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何不返,春花复应晚

故人何不返,春花复应晚

佚名 著 现代言情 2026-05-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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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念,季忘忧 主角
heiyanxiaochengxu 来源
热门小说推荐,《故人何不返,春花复应晚》是佚名创作的一部现代言情,讲述的是余念季忘忧之间爱恨纠缠的故事。小说精彩部分:我是十里八乡闻名的傻姑娘。先生是十里八乡闻名的教书先生。村里人嫌我晦气,就连小孩也会嘲笑我大字不识。只有先生不嫌弃我。他教我握笔,一笔一画的写名字,忘忧。他为我做羹汤,打跑了欺负我的流氓。他娶了我。乡里乡亲都说,“傻人有傻福!”我也想为先生做事。我悄悄学做汤,学认字,不想让外人瞧不起先生。可我还是做了坏事,打翻了先生最宝贝的小匣子。小匣子里一副画卷缓缓散开,上面的人美的恍若神女,旁边提着一幅字。“...

精彩试读

求而不得的痛苦。
回到院子时,先生正在书房装毛笔笔杆,我蹲在门外,想先生像以前一样抬头对我笑。只是这次,他眸光认真,没注意到我回来了。
我隔着门缝,看着他的动作。看着他硬朗的眉毛。先生从来不笑,唯独会在打开**时,神情柔软片刻。那份柔软弥足珍贵,旁人也无法奢求。
此刻的我有些后悔,为什么自己不能再傻的彻底一点?还是会有那股贪恋。
天色渐渐擦黑,久到脚都麻了,才有人揉了揉我的头。
“回来了?怎么不叫我?”
我迷迷糊糊抬头,看到先生温润的目光。
不知为何,我想起那画中忧伤的笑意。
从前有不懂的事,我都会问先生,可这一次,我不懂那一句词,却下意识的察觉到,不能问先生!
最后我摇头,“先生在认真做事,不打扰!”
先生笑道,“阿忧饿了吧,我去做饭!”
我点头。
先生去厨房,我溜进书房。
书房的桌上摆放着一支做工上乘的毛笔,是先生的手笔。
先生说过,初学者的毛笔,要用软硬适中的兼毫,以羊毫掺杂狼毫为上等。但是当时我们太穷了,只能用刮下来的猪鬃做笔。
先生手指灵活,一点点齐锋,分层,装笔杆,然后教我写字
可是我手笨,足足半年时间,才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也许正是因为我太笨了,先生才不告诉我,画像的事,也不告诉我,他一直在想一个人。
也许是我想的太投入了,没听到先生叫我吃饭的声音。
门被轻轻推开,看见我望着毛笔发呆,先生无奈,“怎么又走神了?”
我指向毛笔上的刻字“赠阿念”,问,“这是什么意思?”
先生的目光也随我看过去,语气温和,“这是送给一个学生的。”
除了乡学,先生时常去城里为一些**人家的子女授课,桃李遍地。
我看着毛笔,委委屈屈道,“先生送我的笔上没有刻字!”
先生哭笑不得,“原来是因为这个,好,明日就给你刻上。”
第二天我一醒来,并看见桌子上放着的毛笔,笔身是竹制的,先生的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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