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牌了,大帅只想吃软饭
我是世人眼中,威震一方的霍大帅从百乐门抱回来的金丝雀。
大帅遇刺重伤、生死不明时,所有人都以为我失去了靠山。
我转身掏出督军令,一脚踹开了作战会议室的大门。
后来大帅醒来,看着吓破胆的满屋军长,当众红着眼眶委屈地叹气:
「你说你们惹她干啥,本帅这碗软饭不仅要硬吃,还要吃生生世世呢……」
听闻霍霆霄遇刺重伤的消息时,我正在法租界公馆的玻璃花房里喝下午茶。
留声机里正放着低回婉转的昆曲,林副官跌跌撞撞地闯进来,单膝跪在名贵的地毯上。军靴上粘稠的血水,瞬间洇湿了那块波斯羊绒。
「苏小姐,大帅在军区总医院抢救,胸口中枪,生死不明。」
林副官喘着粗气,声音嘶哑,「同车的……还有为了替大帅挡枪而重伤的***次长千金,沈佩玉。」
在世人眼里,我是霍霆霄从百乐门抱回来的金丝雀,是个空有美貌的玩物。
靠山一倒,我理应哭天抢地、痛不欲生。
但我只是平静地放下描金茶杯,连一滴茶水都没洒出来。
「挡枪?」我轻笑一声,用银丝手帕一根根擦拭着手指,眼神冷得像淬了冰。
「霍霆霄有重度洁癖,副官近身都要隔着三步远。一个娇滴滴的次长千金,能破开他的近卫圈替他挡枪?」
我站起身,高跟鞋碾过地毯上的血迹:
「去查。这个沈佩玉若不是刺客的内应,我苏曼卿的名字倒过来写。」
林副官猛地抬头,眼中满是震悚与敬服。
军区总医院已经被刺鼻的血腥味和消毒水味淹没。
我抵达时,霍家小叔霍振邦正假惺惺地抹着眼泪。
瞧见我一身素色旗袍走来,他立刻换了副厌恶嘴脸,指着我的鼻子骂道:
「苏曼卿,霆霄若是挺不过去,沈千金便是他过明路的未婚妻。
「你一个风月场里的玩物,还不赶紧卷铺盖滚回你的百乐门!」
我轻嗤一声,慢条斯理地拢了拢肩上的白狐裘,连余光都没施舍给他。
「林副官,清场。」朱唇轻启,我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带着血腥气,「今日起,没有我的手令,连只**都不准飞进这层楼。谁敢强闯,就地击毙。」
霍振邦勃然大怒:「你……你******!」
「咔哒」一声整齐的脆响,数十名黑鹰卫瞬间拔枪,黑洞洞的枪口直接抵在了霍家亲戚的脑门上。
空气死一般寂静。
我踩着高跟鞋步步逼近,高开叉的旗袍步步生风,红唇贴近霍振邦惨白的脸:
「小叔,霍霆霄的心跳还没停,你就急着替他认老丈人。
「回去告诉南京那些蠢蠢欲动的人,霍霆霄的命,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