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书名:可惜爱在少年时  |  作者:闲云记账  |  更新:2026-05-12
业,性格很好,温柔、稳定、会做计划,也不会因为他晚回消息就生气。她懂他的沉默,也接得住他的笨拙。
这些评价每一个字都像一根针。
我没有见过余宁,却很早就知道,我输给她不是因为她更漂亮,也不是因为她后来居上。
而是她出现在沈越已经懂得一点如何爱人的年纪。
他们在一起后,我和沈越的联系慢慢少了。
不是突然断掉,而是像一盏灯被一点点调暗。
我发消息问他近况,他会隔很久回:“挺好。”
我生日那天,他发来一句:“生日快乐,知夏。”
没有五三,没有发夹,也没有后来补上的解释。
我回:“谢谢。”
我们的聊天框越来越短,短到像两个熟人之间礼貌的寒暄。
有一次新闻学院组织活动,刚好路过他的学校。我站在校门口,看见他和余宁从图书馆出来。余宁不知道说了什么,他低头笑了一下。
很淡的笑。
可我认得。
那是当年他在烤肠摊旁看着我说“算约定”时的笑。
我忽然很想哭,却又觉得自己没有资格。
沈越没有背叛我。
我们早就分手了。
他只是正常地喜欢了别人,正常地被别人喜欢,正常地走进一段更合适的关系。
而我还站在原地,把一段十几岁时的恋爱当成未完成的章节,反复翻,反复等一个不存在的续篇。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省城做记者。
沈越读研,后来进了一家研究院。我们共同的同学越来越少,能聊的话题也越来越少。高中群偶尔热闹,大家发结婚照、工作照、孩子满月照。
我一直没有谈很久的恋爱。
不是没人喜欢我,也不是我真的忘不了到不能生活。我会和别人吃饭,看电影,认真开始,也认真结束。只是每当关系走到某个需要更进一步的时刻,我总会想起沈越。
不是想他这个人。
更多时候,是想起那几年。
想起初二的前后桌,想起初三的复习计划,想起毕业前空教室里的那句喜欢。想起我们在最不懂事的时候拥有了最真诚的感情,又在终于快要懂事的时候,把它弄丢了。
二十五岁那年,我回县城采访。
县中已经翻新,初中部的旧教学楼刷了新漆。门卫大叔不认识我,我登记了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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