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狼王后,他的耳朵和尾巴只对我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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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麦,灰灰
主角
changdu
来源
《捡到狼王后,他的耳朵和尾巴只对我撒娇》内容精彩,“小歪小歪不乖不乖”写作功底很厉害,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林小麦灰灰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捡到狼王后,他的耳朵和尾巴只对我撒娇》内容概括:千万别在大街上随便捡狼,尤其是那种会变成绝世大帅哥还失忆的狼、因为你很容易上头。然后人家恢复记忆后告诉你。对不起。我有未婚妻了。我:???那你倒是别用尾巴缠我腰啊…..我叫林小麦,二十六岁,在一家便利店上夜班,月薪四千出头,租住在城中村一个隔断间里,生活平淡得像白开水。可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上热搜。虽然那个热搜只挂了两个小时就被撤了,但截图现在还躺在我手机里,偶尔翻到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女...
精彩试读
千万别在大街上随便捡狼,
尤其是那种会变成绝世大帅哥还失忆的狼、因为你很容易上头。
然后人家恢复记忆后告诉你。
对不起。
我有未婚妻了。
我:???那你倒是别用尾巴缠我腰啊…..
我叫林小麦,二十六岁,在一家便利店上夜班,月薪四千出头,租住在城中村一个隔断间里,生活平淡得像白开水。
可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上热搜。
虽然那个热搜只挂了两个小时就被撤了,但截图现在还躺在我手机里,
偶尔翻到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女子深夜遛狼#,配图是我牵着一条灰白色的大狼,走在凌晨三点的街道上,它比我还高半个头,耳朵竖得像两根天线。
评论区都在说:“这姐们儿太虎了狼的眼神好温柔是我的错觉吗报警了报警了”。
我没法解释。
因为真正的故事,比遛狼离谱一万倍。
那是去年深秋的事了。
我记得很清楚,十一月十七号,因为那天是我**生日,
我下了晚班还给她打了个电话,被她唠叨了二十分钟,说什么隔壁张阿姨的女儿都生二胎了。
我把电话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一边“嗯嗯啊啊”地敷衍,一边把手里的纸箱拆开压平,准备拿去废品站。
走出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风特别大,吹得路边那排共享单车哐啷哐啷倒了一片。
我把卫衣**一扣,低着头往公交站走,经过那条黑漆漆的小巷子时,差点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
我低头一看,整个人瞬间僵住了。
那是一条狗。
不对,那么大一条,应该是狼狗吧?
也不对,这毛色、这体型——我脑子里飞速过了一遍小时候在《动物世界》里看到的画面,然后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劈进脑海。
这是狼。
它蜷缩在垃圾堆旁边,毛色灰白相间,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身上有好几道伤口,最深的一道在左前腿,伤口已经发黑了,周围的毛都结成了硬块。
它的呼吸很微弱,肚子一鼓一鼓的,像随时都要停下来。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跑。
正常人看到狼都会跑吧?
何况这玩意儿就躺在你脚边,万一它突然暴起咬我一口怎么办?
狂犬病可不是闹着玩的。
可我没跑。
不是因为我不怕,而是因为它在发抖。
那么大一条狼,蜷在那里,像个被遗弃的小狗一样瑟瑟发抖。
它的眼睛半睁着,灰蓝色的瞳孔里全是浑浊的光,看着我,又好像没在看我,里面有种说不出来的疲惫和绝望。
我蹲下来,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慢慢靠近它的鼻尖。
手伸到一半我就后悔了——我这脑子是不是有毛病?
万一它咬我怎么办?
可我手已经伸出去了,缩回来显得我很怂似的,虽然旁边又没人看见。
就在我犹豫的那一秒,它的鼻子轻轻动了一下,然后整个脑袋往我手心里蹭了蹭。
那个触感很奇妙,是凉的,粗糙的,像摸到了一块老树皮。
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
“你等着,别动啊。”
我跟它说话,像是它能听懂似的,然后飞快地跑回便利店,买了最大号的火腿肠和一瓶矿泉水。
店长老周看见我又回来,还揶揄了我一句:“哟,麦子,今天不急着走了?”我没搭理他,拿完东西就跑。
回到巷子的时候它还在,还是那个姿势,好像动都没动过。
我把火腿肠剥开递到它嘴边,它嗅了嗅,咬了一小口,嚼得很慢很慢,像连吃东西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蹲在那里,看它一口一口把火腿肠吃完了,又把水倒在手心里喂给它喝。
它的舌头凉凉的,在我掌心里轻轻一舔,**的。
然后它看了我一眼。
就是那个眼神,我到现在都记得。
灰蓝色的眼睛在这一刻变得很亮,像两颗被打磨过的玻璃珠子,里面倒映着远处路灯昏黄的光,还有一些我说不清楚的东西,像是感激,又像是某种更深沉的情感。
我当时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觉得心跳漏了一拍。
“你得走了,”我跟它说,
“我不能带你回家,我住的地方不让养宠物,养你这么大的估计得判刑。”
它没动,就那么看着我。
我站起身走了两步,回头一看,它挣扎着想要站起
尤其是那种会变成绝世大帅哥还失忆的狼、因为你很容易上头。
然后人家恢复记忆后告诉你。
对不起。
我有未婚妻了。
我:???那你倒是别用尾巴缠我腰啊…..
我叫林小麦,二十六岁,在一家便利店上夜班,月薪四千出头,租住在城中村一个隔断间里,生活平淡得像白开水。
可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上热搜。
虽然那个热搜只挂了两个小时就被撤了,但截图现在还躺在我手机里,
偶尔翻到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女子深夜遛狼#,配图是我牵着一条灰白色的大狼,走在凌晨三点的街道上,它比我还高半个头,耳朵竖得像两根天线。
评论区都在说:“这姐们儿太虎了狼的眼神好温柔是我的错觉吗报警了报警了”。
我没法解释。
因为真正的故事,比遛狼离谱一万倍。
那是去年深秋的事了。
我记得很清楚,十一月十七号,因为那天是我**生日,
我下了晚班还给她打了个电话,被她唠叨了二十分钟,说什么隔壁张阿姨的女儿都生二胎了。
我把电话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一边“嗯嗯啊啊”地敷衍,一边把手里的纸箱拆开压平,准备拿去废品站。
走出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风特别大,吹得路边那排共享单车哐啷哐啷倒了一片。
我把卫衣**一扣,低着头往公交站走,经过那条黑漆漆的小巷子时,差点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
我低头一看,整个人瞬间僵住了。
那是一条狗。
不对,那么大一条,应该是狼狗吧?
也不对,这毛色、这体型——我脑子里飞速过了一遍小时候在《动物世界》里看到的画面,然后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劈进脑海。
这是狼。
它蜷缩在垃圾堆旁边,毛色灰白相间,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身上有好几道伤口,最深的一道在左前腿,伤口已经发黑了,周围的毛都结成了硬块。
它的呼吸很微弱,肚子一鼓一鼓的,像随时都要停下来。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跑。
正常人看到狼都会跑吧?
何况这玩意儿就躺在你脚边,万一它突然暴起咬我一口怎么办?
狂犬病可不是闹着玩的。
可我没跑。
不是因为我不怕,而是因为它在发抖。
那么大一条狼,蜷在那里,像个被遗弃的小狗一样瑟瑟发抖。
它的眼睛半睁着,灰蓝色的瞳孔里全是浑浊的光,看着我,又好像没在看我,里面有种说不出来的疲惫和绝望。
我蹲下来,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慢慢靠近它的鼻尖。
手伸到一半我就后悔了——我这脑子是不是有毛病?
万一它咬我怎么办?
可我手已经伸出去了,缩回来显得我很怂似的,虽然旁边又没人看见。
就在我犹豫的那一秒,它的鼻子轻轻动了一下,然后整个脑袋往我手心里蹭了蹭。
那个触感很奇妙,是凉的,粗糙的,像摸到了一块老树皮。
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
“你等着,别动啊。”
我跟它说话,像是它能听懂似的,然后飞快地跑回便利店,买了最大号的火腿肠和一瓶矿泉水。
店长老周看见我又回来,还揶揄了我一句:“哟,麦子,今天不急着走了?”我没搭理他,拿完东西就跑。
回到巷子的时候它还在,还是那个姿势,好像动都没动过。
我把火腿肠剥开递到它嘴边,它嗅了嗅,咬了一小口,嚼得很慢很慢,像连吃东西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蹲在那里,看它一口一口把火腿肠吃完了,又把水倒在手心里喂给它喝。
它的舌头凉凉的,在我掌心里轻轻一舔,**的。
然后它看了我一眼。
就是那个眼神,我到现在都记得。
灰蓝色的眼睛在这一刻变得很亮,像两颗被打磨过的玻璃珠子,里面倒映着远处路灯昏黄的光,还有一些我说不清楚的东西,像是感激,又像是某种更深沉的情感。
我当时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觉得心跳漏了一拍。
“你得走了,”我跟它说,
“我不能带你回家,我住的地方不让养宠物,养你这么大的估计得判刑。”
它没动,就那么看着我。
我站起身走了两步,回头一看,它挣扎着想要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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