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书名:重生:种田归来  |  作者:秸伞  |  更新:2026-05-06
苏晴------------------------------------------,自己真就没着急。,车轮碾过石子咯噔咯噔响。刘老三在前头赶车,时不时回头瞅一眼自家少爷,欲言又止了好几回。他是真琢磨不透——程家来退婚,换了别家少爷早就跳起来往回赶了,这位倒好,靠在车板上闭目养神,嘴角还挂着丝笑,跟出门踏青似的。“少爷,您就不怕程家那边——怕什么。”王一眼睛都没睁,“程家退婚,又不是我退婚。丢人的是他们,不是我。”,觉得少爷说得好像有道理,又觉得哪里不太对。但他是粗人,嘴笨,说不上来,只好闷头赶车。,脑子里其实没闲着。他在捋程家的事。,程婉儿退婚是在初八。那天王家门口围满了看热闹的街坊,程家二叔程文远站在台阶上,扯着公鸭嗓子念退婚书,一字一句都像刀子。他在门里跪着听完了——对,跪着。不是程家让他跪的,是他自己想用这种方式求程婉儿回心转意。。,穿着一身水红色的新裙子,低着头,从头到尾没看他一眼。他当时还以为她是被家里逼的,是不得已的。后来才知道,那条水红色的裙子是李怀德送的料子,程婉儿专门做了新衣裳来退婚。他跪在地上磕头的时候,程婉儿袖子里还揣着李怀德写给她的信。,王一睁开眼,眼底没什么情绪。。谁都不跪。,巷子口果然围了一圈人。都是街坊邻居,伸着脖子往里张望,看见王一的马车过来,人群自动让开一条道,目光齐刷刷落在他身上,有幸灾乐祸的,有看热闹的,也有几个面露同情的。,拍了拍衣摆上的土,不紧不慢地往门口走。。领头的是程文远,穿着一身绸缎长衫,干瘦干瘦的,嘴唇薄得像两片刀片。他旁边站着春兰,那个上回来探口风的丫鬟,正低着头绞手指。再往后是四个程家的家丁,每人手里都拎着东西——几匹布,两盒点心,还有一个漆木**。,脸色铁青,看见王一回来,赶紧迎上来压低声音说:“少爷,程家说要退婚。还带了东西来,说是‘补偿’。”
“补偿。”王一咂摸了一下这两个字,笑了,“有意思。”
他迈过门槛,走进院子。程文远看见他,脸上立刻堆起笑来,但那笑假得很,眼角纹丝不动,皮笑肉不笑的典范。
“贤侄回来了!身子可好些了?二叔听说你前阵子大病一场,一直想来看看,只是铺子里事忙,今日才抽出身来——”程文远说着就要上前拉王一的手,被王一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程二叔。”王一拱了拱手,礼数周全,但态度冷淡,“有什么事,直说吧。”
程文远笑容僵了一瞬,随即叹了口气,摆出一副为难的表情:“贤侄啊,二叔今天来,实在是……唉,实在是没办法。你也知道,你爹出了事,这案子闹得满城风雨,知府衙门都盯着呢。我们程家是正经商户,跟衙门有生意往来,要是跟你们王家还挂着亲,这买卖就黄了。你程爷爷的意思是,这门亲事……先搁一搁。”
搁一搁。
话说得好听,搁一搁就是退婚。这是程家人一贯的做派,把最难听的事用最好听的话说出来,让你连发作都没法发作。
上一世王一听到这番话,当场就急了,抓过程文远的袖子求他再缓一缓,说自己一定会想办法救父亲出来。程文远那时候的表情他至今记得——嘴角往下撇着,眼神里全是厌烦,像看一条赖在门口不走的野狗。
但这辈子不一样了。
王一听完,脸上没什么变化,甚至笑着点了点头:“程爷爷考虑得周到。既然程家觉得这亲事不合适,那就退了吧。”
程文远愣住了。
他准备好了一肚子话——怎么堵王一的嘴,怎么应对他的哀求,怎么当着街坊的面把程家摘干净——结果王一直接答应了,连个磕巴都没打。这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蓄了半天劲全泄了。
“贤侄果然深明大义。”程文远反应很快,脸上的笑容重新堆起来,转身从家丁手里接过那个漆木**,双手捧到王一面前,“这是一点心意,二百两银票,还有几匹布和点心,权当是程家的一点补偿。往后两家还是朋友,有什么难处尽管开口——”
“东西拿回去。”王一没接。
程文远的手僵在半空。
“亲事可以退,但该还的东西得还清楚。”王一语气平淡,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婚书,我**玉佩,还有当年两家定亲时我爹送过去的那幅前朝字画——那是我***陪嫁,不姓程。”
程文远脸色变了。
他没想到王一会提这些东西。婚书好说,玉佩也好说,但那幅字画——那可是值钱货,程家早就惦记上了,本想着趁王家败落混水摸鱼吞了,现在王一当众挑明,他要是再不还,脸就丢大了。
“字画的事……我还要回去问问你程爷爷——”
“那就回去问。”王一打断他,语气客气但毫不退让,“什么时候东西齐了,什么时候这亲算退干净了。程二叔,我不是不讲理的人,但该我王家的东西,一件不能少。”
院子里安静了一瞬。站在门口的街坊们开始交头接耳,看向程文远的目光带上了几分微妙。程文远脸上的假笑终于挂不住了,嘴角慢慢拉下来,露出本来面目。
两人对视了片刻,程文远先移开了目光。
“好。东西明日送回来。”他把漆木**往春兰手里一塞,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停下,头也没回地丢下一句,“贤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你爹的案子还在审,得罪太多人,对你们王家没好处。”
王一没接话,就那么站着看他走。
程文远带着人出了巷子,围观的街坊也渐渐散了。忠伯赶紧关上门,转过身来,脸上又是解气又是担忧。
“少爷,您刚才可真威风!程文远那张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忠伯**手,然后声音又低下去,“可您这么一闹,程家会不会在衙门那边使绊子?老爷的案子——”
“忠伯。”王一拍拍老管家的肩膀,“你以为我不退婚,他们就不会使绊子了?程婉儿跟李怀德早就勾搭上了,程家巴不得我爹早点定罪,他们好光明正大地悔婚。”
忠伯瞪大了眼:“少爷,您是说——”
“程婉儿跟李怀德的事,我以后再跟你说。”王一转身往后院走,“现在我有别的事要忙。”
“什么事?少爷您这几天老是神神秘秘的——”
“种地。”
忠伯站在原地,又一次张大了嘴。
小柴房的门吱呀一声推开,王一进门就把门闩从里头别上了。他在草堆上坐下,没有立刻进田园空间,而是先定了定神,把脑子里那些翻涌的恨意一点点压下去。
恨李怀德,恨程婉儿,恨程文远,恨所有趁火打劫的王家族亲。这些账他都记着,一笔一笔都记在心上,但不是现在算的时候。他现在的根基太浅了,手里只有三亩地,两仓库的麦子和棉花,还有一个时不时坑他的系统。
想到系统,王一的眉头就跳了一下。这支线任务——给全城孤寡老人供菜——还悬在头上。一个月,四十七个老人,天天送。他这几天光忙退婚和田里的事,菜倒是种了不少,但送菜的事一直没正式启动,只是零星去了几趟。
他深吸一口气,闭上眼,进了田园空间。
三亩地。
眼前的景象让他愣了一下。自动灌溉系统已经装上了——几根不知什么材质做的细管子从小溪那边延伸过来,沿着田垄铺设,每块地的上方都有几个喷水的小孔,细密的水雾均匀地洒在作物上。没有轰轰作响的水车,也没有人力踩踏的踏板,就那么无声无息地工作着,像一个沉默的老农。
“早该有这个。”王一蹲下来查看灌溉管线的走向,发现管子上还有几个小小的旋钮,可以调节出水量。水稻田那边的水量大一些,保持着一寸左右的浅水层;棉花地那边水量小,只保持土壤微微**;白菜和番茄的菜畦则是不干不湿刚刚好。
他伸手接了一把水雾,凑到鼻子前闻了闻。普通溪水,没有灵液的荧光。也就是说,自动灌溉只能维持基础生长,想要加速还得自己上手浇灵液。
也行。至少不用每天弯腰提水浇三亩地了。
这几天没怎么进来打理,地里的情况倒还不错。小麦已经金黄一片,到了该收的时候。他估算了一下,三亩地的小麦全收了大概有九十石左右——不全是系统老地的水平,那两亩新开的地虽然改良过,但肥力还是差一些,麦穗比老地的小一圈,有些角落里的麦子甚至长得稀稀拉拉的,像秃子的头顶。
“得沤肥。”王自言自自语。在乡下见过老农沤肥,秸秆、枯叶、鸡粪混在一起堆上几个月,翻几遍就成了上好的农家肥。但他上哪儿弄鸡粪去?在系统里养鸡?系统也没给他鸡啊。
他把这事记在心里,打算回头去城外收几车农家肥试试。
收小麦是个体力活。他让刘老三买了三把镰刀,自己带进空间,一把把麦子割倒,捆成捆,再铺上麻布打麦。一个人干三亩地的活,割到**垄的时候腰就直不起来了,手心磨破了皮,血淋淋的,汗水一杀,疼得他龇牙咧嘴。但他没停——上一世他缺的就是那股子不停的气。总想着明天再做,结果明天永远不来。
割到第八垄的时候,脑子里叮的一声响了。
叮——检测到宿主持续劳作超过两个时辰,触发疲劳机制。建议休息。
“建议?你什么时候这么客气了?”王一擦着汗,没当回事。
叮——疲劳机制自动启用:体力消耗翻倍,效率降低50%。如需**,请完成临时任务。
王一握着镰刀的手一紧,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来。
临时任务:为缓解疲劳,请立即前往东街口,向第一位路过的女子说一句真心实意的赞美。
任务时限:一炷香。
失败惩罚:继续受疲劳机制影响,且灵液效用减半持续三天。
王一站在原地,手里提着的镰刀在空间的白光下反射出冷冰冰的光泽。
“你再说一遍?”
系统没理他。显然,它很有个性,又很**。
王一深呼吸两次,告诉自己不要跟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置气,但内心还是骂了一句脏话。他退出了田园空间,在柴房里整了整衣领,推门出去。
忠伯正从院子经过,看见少爷一脸阴沉地往外走,赶紧问:“少爷,您上哪儿去?”
“东街口。”
“去那儿干嘛?”
王一脚步没停,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做好事。”
忠伯这次没再追问,因为他发现少爷说“做好事”这三个字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活像要去**。
东街口是县城最热闹的地段之一,卖糖葫芦的、卖胭脂水粉的、耍猴的、算卦的,什么都有。王一站在街口,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心里盘算着系统说的“第一位路过的女子”——万一第一位路过的是个八十岁的奶奶,他上去说一句“您真美”,虽然也是真心实意的赞美,但画面多少有点诡异。
正想着,有人从对面的茶馆里走出来。
是个年轻女子,穿着一身淡绿色的衫子,手里提着个小竹篮,脚步轻快地从茶馆台阶上下来。她的脸圆圆的,眉眼弯弯,算不上倾国倾城,但自有一种让人看着舒服的坦然大方。
王一认出来了——是苏记杂货铺苏老板的女儿,苏晴。
上辈子,苏记杂货铺跟王家有过几年生意往来,后来王家倒了,别的商户都躲着走,只有苏老板在他父亲下葬那天,偷偷托人送了一副薄棺过来。那副薄棺不值钱,但那是王家唯一没有被人抢走的体面。
王一深吸一口气,朝苏晴走过去。
苏晴正在低头整理篮子里的东西,一抬头看见王家少爷直直地朝自己走过来,愣了一下:“王……王少爷?”
王一走到她面前,站定。脑子里快速转了一圈——系统说的是“真心实意的赞美”,不能敷衍,不能假。他对苏晴了解不多,只知道这姑娘跟她爹一样,为人实在,从不捧高踩低。
“苏姑娘。”他开口了,声音尽量显得自然,“你今天穿的这身衣裳……颜色很适合你。”
苏晴眨了眨眼。
王一接着说:“衬得你气色很好。我路过看见,觉得不说一句心里过意不去。告辞。”
说完转身就走,步伐快得像身后有狗在追。
苏晴站在原地,脸颊慢慢红了起来。她身边的丫鬟拽了拽她的袖子,小声说:“小姐,王家少爷是不是……是不是对您有意思啊?”
“别胡说。”苏晴回过神,嘴上这么说,耳根却红透了。她回头看了一眼王一远去的背影,心里犯起嘀咕——王家少爷以前见人连眼皮都不抬的,今天怎么突然夸起人来了?
王一没空管苏晴怎么想。他拐进一条没人的小巷子,靠着墙等系统反应。
叮——临时任务完成。疲劳机制**,效率回升至100%。额外奖励:苏晴好感度+5。
“……什么玩意儿?”
宿主在苏晴心中留下初步良好印象。好感度系统是一项隐藏功能,数值累积至一定程度可解锁专属剧情。
王一抬手揉了揉了眉心:“我就是夸了句衣裳颜色好看,又不是什么——算了。”他跟系统较什么劲,较不过的。
回到柴房,他重新钻进田园空间。疲劳感果然消了,浑身轻快了不少,胳膊腿都不酸了。趁状态好,他一口气把剩下的麦子全割完了。麦捆堆在地头,金灿灿的,像一垒小金山,散发着干燥的粮食香气。
但这边的活还没完。棉花该摘了。
半亩棉花长得很好,棉桃裂开,露出雪白的棉絮,一朵一朵挂在枝子上,像落了雪。王一对棉花比种粮食更上心,因为棉花值钱——一石上好的棉花,在县城能卖到七八两银子,比小麦贵三四倍,要是能批量出货,他手里就有了稳定的财源。
摘棉花是细致活,不能急。他一颗一颗地摘,小心翼翼地不扯坏棉絮,摘满一筐就倒进仓库里存着。半亩地摘下来,他估摸着收了有三四十斤皮棉,差不多够做十来件棉衣了。
说到棉衣,他就想起上回那个任务——亲手缝一件棉衣赠予需要的人。那件被他缝得惨不忍睹的棉衣已经送到西河村王老伯手里了,系统也算他完成了。奖励的自动灌溉系统确实好用。但系统紧接着就给了他当头一棒——必须在一个月内为全城四十七位孤寡老人供应蔬菜,且不可收取任何报酬。
这任务已经做了几天了。头两天最累,一家一家送,有把他当骗子的,有感动到哭的,整个来回跑下来腿都软了。今天是第三天,他已经摸熟了路线,早上出门前就让刘老三把菜装好车,按城南城北两条线走,一趟送完,大大节省了脚力。
城南最后一户是住在破庙里的李憨子。这人其实不憨,只是当年从军伤了脑袋,说话不太利索,回老家后无亲无故,就在破庙里安了家。王一把菜放在庙门口,正准备走,被李憨子叫住了。
“王、王少爷。”李憨子从庙里摸摸索索拿出一个东西,塞进王一手里,“给、给你。”
王一低头一看——是一把小刀,刀刃磨得锃亮,刀柄用破布缠着,虽然丑,但能看出来是用心做的。
“我自己磨的。”李憨子不好意思地挠头,“你天天给我送菜,我没啥好东西给你……这个你收着。”
王一握了握那把刀,喉结上下滚了一下。他想起上一世,最后被人扔进护城河的时候,身上连一把能割断绳子的刀都没有。
“多谢。”他把小刀别在腰间,拍了拍李憨子的肩膀,“菜不够吃来找我。”
从破庙出来,王一站在槐树下算了算账。四十七户老人,送了三四天菜,人心这块他已经攒了不少——林婆婆逢人就夸王家少爷仁义,张大爷拄着拐杖去茶馆里替他说话,连城南那个最难缠的刘婆婆,今天收菜的时候都破天荒地说了声“费心了”。这些老人的嘴就是活招牌,半个月下来,王家在街面上的名声已经从“败落门户”悄悄变成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还有个孝顺儿子撑着”。
但王一不是来做善事的。他需要这些人心,或者说,他需要让人知道他不是一个废物。上一世他最大的失败不是没钱,而是没人信他。被人诬陷侵吞田产的时候,他在衙门里连一个替他说话的证人都没有,所有人都认为王家那小子不成器,一定是干了亏心事。这一次,他要让满城的人都看见——王一不是趴在地上求人的废物。他能扛锄头,能送菜,能帮老人担水劈柴,日复一日地弯下腰做事。这比什么辩解都有用。
人心攒够了,就该变现了。
回到柴房前,他先去了一趟苏记杂货铺。铺子不大,但货品齐全,从针头线脑到粮油酱醋都有,在县城里口碑不错。苏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矮胖男人,圆脸,小眼睛,见人就笑,一副和气生财的模样。
“哟,王少爷!稀客稀客!”苏老板正在柜台上打算盘,看见王一进门,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迎上来,“前阵子听说您大病了一场,一直想去看看,又怕唐突。今儿怎么有空过来?”
“苏老板客气。”王一在铺子里扫了一圈,目光落在那几匹布上,“我来是想谈个买卖。”
“买卖?王少爷您说。”
“我手里有一批上好的棉花,成色绝对比您铺子里现在卖的要好。我先送十斤过来,您看看货,看上了咱们再谈价钱。”
苏老板脸上的笑容微不可察地收了收。他是个精明人,知道王家现在什么光景,父亲在牢里,家道中落,欠了一**债。这位大少爷突然跑来说手里有好货,换了谁都会犯嘀咕。
但他没有立刻拒绝,而是笑眯眯地说:“行啊,王少爷肯照顾小店的生意,那是赏我脸。您什么时候把货送来,我瞧瞧。”
王一笑着点了点头,转身出了杂货铺。走到门口,又停住脚步,回头像是随口问了一句:“对了苏老板,你家千金近来可好?”
苏老板一愣:“晴儿她挺好的,就是最近老念叨着想学画画,缠着我要请先生。王少爷怎么突然问起小女了?”
“没什么,街上碰见过一回,觉得苏姑娘气色不错。”王一说完就走了。
苏老板站在柜台后面,看着王一的背影消失在巷口,若有所思。
出了苏记杂货铺,王一沿着北街往回走。阳光洒在青石板路上,把两旁的屋檐影子切成一块一块的。路过一间茶馆门口,他无意间往里头瞥了一眼,脚步顿住了。
靠窗的位置坐着两个人。一个是李怀德,穿着一身竹青色的长衫,面容白净,嘴角挂着温文尔雅的笑。另一个……是程婉儿。她今天穿了一件藕荷色的新裙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簪了一支银蝴蝶的步摇,正侧着头听李怀德说话,神情专注而温柔,嘴角带着浅笑。
程婉儿从茶馆里走出来的时候,王一站在街对面。她显然也看见了他,身子微微一僵,然后低下头,加快脚步往另一边走。
李怀德跟在她身后,目光越过街面和王一撞了一下。他嘴角往上勾了勾,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带点歉意的微笑,微微颔首,像是在说:不好意思啊王家兄弟,抢了你的。然后转身跟上了程婉儿的步伐。
王一站在原地,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但他攥在袖子里那只手,指节捏得发白。
上一世的记忆又开始往上翻。李怀德灌他酒的那个晚上,这人就是这副表情——笑得很诚恳,说话很温和,一杯接一杯地劝,直到把他灌得烂醉如泥。然后李怀德的跟班架起他,拖出酒楼后门,扔进了护城河。他记得沉入水里那一刻,还能听见岸上的笑声。李怀德的笑声。
好得很。一个一个来。
回到柴房,他又钻进了田园空间。水稻该收了。溪边那一亩稻子长势极好,稻穗沉甸甸地垂着头,谷粒金黄饱满,一穗少说有两百多粒。他挥起镰刀开始割稻,割了一垄又一垄,汗水滴在黑土地里,背上很快浸出一片深色的湿痕。
但他需要攒一笔大钱。父亲在牢里的打点只是小头,请状师要花大钱,而且不是什么状师都行——上辈子那个被李建成买通的状师,叫周文清的,满口伦理道德,收了钱倒打一耙。他必须抢在所有人前面,找到那个能翻案的人。
城里有名望的状师就两个。一个是周文清,名声在外但手段肮脏。另一个叫沈寒山,是个怪人——不受任何人托请,只看案子本身。上一世王一曾经去求过沈寒山,跪了一天,沈寒山连门都没开。第二天他才从别人嘴里听说,沈寒山不开门不是因为清高,而是因为周文清抢在前头,把案子接下了。
这一次,他要先去找沈寒山。
割完最后一捆稻子,王一从空间退出来,天色已经暗了。他推门出去,准备去洗把脸,迎面撞上小翠。小丫头端着脸盆,看见他满身是泥、头发里还插着几根稻草的模样,噗嗤一声笑出来,笑完赶紧捂住嘴。
“少爷,有、有人找您。”
“谁?”
小翠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是……一位姑娘。姓苏,说是在东街口碰见您的,然后您把您的东西忘在街上了。”她顿了顿,语气变得更微妙了,“少爷,您什么时候认识苏家姑**?她脸红得跟煮熟的虾似的。”
王一低头一看,自己腰间别的镰刀不见了,大概是刚才太急落在东街口了。
他走到前厅,苏晴果然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他那把镰刀,正有些局促地跟忠伯说着什么。看见王一走出来,她赶紧把镰刀递过来,低着头不敢抬眼。
“王、王少爷,您的刀掉了。”
王一接过镰刀,道了声谢。
苏晴没立刻走,站在那里像是还有话说,手指绞着衣角,耳朵尖都是红的:“王少爷,今天您在街上说的话……是、是认真的吗?”
王一想了想:“什么话?”
苏晴:“……”
忠伯在旁边猛咳了一声,然后装作什么事都没有似的转身走了,边走还边哼起了小曲,调子跑得找不着北。
王一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了——他说她衣裳颜色合适衬得气色好那句。他就是完成任务而已,但现在好像没那么简单了。
苏晴见他沉默,脸更红了,说了句“我先走了”,转身小跑着出了门。
王一站在院子里,拎着那把镰刀,忽然觉得这事比种三亩地还麻烦。
他刚想回屋,脑子里的声音又响了。
叮——检测到苏晴好感度持续上升,触发支线任务:少女的心意。
王一心里咯噔一下。
任务内容:苏晴对宿主好感已超出正常范围。请在三日内亲手**一件礼物赠予苏晴,礼物须包含田园空间产出的材料。
任务奖励:纺织工坊(可加工棉花、麻等原材料,产出成品布匹与成衣,附带一名初级纺织工匠)
失败惩罚:苏晴好感度清零,且未来所有女性角色好感度获取难度翻倍。
王一站在院子里,风从老槐树的叶缝里吹过来,凉飕飕的。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会种地,会割麦子,会摘棉花,能挑水能劈柴,现在还学会了缝棉衣。可做礼物送姑娘——这种事他上辈子没干过,这辈子也没想过。
上辈子他送过最贵的东西是一支金簪,给程婉儿。程婉儿收下的时候笑得很甜,说了句“多谢王郎”。后来退婚那天,那支金簪就插在她头上,而她正挽着李怀德的胳膊。
想到这里,王一忽然笑了。
苏晴跟程婉儿不一样。苏家的姑娘,眼睛里没有算计。如果非要说有,那也算计得坦坦荡荡。
他转身往柴房走,心里已经在盘算了——棉花,他有。布料,他可以自己试着织,系统给了纺织工坊的奖励,但得先完成任务才能解锁。那就只能用手头现有的材料。
棉桃的壳硬,但棉絮软。上辈子在乡下见过姑娘家做了小玩意儿,拿棉花捏成兔子的形状,缝上两颗红豆当眼睛,挺精巧的,讨人喜欢。但他捏了半天觉得自己没那个手艺,最后还是决定做一个更实际的东西——一个棉布坐垫。苏晴她爹苏老板整天坐在柜台后面算账,硬板凳坐久了腰疼,做个坐垫,既送苏晴,她爹也用得上,一举两得。
说干就干。
接下来的两天里,王一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跟针线死磕。
他挑了几块上好的棉花,弹得松松软软的,又从衣箱底下翻出一块压箱底的素色细棉布,是天青色的,颜色素净不张扬。画线裁布就花了一上午,他的针脚比上回缝棉衣时稍微进步了一点,针距虽然还是不太均匀,但被他歪歪扭扭地控制在了可接受范围。
缝到一半,他发现线不够了。翻遍了笸箩,只有白线和黑线,而布是天青色的。他咬了咬牙,拿白线继续缝,想着反正背面朝下没人看得见。
最后成品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还行——坐垫方方正正的,天青色的面子,边角包了双层布,中间还轧了几道菱形的线固定棉花。放在椅子上试了试,软硬适中。
“比那件棉衣强多了,算是能送得出手。”他自言自语,把这几天跟针线较的劲都收进了这个垫子里。
第三天下午,他再次来到苏记杂货铺。苏晴正在柜台后面帮她爹整理货架,看见王一进来,手里的鸡毛掸子啪嗒掉在了地上。
“苏姑娘,前几天在东街口的事,是我唐突了。”王一双手把坐垫递过去,神色坦然,“这个是我自己做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权当赔礼。”
苏晴接过坐垫,低头看了一眼——天青色的棉布面,针脚虽不完美,但每一针都压得很实,坐垫的四个角还做了小小的云纹收边。她手指无意识地收紧,攥得死紧死紧的。
“这是王少爷……亲手做的?”
“嗯。样子是照着普通坐垫裁的,绣花我不会,就只能这样了。苏姑娘别嫌弃。”
苏晴盯着那些白线针脚看了很久。然后她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只憋出一句:“不、不嫌弃。”
苏老板从后头走出来,看看自家闺女红透了的脸,又看看王家少爷,脸上的表情精彩得像是在看一出大戏:“王少爷,您这坐垫的手艺……是跟谁学的?”
“自学。”
“自学好啊,自学。”苏老板连连点头,又看了看坐垫,“晴儿,这坐垫你也用不上,要不给爹——”
苏晴一把把坐垫抱在怀里:“不给。”
苏老板:“……”
王一识趣地告辞,走出铺子的时候,听见身后苏晴低声说了句什么,声音很小,他没听清。
但他听见了系统的提示音。
叮——支线任务“少女的心意”完成。奖励发放:纺织工坊已解锁,已放置于田园空间,附带初级纺织工匠一名。
叮——苏晴好感度已达到“芳心暗许”阶段。触发后续主线关联剧情:苏家商线。
王一脚步不停,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回到柴房,他第一时间进了空间。纺织工坊就坐落在溪边棉花地旁边,是一间不大的木屋,门前挂着一块匾额,上头写着“织造坊”。推门进去,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妇人正坐在织布机前忙碌,看见王一进来,站起来行了一礼。
“主人,我是织娘秋娘,负责纺织工坊的日常运作。您可以在这里加工棉花、麻等原材料,产出布匹和成衣。”
王一打量了一下工坊内部——一台织布机,一台纺车,一张裁剪台,角落里还堆着几匹已经织好的白坯布。
“秋娘,这几匹布先给我。外面县城里能卖多少钱一匹?”
“回主人,上等细棉布在县城约卖二两银子一匹,普通白坯布约八百文一匹。主人拿来的棉花成色极好,织出来的布至少是中上等。”
王一心算了一下——他从空间收的棉花,成本几乎为零,全部利润都是纯的。一亩棉花能收大约八十到一百斤皮棉,经过纺织工坊加工至少能出二三十匹布。二两一匹的细棉布,一次卖二十匹就是四十两。而他的棉花一年能收无数茬。
“粮食稳定供应,棉花打开市场,坐垫那套手艺……算了,手艺不重要。有秋娘在,成衣也能卖了。”他靠着织布机笑了笑。李怀德名下有家布庄,这两年吃掉了半个县城的布料生意。正好,他倒要看看,谁的货更硬。
从空间出来的时候,忠伯正站在柴房外面等他,手里拿着一封信。
“少爷,大牢那边送出来的。”
王一接过信,展开。
是他父亲写的,字迹潦草但稳重,只写了三句话——
“我儿勿念。照顾好***。案件初审定在十五日后,为父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必太过忧心。”
十五日。
王一把信纸折好,塞进怀里。时间比他预想的要紧迫。沈寒山那边还没去,他需要足够的银子才能请得动那位怪脾气的老状师。而他手里的现银,还完赵掌柜的债、打点完牢头之后只剩下不到五十两。沈寒山的价码他知道——上一世他打听过,沈寒山接一个案子至少收二百两,不讲价。不是因为贪财,是因为他接了案子就不接别的了,一年只打三场官司,一场二百两。
十五天,他得赚到剩下的银子。
他重新推开柴房的门,走进田园空间。秋娘正在织布,看见他进来,抬头叫了声“主人”。
“秋娘,工坊能一天织多少布?”
“回主人,我一个人一天最多织两匹细棉布。若有帮手可翻倍。”
帮手。王一想到了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他现在还不太想面对但又不得不见的人。
他退出空间,叫上忠伯,出了门。
这一次他要去苏记杂货铺。不是为了苏晴,是为了苏老板。苏家在城里有几间仓库,还有自己的运输队——要想在半个月内把棉花布匹变成现银,他需要一个有渠道的合作伙伴。
忠伯跟在旁边,见他一路沉默,忍不住问:“少爷,咱这是又去苏家?”
“嗯。”
“少爷,老奴多说一句——苏家那位姑娘,瞧着对您是真上了心。您要是没那个意思,趁早说清楚,别耽误人家。”
王一停下脚步,看了忠伯一眼:“忠伯,我爹还在牢里。我没心思想别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忠伯难得地坚持了一下,“可老爷要是知道您有人照顾,他在里头也安心不是?”
王一没接话。
他想起上一世,他流落街头那几年,也有一户人家待他好。是一对卖豆腐的老夫妻,天天给他一碗热豆浆,让他睡在柴房里。后来李怀德知道了,让人砸了老夫妻的豆腐摊,老夫妻吓得搬走了,他再也没见过他们。从那以后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在把仇人踩死之前,他跟谁走得近,谁就倒霉。
苏晴是个好姑娘。正因如此,他不能让她卷进来。
但生意归生意。苏家的商队和渠道,是他赚钱最快的路。而苏晴……他得想个办法,既不明说,也不耽误人家。这事比种三亩地难多了。
两人走到苏记杂货铺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铺子正要关门,苏老板在里头收拾货架,苏晴站在门口,手里还抱着那个天青色的坐垫。
看见王一,她的眼睛亮了,随即又暗了下去,脸又红了。
王一在心里叹了口气。
“……苏老板,有笔生意想跟你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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