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入吻,疯总裁夜夜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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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杉,顾廷霄
主角
changdu
来源
小编推荐小说《骨灰入吻,疯总裁夜夜索命》,主角林杉顾廷霄情绪饱满,该小说精彩片段非常火爆,一起看看这本小说吧:### []骨灰里的秘密睁开眼的时候,我闻到粥的味道。皮蛋瘦肉粥,葱花切得细碎,撒在碗沿上。顾廷霄系着围裙站在厨房门口,对我温柔地笑:“晚晚,醒了?洗漱一下来吃早饭。”我愣了两秒。下一秒,我摸到了自己的脸——光滑的、精致的、陌生的轮廓。这不是我。我冲到卫生间,镜子里是一张明艳动人的脸,陆晚晚的脸。操。我的手指死死抠住洗手台边缘,指甲盖泛白。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回来:车祸那天,陆晚晚被蛇咬了脚踝,她惨白...
精彩试读
### []
骨灰里的秘密
睁开眼的时候,我闻到粥的味道。
皮蛋瘦肉粥,葱花切得细碎,撒在碗沿上。顾廷霄系着围裙站在厨房门口,对我温柔地笑:“晚晚,醒了?洗漱一下来吃早饭。”
我愣了两秒。
下一秒,我摸到了自己的脸——光滑的、精致的、陌生的轮廓。这不是我。我冲到卫生间,镜子里是一张明艳动人的脸,陆晚晚的脸。
操。
我的手指死死抠住洗手台边缘,指甲盖泛白。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回来:车祸那天,陆晚晚被蛇咬了脚踝,她惨白着脸推我:“去叫车!快!”我跑出去,然后车就撞过来了。
最后的画面,是顾廷霄抱着她跑远的背影。
从头到尾,他没回头。
我蹲在马桶上吐了十分钟,吐到胃里泛酸水。陆晚晚的胃干净得很,什么都没吐出来。我扶着墙站起来,看着镜子里这张不属于我的脸,突然觉得好笑。
***我死了。
又活了。
活在我替她死的那个人身体里。
“晚晚?”顾廷霄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温柔得像块融化的糖,“怎么了?不舒服吗?”
我转身看他。他还是一样,西装革履,清隽儒雅,笑起来眼角微弯,像个得体的贵公子。可我知道他跑开的时候有多决绝。
“没事。”我扯出一个笑,“胃有点不舒服。”
他走过来扶我,手搭在我肩膀上的时候,我全身都僵了。那双手曾经无数次递文件给我,我当助理的时候,他递文件从来不碰我的手。现在这双手却搭在陆晚晚的肩膀上,隔着真丝睡衣传递温度。
我觉得恶心。
但我什么都不能说。我只点了头,跟着他坐到餐桌前,喝那碗粥。葱花很香,米粒糯糯的,我嚼了两口,突然想哭——这是我生前最爱吃的做法。陆晚晚不吃葱,每次都要挑出来。
他记得我的口味。
他用我的口味来喂害死我的人。
这个认知让我从胃里翻出酸意,但我还是把粥喝完了,一滴不剩。我不能让他起疑。
等他出门,我才开始在陆晚晚的房间里翻。
陆晚晚的衣帽间大得像迷宫,我花了一整个上午。窗帘后面、衣柜夹层、地板暗格,都没什么特别的。直到我倒在床上,脑袋撞到床头的软包。
空的。
软包是空心的。
我拆开拉链,手指摸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个小木盒,紫檀木的,上面刻着字。
打开的那一瞬间,我魂都飞了。
里面是我的东西。
断掉的发圈,沾着血迹的。我穿过的那件深蓝色衬衫,洗过很多次,但领口还有没洗掉的咖啡渍。还有一本日记本,打开第一页——
“林杉。林杉。林杉。林杉。”
满篇都是我的名字,笔迹从工整到癫狂,后面几页甚至透到背面,钢笔划破了纸。
我翻到最后,看到一句话:“她死了,就是我的了。永远。”
我的手指在发抖,日记本“啪”地掉在地上。
这不可能。
这是陆晚晚的房间。这是顾廷霄的东西。他把我所有的遗物藏在他未婚妻的房间里?
我瘫坐在地板上,脑子里乱成一锅粥。突然手机响了——陆晚晚的手机,锁屏是顾廷霄和她的合照,两个人笑得甜蜜。我点开消息,是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
“陆小姐,您要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下周的保险,受益人还是写您自己吗?”
我往上翻。
翻到一个月前,车祸前三天——
“陆小姐,您确定要用毒蛇吗?万一出人命……”
“不会的。顾廷霄会来救我。到时候林杉替我**,一切都会完美。”
我的血一瞬间冻住了。
车祸是她设计的。
不。
我继续翻。终于翻到车祸当天,一条未发送的草稿消息:
“顾廷霄,我已经按你说的,把林杉引到车前面去了。报酬什么时候到?”
收件人:顾廷霄。
手机从我手里滑落,屏幕砸在地板上,裂了纹路。我盯着那行字,每个字都在眼前放大。
顾廷霄。
他知道。
他甚至参与了设计。
他用我的命换陆晚晚的命——不对,是用我的死,换一个让他
骨灰里的秘密
睁开眼的时候,我闻到粥的味道。
皮蛋瘦肉粥,葱花切得细碎,撒在碗沿上。顾廷霄系着围裙站在厨房门口,对我温柔地笑:“晚晚,醒了?洗漱一下来吃早饭。”
我愣了两秒。
下一秒,我摸到了自己的脸——光滑的、精致的、陌生的轮廓。这不是我。我冲到卫生间,镜子里是一张明艳动人的脸,陆晚晚的脸。
操。
我的手指死死抠住洗手台边缘,指甲盖泛白。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回来:车祸那天,陆晚晚被蛇咬了脚踝,她惨白着脸推我:“去叫车!快!”我跑出去,然后车就撞过来了。
最后的画面,是顾廷霄抱着她跑远的背影。
从头到尾,他没回头。
我蹲在马桶上吐了十分钟,吐到胃里泛酸水。陆晚晚的胃干净得很,什么都没吐出来。我扶着墙站起来,看着镜子里这张不属于我的脸,突然觉得好笑。
***我死了。
又活了。
活在我替她死的那个人身体里。
“晚晚?”顾廷霄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温柔得像块融化的糖,“怎么了?不舒服吗?”
我转身看他。他还是一样,西装革履,清隽儒雅,笑起来眼角微弯,像个得体的贵公子。可我知道他跑开的时候有多决绝。
“没事。”我扯出一个笑,“胃有点不舒服。”
他走过来扶我,手搭在我肩膀上的时候,我全身都僵了。那双手曾经无数次递文件给我,我当助理的时候,他递文件从来不碰我的手。现在这双手却搭在陆晚晚的肩膀上,隔着真丝睡衣传递温度。
我觉得恶心。
但我什么都不能说。我只点了头,跟着他坐到餐桌前,喝那碗粥。葱花很香,米粒糯糯的,我嚼了两口,突然想哭——这是我生前最爱吃的做法。陆晚晚不吃葱,每次都要挑出来。
他记得我的口味。
他用我的口味来喂害死我的人。
这个认知让我从胃里翻出酸意,但我还是把粥喝完了,一滴不剩。我不能让他起疑。
等他出门,我才开始在陆晚晚的房间里翻。
陆晚晚的衣帽间大得像迷宫,我花了一整个上午。窗帘后面、衣柜夹层、地板暗格,都没什么特别的。直到我倒在床上,脑袋撞到床头的软包。
空的。
软包是空心的。
我拆开拉链,手指摸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个小木盒,紫檀木的,上面刻着字。
打开的那一瞬间,我魂都飞了。
里面是我的东西。
断掉的发圈,沾着血迹的。我穿过的那件深蓝色衬衫,洗过很多次,但领口还有没洗掉的咖啡渍。还有一本日记本,打开第一页——
“林杉。林杉。林杉。林杉。”
满篇都是我的名字,笔迹从工整到癫狂,后面几页甚至透到背面,钢笔划破了纸。
我翻到最后,看到一句话:“她死了,就是我的了。永远。”
我的手指在发抖,日记本“啪”地掉在地上。
这不可能。
这是陆晚晚的房间。这是顾廷霄的东西。他把我所有的遗物藏在他未婚妻的房间里?
我瘫坐在地板上,脑子里乱成一锅粥。突然手机响了——陆晚晚的手机,锁屏是顾廷霄和她的合照,两个人笑得甜蜜。我点开消息,是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
“陆小姐,您要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下周的保险,受益人还是写您自己吗?”
我往上翻。
翻到一个月前,车祸前三天——
“陆小姐,您确定要用毒蛇吗?万一出人命……”
“不会的。顾廷霄会来救我。到时候林杉替我**,一切都会完美。”
我的血一瞬间冻住了。
车祸是她设计的。
不。
我继续翻。终于翻到车祸当天,一条未发送的草稿消息:
“顾廷霄,我已经按你说的,把林杉引到车前面去了。报酬什么时候到?”
收件人:顾廷霄。
手机从我手里滑落,屏幕砸在地板上,裂了纹路。我盯着那行字,每个字都在眼前放大。
顾廷霄。
他知道。
他甚至参与了设计。
他用我的命换陆晚晚的命——不对,是用我的死,换一个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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