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书名:未婚夫带人退婚,却不知我是北境之主  |  作者:霉脾气的旧故  |  更新:2026-05-23
姻不具有法律效力。裴修远先生作为成年公民,有权自主选择婚姻对象。贵府对其施以私刑,已触犯——"
"吴律师。"我打断他。
"嗯?"
"你说的这部法律,是**十五年颁布的婚姻条例修正案,对吗?"
吴律师推了推眼镜:"正是。"
"这部法律的起草人,是我父亲的幕僚陈叔衡先生。第七条第三款的但书条款,是我亲自建议加的。"
吴律师的手顿住了。
我继续说:"但书条款写的是——涉及军政世家的婚约,若经双方家主以正式文书订立,视同契约,受民法总则保护。违约方需承担契约中约定的全部责任。"
我看着他。
"你是专业律师,应该不会连但书都没读吧?"
吴律师的脸涨红了。
他确实没读。
因为那条但书在实际操作中几乎不被引用——但凡涉及到军政世家的事,从来不走法律程序。
走法律程序的前提是你能走得动。
裴承德的脸色沉下来。
律师这条路堵了。
他看向那个洋人。
洋人清了清嗓子,用带口音的中文说:"顾小姐,我代表英国使馆,对贵府扣押英国留学归国人员一事表示关切。裴修远先生在英期间,受英国法律保护——"
"惠特利先生。"
我忽然用英文开口,发音是标准的牛津腔。
洋人愣了一下。
"Last time I had tea with Sir Miles Lampson at the Legation Quarter, he mentioned you were tran**erred to *eiping recently. Hows the settling in going?"
惠特利的眼睛瞪大了。
Sir Miles Lampson。英国驻华公使。
"You... you know Sir Lampson?"
我微微一笑,用中文说:"蓝普森爵士上个月来北平,在我这儿吃的涮羊肉。他说很喜欢北平的冬天。"
我看向裴承德。
"裴老太爷,英国人管不了中国人家务事,您应该知道。不然****也不至于撤了。"
裴承德的手攥紧了拐杖。
那个《晨光报》的女记者见两条路都堵了,主动站出来。
"顾小姐,我是《晨光报》的记者方若萍。我听说贵府对退婚者施以私刑,严重侵犯人身自由。我有责任将此事报道出去,让社会公论——"
"报道可以。"我端起茶杯。
"但在报道之前,方记者,你要不要先去看看你们报社的地契?"
方若萍一愣。
"《晨光报》三年前创刊,经费来自北平商会。北平商会的会长孙先生,是我顾家的世交。你们报社在宣武门那栋二层小楼,地契上写的是顾家的名字。"
我把茶杯放下。
"你当然可以写。写完之后,你们总编周先生会接到一通电话。你猜他会选择发稿,还是选择保住报社?"
方若萍的笔停在半空中。
她没有再动。
前厅里安静了足足十秒。
裴承德的脸色从铁青变成灰白。
他终于意识到一件事。
他带来的三张牌——法律、外交、**——全被我一张一张地翻了过去。
"你——"
他浑身发抖,拐杖在地上敲得咚咚响。
"你一个女娃娃家家的,怎么——你爹呢?让你爹出来说话!"
"我爹病了。"
我站起来,走到裴承德面前。
"这两年,顾家的事,都是我在管。北境三省的军政公文,从我桌上过。你们裴家在北平城里的六间铺面、两处宅院、天津的纺织厂、保定的米行——"
我低下头看着他。
"地契和股权文书上写的,全是顾家的名字。你知道为什么吗?"
裴承德往后退了一步。
"因为三年前裴家差点垮掉的时候,是我爹拿银子填的窟窿,条件就是这桩婚约。地契押在我手里,就是担保。"
我直起身。
"裴老太爷,你来退婚,我能理解。但退婚之后,这些地契、股权、产业——是不是也该一并还回来?"
裴承德的瞳孔骤缩。
他终于听懂了。
退婚,可以。
但退婚的代价,不是一百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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