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总,你儿子又喊我妈了
十七楼来了个女教授------------------------------------------,仰头看着这栋通体玻璃幕墙的建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房子贵得离谱,但值。,地铁口,顶层带露台,物业费比她以前租的老破小整间还贵。但A大给她解决了编制,副教授的安家费刚好够付首付,剩下的贷款她算了算,咬咬牙也能扛。三十一岁,单身,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在A大中文系站稳了脚跟——她的人生规划表上,这一项算是提前完成了。,肩上还挎着一个塞得鼓鼓囊囊的帆布包。箱子里多半是书,沉得像装了半袋水泥,轮子在台阶上磕了一下,她整个人往前踉跄了半步,箱子歪倒了。,稳稳地扶住了箱子的拉杆。“小心。”,像大提琴的低音弦被缓缓拉动,带着一种不经意的、疏离的客气。林知夏抬起头,逆着光看到一个高大的轮廓——黑色西装,深灰色领带,五官轮廓深邃得像刀裁出来的。他的目光没有在她脸上停留,只是垂着眼看了箱子一眼,确认它站稳了,就松开了手。“谢谢。”林知夏说。,没有接话,径直走进了大堂。他的步伐不急不缓,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沉稳的声响,背影笔挺得像一柄刚出鞘的刀。,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这楼里的邻居,挺冷的。“林知夏!真的是你!”一个穿物业制服的小姑娘从大堂里跑出来,胸口工牌上写着“刘小禾”,笑得眼睛弯弯的,“我是你大学学妹啊!中文系的,比你低两届!你给我们做过考研分享,我还加过你微信呢——后来你把我**。”。她确实有定期清理微信好友的习惯,不联系的人都会删掉。“没事没事,我理解的。”刘小禾完全不介意,热情地帮她推箱子,“你买的是17楼02户对吧?巧了,整栋楼就那一户是业主自住卖的,其他都是租的。你运气真好!17楼视野最好,能看到整个城市的天际线。七楼住的是陆氏集团的陆总,陆沉舟。”刘小禾凑过来,声音压低了一度,“你这楼上楼下的,万一电梯里碰见了呢?万一碰见了呢”的兴奋点在哪里。“他是业主?整栋楼都是他开发的。”刘小禾说,“他就住七楼,01户。不过他很少在群里说话,我在这上班两年了,大堂里碰到他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
林知夏“哦”了一声,没再追问。
办好入住手续,拿到门禁卡,她拖着箱子走向电梯。电梯门开的时候,里面没有人。她把箱子拖进去,按了十七楼。门缓缓关上,就在门只剩一条缝的时候,一只手从外面伸了进来,挡住了即将闭合的电梯门。她下意识后退了一步,门重新打开。
是刚才那个男人。他走进来,径直走向电梯最里侧的左边角落,站定。电梯里的空气像是被抽走了一度,冷了下来。
林知夏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不到一秒,就礼貌地收了回来。但这一秒已经够了——够她记住这个男人长得过分好看了。
“几楼?”她问。
“七楼,谢谢。”
她帮他按了七楼。电梯上行,数字跳动,两个人之间隔了将近一米的距离,谁都没有说话。她低头看手机,屏幕上是林知秋连珠炮一样的消息:“姐!搬进去了吗?小区怎么样?有没有碰到什么帅哥???人呢??”
她没回。因为“帅哥”此刻就站在离她不到一米的地方。
七楼到了。男人迈步出去,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的声音渐行渐远。门关上之后,林知夏对着镜面墙壁理了理鬓角,看到自己的表情带着一丝连她自己都没察觉的困惑——那个男人的脸,她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十七楼到了。她甩了甩头,把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甩掉。
新家的样子比她在照片里看到的还要好。白色墙面,浅木色地板,厨房是开放式的,客厅有一整面落地窗。她站在窗前,看着午后的阳光铺满整个城市,高楼鳞次栉比,远处的河流像一条银色的带子蜿蜒穿过市区。在这里生活了十年,从本科到博士到留校任教,搬了四次家,从学校宿舍到合租房到单身公寓,终于有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地方。
她拍了张窗外的照片发朋友圈:“新家,十七楼。”不到一分钟,林知秋的评论就来了:“我去!这视野也太好了吧!!我要来住!!!”
紧接着是私信:“姐,你在电梯里碰到人没有?”
“碰到了。七楼的。”
“是不是陆沉舟???是不是???”
“不知道,没问名字。”
“你描述一下!”
“黑色西装,挺高的,不怎么说话,有点冷。”
林知秋发来一长串感叹号,然后是语音,声音尖得能穿透耳膜:“就是他!我在网上看过他出席活动的视频,就是你说的那样!冷面**!你一搬进去就碰到他了,这是什么缘分!”
“巧合而已。”林知夏不以为意。
傍晚,林知秋的视频电话准时打了过来。林知夏把手机架在岛台上,一边拆快递箱一边听堂妹絮叨。林知秋盘腿坐在她出租屋的床上,身后的墙上贴满了高中班级的作息表,手里拿着一包辣条,吃得满嘴红油。
“姐,我帮你查过了,陆沉舟,三十六岁,陆氏集团CEO,身家千亿,未婚,没有公开的恋情记录。”林知秋掰着手指头数,“你想想,一个千亿总裁,三十六岁不结婚,连个**对象都没有,这不奇怪吗?”
“也许人家事业心强。”
“事业心强到连个约会都没有?”林知秋翻了个白眼,“姐,你住在千亿总裁楼上,这不是天赐的姻缘是什么?”
“是巧合。”林知夏纠正她,把拆出来的书一本一本地摆上书架。
“行,你说是巧合就是巧合。”林知秋的语气忽然变了,带上了一丝狡黠,“但是姐,你刚才说‘黑色西装,挺高的,不怎么说话,有点冷’——你注意到人家不说话很冷,说明你仔细看了。”
林知夏的手指在书脊上停了一下。
“我挂了,还要收拾。”
“别挂别挂,最后一个问题!他长得好不好看?”
林知夏没有回答。她按掉了通话,把手机扣在岛台上。好看吗?好看。但她不是一个会被“好看”打动的人。在大学里教书这些年,她见过太多好看的皮囊——年轻的学生,意气风发的同事,衣冠楚楚的商务人士。看多了也就那样,就像书架上的精装书,封面再漂亮,内容乏味也是白搭。
所以她对那个男人的“好看”只有过几秒钟的记忆。真正让她记住的,是他伸手扶住箱子时那种不经意的从容——好像他做什么事情都是这样,不费力气,也不需要被感谢。
晚上,她洗完澡出来,站在阳台上吹风。城市的灯火在脚下铺展开来,远处的地标建筑亮着蓝色的光。她低头看了一眼楼下——七楼的灯也亮着,暖**的光透过半开的窗帘漏出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特意去看了那一盏灯,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盏灯亮着,让她觉得这个陌生的城市没那么冷了。
回到屋里,她拉上窗帘。
她不知道的是,七楼那个男人此刻正站在书房窗前,抬头看着十七楼那扇亮着灯的窗户。他的手机屏幕上是一个打开的文档,标题是“Project 17F”,内容只有一行字:她搬进来了。
陆沉舟把手机放在桌上,看着那扇发光的窗户,看了很久。十七楼的灯还亮着,那盏灯下的人,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看了整整一个下午。他想起下午电梯里那个画面——她蹲下来扶箱子的时候,一缕头发从耳后滑下来,垂在脸侧,她用手背把它别回去,动作很自然,像做了无数遍。一个很小的细节,但他记住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住这种东西。他只知道,从今天开始,七楼到十七楼的距离,是二十秒的电梯行程。这二十秒,他会想办法让它变长。
林知夏“哦”了一声,没再追问。
办好入住手续,拿到门禁卡,她拖着箱子走向电梯。电梯门开的时候,里面没有人。她把箱子拖进去,按了十七楼。门缓缓关上,就在门只剩一条缝的时候,一只手从外面伸了进来,挡住了即将闭合的电梯门。她下意识后退了一步,门重新打开。
是刚才那个男人。他走进来,径直走向电梯最里侧的左边角落,站定。电梯里的空气像是被抽走了一度,冷了下来。
林知夏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不到一秒,就礼貌地收了回来。但这一秒已经够了——够她记住这个男人长得过分好看了。
“几楼?”她问。
“七楼,谢谢。”
她帮他按了七楼。电梯上行,数字跳动,两个人之间隔了将近一米的距离,谁都没有说话。她低头看手机,屏幕上是林知秋连珠炮一样的消息:“姐!搬进去了吗?小区怎么样?有没有碰到什么帅哥???人呢??”
她没回。因为“帅哥”此刻就站在离她不到一米的地方。
七楼到了。男人迈步出去,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的声音渐行渐远。门关上之后,林知夏对着镜面墙壁理了理鬓角,看到自己的表情带着一丝连她自己都没察觉的困惑——那个男人的脸,她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十七楼到了。她甩了甩头,把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甩掉。
新家的样子比她在照片里看到的还要好。白色墙面,浅木色地板,厨房是开放式的,客厅有一整面落地窗。她站在窗前,看着午后的阳光铺满整个城市,高楼鳞次栉比,远处的河流像一条银色的带子蜿蜒穿过市区。在这里生活了十年,从本科到博士到留校任教,搬了四次家,从学校宿舍到合租房到单身公寓,终于有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地方。
她拍了张窗外的照片发朋友圈:“新家,十七楼。”不到一分钟,林知秋的评论就来了:“我去!这视野也太好了吧!!我要来住!!!”
紧接着是私信:“姐,你在电梯里碰到人没有?”
“碰到了。七楼的。”
“是不是陆沉舟???是不是???”
“不知道,没问名字。”
“你描述一下!”
“黑色西装,挺高的,不怎么说话,有点冷。”
林知秋发来一长串感叹号,然后是语音,声音尖得能穿透耳膜:“就是他!我在网上看过他出席活动的视频,就是你说的那样!冷面**!你一搬进去就碰到他了,这是什么缘分!”
“巧合而已。”林知夏不以为意。
傍晚,林知秋的视频电话准时打了过来。林知夏把手机架在岛台上,一边拆快递箱一边听堂妹絮叨。林知秋盘腿坐在她出租屋的床上,身后的墙上贴满了高中班级的作息表,手里拿着一包辣条,吃得满嘴红油。
“姐,我帮你查过了,陆沉舟,三十六岁,陆氏集团CEO,身家千亿,未婚,没有公开的恋情记录。”林知秋掰着手指头数,“你想想,一个千亿总裁,三十六岁不结婚,连个**对象都没有,这不奇怪吗?”
“也许人家事业心强。”
“事业心强到连个约会都没有?”林知秋翻了个白眼,“姐,你住在千亿总裁楼上,这不是天赐的姻缘是什么?”
“是巧合。”林知夏纠正她,把拆出来的书一本一本地摆上书架。
“行,你说是巧合就是巧合。”林知秋的语气忽然变了,带上了一丝狡黠,“但是姐,你刚才说‘黑色西装,挺高的,不怎么说话,有点冷’——你注意到人家不说话很冷,说明你仔细看了。”
林知夏的手指在书脊上停了一下。
“我挂了,还要收拾。”
“别挂别挂,最后一个问题!他长得好不好看?”
林知夏没有回答。她按掉了通话,把手机扣在岛台上。好看吗?好看。但她不是一个会被“好看”打动的人。在大学里教书这些年,她见过太多好看的皮囊——年轻的学生,意气风发的同事,衣冠楚楚的商务人士。看多了也就那样,就像书架上的精装书,封面再漂亮,内容乏味也是白搭。
所以她对那个男人的“好看”只有过几秒钟的记忆。真正让她记住的,是他伸手扶住箱子时那种不经意的从容——好像他做什么事情都是这样,不费力气,也不需要被感谢。
晚上,她洗完澡出来,站在阳台上吹风。城市的灯火在脚下铺展开来,远处的地标建筑亮着蓝色的光。她低头看了一眼楼下——七楼的灯也亮着,暖**的光透过半开的窗帘漏出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特意去看了那一盏灯,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盏灯亮着,让她觉得这个陌生的城市没那么冷了。
回到屋里,她拉上窗帘。
她不知道的是,七楼那个男人此刻正站在书房窗前,抬头看着十七楼那扇亮着灯的窗户。他的手机屏幕上是一个打开的文档,标题是“Project 17F”,内容只有一行字:她搬进来了。
陆沉舟把手机放在桌上,看着那扇发光的窗户,看了很久。十七楼的灯还亮着,那盏灯下的人,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看了整整一个下午。他想起下午电梯里那个画面——她蹲下来扶箱子的时候,一缕头发从耳后滑下来,垂在脸侧,她用手背把它别回去,动作很自然,像做了无数遍。一个很小的细节,但他记住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住这种东西。他只知道,从今天开始,七楼到十七楼的距离,是二十秒的电梯行程。这二十秒,他会想办法让它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