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名:你活太差,我们分手吧  |  作者:林方木  |  更新:2026-05-06
结果我一出场就走错了片场。
不,不对。我想起来了。系统断联前最后一次定位给了我一个坐标,让我去“清远大厦”附近蹲守男主。我去了,在楼下等了一整天,终于看到一个男人从旋转门里走出来,高挑,清冷,眉目如画,气质矜贵。系统给的资料里说男主“身高一八八,喜欢穿深色西装,常出入清远大厦”,这不就全对上了吗?
我就冲上去了。
现在我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沈隽辰确实常去清远大厦,因为清远大厦对面就是他家开的酒店。而顾夜阑之所以常去清远大厦,是因为整栋楼都是他自己买的。
我攻略错了人。
我**攻略错了人。
更荒谬的是,我还真攻略成功了。我用原本为男主准备的那套方案,对着这个反派*OSS施展了两个月,他居然就上钩了。他是反派啊!心思深沉、手段狠辣的大反派!怎么会被一个傻乎乎举着玫瑰花在雨里站了半天的女人打动?
除非他根本不是什么心思深沉的反派。
不,不对,系统不会骗我。既然系统说他就是最大的反派*OSS,那他一定做过那些事情,或者即将去做。三个月后要陷害沈隽辰的人是他,要把男主逼到走投无路的人也是他。
而我已经是他名义上的女朋友了。
我说不清此刻是什么感受。茫然,恐惧,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这种难过很奇怪,它不是因为我辛苦追了两个月追了个寂寞,也不是因为我白白赔上了自己,而是因为我突然想到一个细节——
今天下午,他在雨里说“那就试试吧”的时候,耳根是红的。
顾夜阑那样的人,矜贵从容、滴水不漏,居然也会耳根红。我当时觉得可爱极了,恨不得当场踮起脚尖亲他一口。现在想来,也许那不是害羞,是别的什么?
算了,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必须离开他。
我动作极轻极慢地从他怀里抽身,像一只做贼心虚的猫。每挪动一寸,我的心就提起来一分,生怕惊醒了他。好在他似乎是真的累极了,又或者对我的存在毫无防备,只是微微蹙了蹙眉,手臂无意识地在枕头上摸索了一下,便又沉沉睡去。
月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将他沉睡的面容勾勒出一层柔和的银边。褪去了白天的疏离与冷淡,此刻的顾夜阑安静得像一幅画。浓密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扇形的阴影,鼻梁高挺,薄唇微抿,下颌线条利落如刀裁。
我盯着他的脸看了几秒,心脏猛地抽痛了一下。
不能心软。我告诉自己。他是反派,他会伤害男主,而我不应该站在反派那边。
可你真的忍心吗?心底有个声音在问。
我咬咬牙,忍着浑身上下的酸痛从床上爬起来,摸到客厅的茶几上找了纸和笔。笔尖悬在纸面上方,我想了想,觉得需要一个足够干脆的理由来解释这场突然的分手——一个不会让他起疑,也不会让他来追查的理由。
最好说得不堪一点,让他觉得这段感情不值得回头。
于是我一笔一划地写下:
你活太差,我们分手吧。
写完我就后悔了——这个理由,以顾夜阑的性格,他会信吗?他会生气,会难堪,还是会觉得我在开玩笑?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等我离开这座城市,换了身份和****,他就再也找不到我了。
我把纸条折好放在床头柜上,从衣柜里随便抓了一件他的衬衫套在身上——我的衣服不知道被他扔到哪里去了——然后蹑手蹑脚地从卧室退出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他一眼。
月光下,顾夜阑的睡颜依然安静而好看,好看得不像一个即将毁掉别人人生的反派。
我深吸一口气,转身离开了。
凌晨的城市还在沉睡,路灯把空旷的街道照得一片昏黄。我赤着脚走在路边,顾夜阑的衬衫太大,下摆堪堪遮住大腿,夜风一吹就凉飕飕地往衣服里灌。手机没电了,没带钱包,没带***,甚至没穿鞋。
我想笑,又想哭。
追了两个月的男人,花了两年的积分,一夜之间全毁了。系统说得对,我的任务已经出现了严重偏差,如果不及时纠正,后果不堪设想。它给出的解决方案很简单——先离开顾夜阑,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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