔滚过草地,被一块小石子挡住前路。
我松了口气,刚要去捡,一只绣花鞋踩了下来。
我趴在地上,茫然抬头。
一张明媚的脸出现在我眼前,她细声细语,“这是你的毛笔吗?不好意思啊,被我踩坏了!”
虽然说着,她脚下的动作却没有丝毫松的打算,反而碾了碾。
竹制的笔身顿时四分五裂。
那人满意笑了,开口,“我叫余念,是余太守的小女儿,只是一支普通的毛笔,我赔你好吗?”
愤怒挤压着我的胸膛,我恨恨的看着她,“你是故意的!”
余念看着我,眼神中有厌恶,有得意,“我怎么会故意呢?我有的东西,远比这好多了!”
说着,一旁丫鬟从提着的书**里面拿出一只做工更加精细,更加光泽的一支毛笔。
我认出来,那是昨天先生在书房做的。
先生说送给学生,眼前这个就是他的学生吗?只是这女子,好像有些眼熟,有些像,那画中的女子。
我情不自禁凑近,想再看的仔细些,却被那个丫鬟一把推倒在地,今日穿的新衣裳也弄脏了。
“臭傻子,离我们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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