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摊牌了!继父手术费不用卖铺子,我那抠门老公竟是富豪  |  作者:喜欢嘉令的凌云  |  更新:2026-05-13
"这个铺子你不能卖,那是老贺给你的**子。"大姑在电话里吼我,"他又不是你亲爹,值当吗?"我攥着手机没吭声。继父躺在重症监护室第三天了,医生说再不手术就来不及了。两百一十四万,我翻遍了***,凑不齐。那天晚上我坐在客厅发呆,陈远下班回来,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问,转身进了书房。五分钟后他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我从没见过的存折,封面上用圆珠笔写着三个字。我接过来翻开,看到第一行存款日期的时候,手开始发抖。那是我们结婚第二个月。
那一年,继父把一本商铺的产权证塞到我手里,说:"闺女,这是爸给你的陪嫁,往后不管日子怎么过,你手里得有个底。"
我接过来,喉咙发紧,一个字都说不出。
十四年了。
那间铺子从当年的八十多万,涨到了现在的七百多万。
继父倒下了。
脑溢血。医生说,再不手术就来不及了。
两百一十四万。
我坐在客厅,翻完了所有***,脑子里不知道转了多少圈。
陈远下班回来,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问,转身进了书房。
五分钟后他出来,手里拿着一样东西。
我看清的那一瞬间,整个人定在了沙发上。
01
我叫沈若晚,今年三十四岁,在西南一座小城的中学教语文,嫁给陈远十四年了。
我妈叫程玉梅,要强了一辈子的女人。她二十二岁嫁给我亲生父亲沈志国,二十五岁生下我,三十岁离了婚。原因她从没跟我细说过,只有一句:"日子过不下去了。"说完带着我走了,再没回过头。
小时候家里穷。妈一个人在镇上的服装厂做缝纫工,白班夜班连轴转。我放学回来,桌上永远扣着一碗饭,上面盖个盘子,旁边压一张纸条:"先吃,妈晚点回来。"
那几年的晚上特别长。我一个人写作业,一个人关灯,一个人听楼道里的脚步声,猜哪一个是**。
直到我十岁那年,妈带回来一个男人。
他叫贺建国,比妈大五岁,在镇上邮政所当投递员。离过婚,没有孩子。那人又高又瘦,皮肤晒得很黑,站在我家门口,手里提着一袋苹果,也不进屋,就在门槛外面站着。
妈推我。
"叫叔叔。"
我抬头看他。
他蹲下来,把苹果袋子放在地上,离我半步远,没伸手摸我脑袋,就那么看着我,说了一句话。
"你要是不想叫,不叫也行。"
我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没吭声,转身跑回了屋。
后来妈跟我说,那天贺建国走的时候在楼道口站了很久,跟她讲了一句:"这孩子倔,像你。"
他们在我十一岁那年领了证。没有酒席,没有仪式,就在民政局签了字,回来路上买了一只盐焗鸡,三个人围着小桌子吃了一顿饭。
那天他给我撕了个鸡腿放在我碗里,自己啃鸡架子,一句话没说。
我嚼着鸡腿,眼眶莫名其妙就热了。
进了门之后,他没让我改口。每天早上五点半出门送信之前,他把我的书包检查一遍,该装的装好,挂在门口的钩子上。冬天桌上多一杯热豆浆,不烫不凉,刚好能喝的温度。
他不主动跟我说话。做完事就走,安安静静的。
但每天都准时出现。
02
贺建国是镇上的邮递员,骑一辆墨绿色的老式邮政自行车,后座捆着帆布包,装信件和报纸,每天在几个村子和镇上之间来回跑。
刮风下雨,那辆车没停过一天。
我上初中的时候,学校在镇另一头,走路要四十分钟。开学第一天,他骑着邮政自行车在门口等我。
"上来,顺路。"
其实不顺路。他送信的方向在镇西,我的学校在镇东。但他每天绕那么一大圈,早上送我去,下午接我回来。后座绑了块木板,上面铺了层旧棉垫,坐着不硌。
我坐在后座,能闻到他身上的汗味和帆布包里信封的纸味,混在一起,是那几年里最安心的气味。
有一回下大雨,他只带了一件雨衣,脱下来罩在我头上,自己淋了一路。到学校门口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在滴水,衬衣贴在背上,瘦得能看见骨头。
"你自己穿,我跑两步就到了。"
他把车停稳,说了句"去吧,别迟到",转头骑车走了,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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