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
我才是。
我才是沈家那个被弄丢又找回来的亲生女儿。
但沈家找错人了。他们认回去的那个沈念瑶,是个冒牌货。
而我,沈念雨,二十五岁,某互联网公司底层打工人,月薪刚过万,租房住,没车没房没对象,唯一的资产是支付宝里躺着的两万三千块存款和一只养了三年的橘猫。今晚过生日吃的泡面还是打折时候囤的,荷包蛋是今天早上去菜市场跟卖鸡蛋的大妈砍价砍到一块二一个买回来的。
就这,我是沈家大小姐?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二十九块九包邮的睡衣,又看了看茶几上我爸那瓶珍藏多年的茅台,突然觉得这一切荒诞得像一场低成本的黑色幽默电影。
“明天,我们约了你亲生父母见面。”我妈声音发颤,“小雨,你想见他们吗?”
我想了想,把已经彻底坨成面糊的泡面碗放到一边,认真地问了一句特别务实的话:“妈,这个点了,我家还有别的吃的吗?”
我妈愣住了,大概没想到在我得知自己身世惊天大秘密之后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还要吃。
“冰箱……还有昨天剩的***。”
“行,那热一下吧。”
我端着泡面碗走向厨房,路过客厅的穿衣镜时看到了自己的脸。二十五岁,普通长相,没化妆,眼下因为加班熬夜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头发随便扎了个丸子头,跟时尚精致完全不搭边。
镜子里的人冲我翻了翻眼睛,用一种“你看你混成什么样了”的表情盯着我。
我冲她比了个中指。
第二天,周六,我起了个大早。
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我妈——不对,现在应该叫养母了——李秀兰女士,早上六点就跑到我房间掀被子,说今天要去见亲生父母,得好好打扮打扮,不能给我丢人。
给我丢人?
我迷迷瞪瞪地坐起来,心想丢谁的人啊,沈家的人我又一个都不认识,关我啥事。
但李秀兰女士向来是个执行力超强的人,自从昨晚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之后,她仿佛一夜之间从一个普通的爱唠叨的老妈子,变成了一台运转疯狂的“送女儿认祖归宗”机器。她翻出压箱底的衣服,逼着我试了五六套,最后选了一条她当年结婚时买的、至今吊牌都没剪的碎花裙子让我穿上。裙子是枣红色的底配大朵***,穿上之后我整个人看起来像一朵移动的大丽花。
“妈,我穿这个出门会被人当广场舞领队的。”
“你懂什么,这是好料子,四百多块呢!”
我没再挣扎。因为我知道挣扎也没用,李秀兰女士在关于面子的问题上有着不可动摇的原则和底线。
我爸倒是穿得很简单,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出门前他把那双穿了十年的老皮鞋用鞋油仔仔细细擦了三遍,擦到能反光为止。我看着他弓着腰擦鞋的样子,突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这对老夫妻,一个在国企当了一辈子小职员,一个在街道办当了一辈子临时工,两个人加起来年薪都不到我之前实习工资的两倍,却把我这个捡来的孩子养到二十五岁,供我读完大学,每个月还在给我攒买房的首付。
他们不是亲生的,但他们是我爸妈。
我不想见什么亲生父母。我不需要什么沈家大小姐的身份。我不在乎那什么首富不首富的。我沈念雨活了二十五年,有手有脚有工资有猫,日子过得虽然拧巴但也没缺胳膊少腿,凭什么你们沈家一句话我就得去认亲?
可昨晚看到我妈偷偷抹眼泪的样子,看到我爸一整晚没睡在阳台上抽烟的背影,我知道我必须去。
他们觉得亏欠我。他们觉得当年瞒着我亲生父母找来的事,是对不起我。他们觉得现在让我“回家”,是还我一个应得的人生。
他们不懂,我已经有人生了。虽然这个人生过得挺普通的,但它是我实打实过出来的,每一分钱是自己挣的,每一步路是自己走的。
罢了,就当去吃顿饭吧。
上午十点,约定的咖啡馆。
这家咖啡馆在本市最贵的商业区,一杯美式能顶我三天的伙食费。装修风格是那种看起来很贵但其实我完全欣赏不来的性冷淡
我才是。
我才是沈家那个被弄丢又找回来的亲生女儿。
但沈家找错人了。他们认回去的那个沈念瑶,是个冒牌货。
而我,沈念雨,二十五岁,某互联网公司底层打工人,月薪刚过万,租房住,没车没房没对象,唯一的资产是支付宝里躺着的两万三千块存款和一只养了三年的橘猫。今晚过生日吃的泡面还是打折时候囤的,荷包蛋是今天早上去菜市场跟卖鸡蛋的大妈砍价砍到一块二一个买回来的。
就这,我是沈家大小姐?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二十九块九包邮的睡衣,又看了看茶几上我爸那瓶珍藏多年的茅台,突然觉得这一切荒诞得像一场低成本的黑色幽默电影。
“明天,我们约了你亲生父母见面。”我妈声音发颤,“小雨,你想见他们吗?”
我想了想,把已经彻底坨成面糊的泡面碗放到一边,认真地问了一句特别务实的话:“妈,这个点了,我家还有别的吃的吗?”
我妈愣住了,大概没想到在我得知自己身世惊天大秘密之后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还要吃。
“冰箱……还有昨天剩的***。”
“行,那热一下吧。”
我端着泡面碗走向厨房,路过客厅的穿衣镜时看到了自己的脸。二十五岁,普通长相,没化妆,眼下因为加班熬夜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头发随便扎了个丸子头,跟时尚精致完全不搭边。
镜子里的人冲我翻了翻眼睛,用一种“你看你混成什么样了”的表情盯着我。
我冲她比了个中指。
第二天,周六,我起了个大早。
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我妈——不对,现在应该叫养母了——李秀兰女士,早上六点就跑到我房间掀被子,说今天要去见亲生父母,得好好打扮打扮,不能给我丢人。
给我丢人?
我迷迷瞪瞪地坐起来,心想丢谁的人啊,沈家的人我又一个都不认识,关我啥事。
但李秀兰女士向来是个执行力超强的人,自从昨晚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之后,她仿佛一夜之间从一个普通的爱唠叨的老妈子,变成了一台运转疯狂的“送女儿认祖归宗”机器。她翻出压箱底的衣服,逼着我试了五六套,最后选了一条她当年结婚时买的、至今吊牌都没剪的碎花裙子让我穿上。裙子是枣红色的底配大朵***,穿上之后我整个人看起来像一朵移动的大丽花。
“妈,我穿这个出门会被人当广场舞领队的。”
“你懂什么,这是好料子,四百多块呢!”
我没再挣扎。因为我知道挣扎也没用,李秀兰女士在关于面子的问题上有着不可动摇的原则和底线。
我爸倒是穿得很简单,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出门前他把那双穿了十年的老皮鞋用鞋油仔仔细细擦了三遍,擦到能反光为止。我看着他弓着腰擦鞋的样子,突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这对老夫妻,一个在国企当了一辈子小职员,一个在街道办当了一辈子临时工,两个人加起来年薪都不到我之前实习工资的两倍,却把我这个捡来的孩子养到二十五岁,供我读完大学,每个月还在给我攒买房的首付。
他们不是亲生的,但他们是我爸妈。
我不想见什么亲生父母。我不需要什么沈家大小姐的身份。我不在乎那什么首富不首富的。我沈念雨活了二十五年,有手有脚有工资有猫,日子过得虽然拧巴但也没缺胳膊少腿,凭什么你们沈家一句话我就得去认亲?
可昨晚看到我妈偷偷抹眼泪的样子,看到我爸一整晚没睡在阳台上抽烟的背影,我知道我必须去。
他们觉得亏欠我。他们觉得当年瞒着我亲生父母找来的事,是对不起我。他们觉得现在让我“回家”,是还我一个应得的人生。
他们不懂,我已经有人生了。虽然这个人生过得挺普通的,但它是我实打实过出来的,每一分钱是自己挣的,每一步路是自己走的。
罢了,就当去吃顿饭吧。
上午十点,约定的咖啡馆。
这家咖啡馆在本市最贵的商业区,一杯美式能顶我三天的伙食费。装修风格是那种看起来很贵但其实我完全欣赏不来的性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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