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书女配禁欲军官撩不动
活不过三集的女配------------------------------------------,太阳已经偏西了。,其实就是三间破土房。正屋的门歪斜着挂在门框上,关不严实,门板上被人用炭笔画了一只乌龟,旁边歪歪扭扭写了四个字:“不要脸皮。”,一股霉味扑面而来。,靠墙一张木板床,铺着发黄的草席,被子叠成方块,倒是整整齐齐。床头一张条桌,桌面上刻满了字,大多是些骂人的话。墙角堆着几个豁了口的陶罐,一只老鼠从罐子后面窜过去,吱吱叫着钻进墙缝。,赤脚踩在夯土地上。地上铺的稻草已经板结了,踩着咯吱咯吱响。,双手撑着膝盖,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脚背上还有一道长长的划痕,结了痂,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她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把整本书的剧情从头到尾捋一遍。《七零甜心》她是在通勤路上看的,断断续续翻完,印象最深的不是男女主的感情线,而是女配林知夏的结局——因为这个女配跟她同名,她当时还跟同事吐槽过:“写书的跟林知夏有仇吧?死得也太随便了。”,她自己成了那个“死得太随便”的人。——,陆骁所在的部队到青岩公社进行军垦生产,刚好驻扎在林知夏所在的**大队附近。原身林知夏第一次见到陆骁就被迷住了,开始了漫长的死缠烂打。,表面上处处帮原身出主意、传话、打探消息,实际上每次都在关键时候“无意中”说出对原身不利的话。比如原身给陆骁送鸡蛋,**瑶会当众说“知夏姐攒了半个月的鸡蛋呢,自己都舍不得吃”——听起来是替原身说话,实际上等于告诉所有人,原身在用贵重礼物倒贴。。他这个人最讨厌死缠烂打,加上**瑶在旁边时不时地“善解人意”,对比之下,原身就成了那个不知廉耻的疯女人。,**瑶在一次军**欢会上出尽了风头,陆骁对她刮目相看。大伯母趁机把原身赶出家门,原身走投无路,去找陆骁求助,陆骁当着众人的面拒绝了她,说“我跟林同志没有任何关系”。
原身在回去的路上失足摔下山沟,等到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息。
而书里对这件事的描写只有一句话:“那个纠缠陆骁的疯女人终于死了,村民们都说这是报应。”
林知夏闭了闭眼。
三个月。
她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不,原书剧情是从夏天到秋天,现在应该是七月中旬,她还剩两个半月。
两个月后,**瑶就会在联欢会上大放异彩,而她会像一块用完的抹布一样被所有人扔掉。
“三个月后会被退婚、被赶出家门、最后惨死”——大纲里的这句话,不是夸张,是原原本本的剧情走向。
但问题是,原书里“退婚”是怎么回事?
林知夏仔细翻了翻脑中那本“书”的记忆。原书里,林知夏和陆骁之间压根就没有婚约,完全是原身单方面纠缠。但刚才大伯母骂她的时候,提到了“陆家这门亲事”——这说明在这个世界的设定里,两家之间确实有过某种婚约的意向。
她想到了那块玉佩。
玉佩上的字是“白林之好”,**瑶的母亲姓白,林知夏的父亲姓林。两家口头约定过结亲,但因为林知夏父母双亡,这个约定就不了了之了。后来**瑶的母亲把玉佩给了林家作为信物,等于把“结亲”的对象从“白家女”换成了“林家女”——也就是说,理论上,林知夏才是那个有婚约的人。
但原书里,这个设定被完全忽略了。作者大概觉得不重要,就一笔带过,让**瑶顺理成章地成了陆骁的官配。
林知夏睁开眼,目光落在床头那张条桌上。
桌面刻的那些骂人话里,有一行字被她之前忽略了。她凑近看了看,是用钉子刻的,笔迹很稚嫩,像是小孩子写的:“爸爸说,等我长大,会有好人家来提亲。”
是原身的字。
林知夏盯着那行字看了几秒,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感觉。
原身不是什么作精,不是什么疯女人。她只是父母双亡、寄人篱下、拼命想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的十八岁姑娘。她不懂什么手段,不会什么心计,只能用最笨的办法去争取一个看起来能带她逃离这里的人。
可惜在原书的剧情里,这种人只能当炮灰。
林知夏深吸一口气,站起来走到窗边。
木格窗很小,只能看到外面一小片天。天已经开始发暗了,云被晚霞烧成橘红色,边缘镶着一圈灰紫色的边。
不能再住在这里了。大伯母一家就住在隔壁院子,随时可能过来找麻烦。她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原身攒了一点私房钱,藏在床板底下。林知夏蹲下来,伸手摸到床板背面,摸到一个用布包着的硬东西。拽出来,打开——三层粗布裹着,最里面是一沓皱巴巴的毛票和几张斤两票。
她数了数,一共是八块六毛四分钱。
这就是原身的全部积蓄。
林知夏把钱重新包好,塞进贴身衣服的口袋里。然后她开始翻箱倒柜地清点原身的家当。
衣服:两件换洗的碎花布褂子,一条灰裤子,一条打着补丁的棉裤,一双黑布鞋(鞋底磨穿了)。全部加起来不止两块钱。
值钱的东西:一块玉佩(不知道收在哪里,得找),一口铁锅(被大伯母借走了没还),一床被子(还算能盖)。
这就是一个***代农村孤女的所有财产。
林知夏坐在床沿上,把这些东西在脑子里一样一样列出来,又一样一样划掉。
八块六毛四分钱,在这个年代不算特别少,但也撑不了多久。她需要尽快找到赚钱的路子。原书里,原身到死都没搞出什么名堂,但她不一样——她是穿越来的,她脑子里装着未来四十年的商业知识和时代红利。
七七年,**开放还没正式开始,但已经有了一些松动。个体户可以偷偷摸摸地干,只要不搞得太张扬。最关键的是,今年冬天就要恢复高考了——这是原书里最大的转折点。
**瑶就是通过高考上了大学,从此人生一路开挂。
林知夏慢慢收紧手指。
高考,她也要考。不光是考,还要考得比**瑶好。
但现在最紧迫的不是高考,是那块玉佩。那是她目前手里最大的**,必须马上找到,确保不会被大伯母家的人偷走。
原身的记忆里,玉佩被藏在——
林知夏闭上眼,在脑海中搜索原身的记忆碎片。那些记忆像打碎的玻璃缸,碎片到处都是,边缘锋利,扎得人生疼。
找到了。
玉佩藏在灶台的烟道里。原身的母亲生前告诉她的,说是家里最安全的地方,灶台天天烧火,没人会伸手进去掏。
林知夏快步走到灶台边。灶是土砌的,灶膛里还有昨晚烧剩下的草木灰。她蹲下来,把手伸进烟道的拐角处,指尖碰到一个冰凉的硬物。
摸出来,是一块龙眼大小的圆形玉佩,青白色,温润通透,正面刻着一个“白”字,背面刻着一个“林”字。中间一横是“之”,竖着念是“白林之好”。
做工算不上多精致,但在村里绝对是稀罕物件。
林知夏把玉佩攥在手心,冰凉的触感让她冷静下来。
有了这个东西,她就有了跟大伯母家谈判的**,也有了跟陆骁那边“讲理”的依据。原书里从没出现过这块玉佩,是因为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瑶不知道,大伯母不知道,陆骁更不知道。
现在,它在她手里,就是一张好牌。
但好牌不能乱打。今天当着邻居的面提玉佩的事,只是为了让消息传出去,让**瑶投鼠忌器。真要拿出来用,得等到最关键的场合。
林知夏把玉佩重新藏回烟道,用草木灰盖好,又盖上了灶台的铁锅做伪装。
做完这些,天已经彻底黑了。
村子里没有电,家家户户点煤油灯。从她家的窗户看出去,隔壁大伯母家的窗户亮着昏黄的光,隐约能听见有人在吵架,嗓门很大,听不清在骂谁。
林知夏没点灯,摸黑在灶台里塞了一把柴草,用火柴点着。火光照亮了半间屋子,暖**的光映在墙上,影子忽大忽小地晃。
她从角落里翻出一个陶罐,里面还剩小半罐玉米面。掺了水,搅成糊糊,倒进锅里煮。没有油,没有盐,煮出来的玉米糊寡淡得要命,但她还是喝了满满一碗。
肚子里有了东西,人就没那么慌了。
她坐在灶台边,火光映着她的脸。灶膛里的柴火噼里啪啦地响,火星子溅出来,落在灶台上,很快就灭了。
明天她要去公社一趟,打听一下正规摆摊的手续,顺便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赚钱的门路。原书里提到过,**大队后面的山里野生山核桃多得没人收,因为当地人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卖。她知道——炒核桃、做零食,在这个年代绝对能赚钱。
但去公社就意味着可能会碰到一个人。
陆骁。
原书里的男主角,军区最年轻的特种大队长,原身的“未婚夫”——如果那纸婚约算数的话。
在原书里,陆骁对林知夏的态度是:厌恶、冷漠、避之不及。
但林知夏现在不是原身了。她不打算纠缠他,也不打算讨好他。她只需要在必要的时候,让那块玉佩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至于陆骁本人——
林知夏把碗里最后一口玉米糊喝干净,舔了舔嘴唇。
“我对你的未婚妻身份没兴趣。”她低声说,像是在练习台词,又像是在给自己打气。
灶膛里的火慢慢熄了,只剩下暗红色的炭光,一闪一闪的,像心跳。
林知夏起身去铺床。草席上的霉味让她皱了皱眉,但她实在太累了,顾不上那么多。
她躺下去,把被子拉到下巴,顶着头顶上的房梁。房梁上挂着一串干辣椒,在黑暗中像一排沉默的哨兵。
明天会是忙碌的一天。
她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梳理了一遍明天的计划:去公社办手续,去后山看山核桃的情况,打听一下男主那边的动向,顺便——
她顿了顿,睁开眼。
顺便去找一下村里那位退伍的老兵。原书里提到过,**大队有一个叫王建国的退伍**,是陆骁以前的老部下,后来因为受伤提前退役,在村里种地。这个人,也许能成为她的突破口。
林知夏重新闭上眼,这次是真的准备睡了。
夜风吹过窗户的缝隙,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有人在低声哭。远处传来几声狗叫,很快又归于沉寂。
1977年夏天的夜晚,和任何一年的夏天没什么不同。
但林知夏知道,从今天开始,一切都不同了。
原身在回去的路上失足摔下山沟,等到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息。
而书里对这件事的描写只有一句话:“那个纠缠陆骁的疯女人终于死了,村民们都说这是报应。”
林知夏闭了闭眼。
三个月。
她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不,原书剧情是从夏天到秋天,现在应该是七月中旬,她还剩两个半月。
两个月后,**瑶就会在联欢会上大放异彩,而她会像一块用完的抹布一样被所有人扔掉。
“三个月后会被退婚、被赶出家门、最后惨死”——大纲里的这句话,不是夸张,是原原本本的剧情走向。
但问题是,原书里“退婚”是怎么回事?
林知夏仔细翻了翻脑中那本“书”的记忆。原书里,林知夏和陆骁之间压根就没有婚约,完全是原身单方面纠缠。但刚才大伯母骂她的时候,提到了“陆家这门亲事”——这说明在这个世界的设定里,两家之间确实有过某种婚约的意向。
她想到了那块玉佩。
玉佩上的字是“白林之好”,**瑶的母亲姓白,林知夏的父亲姓林。两家口头约定过结亲,但因为林知夏父母双亡,这个约定就不了了之了。后来**瑶的母亲把玉佩给了林家作为信物,等于把“结亲”的对象从“白家女”换成了“林家女”——也就是说,理论上,林知夏才是那个有婚约的人。
但原书里,这个设定被完全忽略了。作者大概觉得不重要,就一笔带过,让**瑶顺理成章地成了陆骁的官配。
林知夏睁开眼,目光落在床头那张条桌上。
桌面刻的那些骂人话里,有一行字被她之前忽略了。她凑近看了看,是用钉子刻的,笔迹很稚嫩,像是小孩子写的:“爸爸说,等我长大,会有好人家来提亲。”
是原身的字。
林知夏盯着那行字看了几秒,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感觉。
原身不是什么作精,不是什么疯女人。她只是父母双亡、寄人篱下、拼命想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的十八岁姑娘。她不懂什么手段,不会什么心计,只能用最笨的办法去争取一个看起来能带她逃离这里的人。
可惜在原书的剧情里,这种人只能当炮灰。
林知夏深吸一口气,站起来走到窗边。
木格窗很小,只能看到外面一小片天。天已经开始发暗了,云被晚霞烧成橘红色,边缘镶着一圈灰紫色的边。
不能再住在这里了。大伯母一家就住在隔壁院子,随时可能过来找麻烦。她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原身攒了一点私房钱,藏在床板底下。林知夏蹲下来,伸手摸到床板背面,摸到一个用布包着的硬东西。拽出来,打开——三层粗布裹着,最里面是一沓皱巴巴的毛票和几张斤两票。
她数了数,一共是八块六毛四分钱。
这就是原身的全部积蓄。
林知夏把钱重新包好,塞进贴身衣服的口袋里。然后她开始翻箱倒柜地清点原身的家当。
衣服:两件换洗的碎花布褂子,一条灰裤子,一条打着补丁的棉裤,一双黑布鞋(鞋底磨穿了)。全部加起来不止两块钱。
值钱的东西:一块玉佩(不知道收在哪里,得找),一口铁锅(被大伯母借走了没还),一床被子(还算能盖)。
这就是一个***代农村孤女的所有财产。
林知夏坐在床沿上,把这些东西在脑子里一样一样列出来,又一样一样划掉。
八块六毛四分钱,在这个年代不算特别少,但也撑不了多久。她需要尽快找到赚钱的路子。原书里,原身到死都没搞出什么名堂,但她不一样——她是穿越来的,她脑子里装着未来四十年的商业知识和时代红利。
七七年,**开放还没正式开始,但已经有了一些松动。个体户可以偷偷摸摸地干,只要不搞得太张扬。最关键的是,今年冬天就要恢复高考了——这是原书里最大的转折点。
**瑶就是通过高考上了大学,从此人生一路开挂。
林知夏慢慢收紧手指。
高考,她也要考。不光是考,还要考得比**瑶好。
但现在最紧迫的不是高考,是那块玉佩。那是她目前手里最大的**,必须马上找到,确保不会被大伯母家的人偷走。
原身的记忆里,玉佩被藏在——
林知夏闭上眼,在脑海中搜索原身的记忆碎片。那些记忆像打碎的玻璃缸,碎片到处都是,边缘锋利,扎得人生疼。
找到了。
玉佩藏在灶台的烟道里。原身的母亲生前告诉她的,说是家里最安全的地方,灶台天天烧火,没人会伸手进去掏。
林知夏快步走到灶台边。灶是土砌的,灶膛里还有昨晚烧剩下的草木灰。她蹲下来,把手伸进烟道的拐角处,指尖碰到一个冰凉的硬物。
摸出来,是一块龙眼大小的圆形玉佩,青白色,温润通透,正面刻着一个“白”字,背面刻着一个“林”字。中间一横是“之”,竖着念是“白林之好”。
做工算不上多精致,但在村里绝对是稀罕物件。
林知夏把玉佩攥在手心,冰凉的触感让她冷静下来。
有了这个东西,她就有了跟大伯母家谈判的**,也有了跟陆骁那边“讲理”的依据。原书里从没出现过这块玉佩,是因为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瑶不知道,大伯母不知道,陆骁更不知道。
现在,它在她手里,就是一张好牌。
但好牌不能乱打。今天当着邻居的面提玉佩的事,只是为了让消息传出去,让**瑶投鼠忌器。真要拿出来用,得等到最关键的场合。
林知夏把玉佩重新藏回烟道,用草木灰盖好,又盖上了灶台的铁锅做伪装。
做完这些,天已经彻底黑了。
村子里没有电,家家户户点煤油灯。从她家的窗户看出去,隔壁大伯母家的窗户亮着昏黄的光,隐约能听见有人在吵架,嗓门很大,听不清在骂谁。
林知夏没点灯,摸黑在灶台里塞了一把柴草,用火柴点着。火光照亮了半间屋子,暖**的光映在墙上,影子忽大忽小地晃。
她从角落里翻出一个陶罐,里面还剩小半罐玉米面。掺了水,搅成糊糊,倒进锅里煮。没有油,没有盐,煮出来的玉米糊寡淡得要命,但她还是喝了满满一碗。
肚子里有了东西,人就没那么慌了。
她坐在灶台边,火光映着她的脸。灶膛里的柴火噼里啪啦地响,火星子溅出来,落在灶台上,很快就灭了。
明天她要去公社一趟,打听一下正规摆摊的手续,顺便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赚钱的门路。原书里提到过,**大队后面的山里野生山核桃多得没人收,因为当地人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卖。她知道——炒核桃、做零食,在这个年代绝对能赚钱。
但去公社就意味着可能会碰到一个人。
陆骁。
原书里的男主角,军区最年轻的特种大队长,原身的“未婚夫”——如果那纸婚约算数的话。
在原书里,陆骁对林知夏的态度是:厌恶、冷漠、避之不及。
但林知夏现在不是原身了。她不打算纠缠他,也不打算讨好他。她只需要在必要的时候,让那块玉佩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至于陆骁本人——
林知夏把碗里最后一口玉米糊喝干净,舔了舔嘴唇。
“我对你的未婚妻身份没兴趣。”她低声说,像是在练习台词,又像是在给自己打气。
灶膛里的火慢慢熄了,只剩下暗红色的炭光,一闪一闪的,像心跳。
林知夏起身去铺床。草席上的霉味让她皱了皱眉,但她实在太累了,顾不上那么多。
她躺下去,把被子拉到下巴,顶着头顶上的房梁。房梁上挂着一串干辣椒,在黑暗中像一排沉默的哨兵。
明天会是忙碌的一天。
她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梳理了一遍明天的计划:去公社办手续,去后山看山核桃的情况,打听一下男主那边的动向,顺便——
她顿了顿,睁开眼。
顺便去找一下村里那位退伍的老兵。原书里提到过,**大队有一个叫王建国的退伍**,是陆骁以前的老部下,后来因为受伤提前退役,在村里种地。这个人,也许能成为她的突破口。
林知夏重新闭上眼,这次是真的准备睡了。
夜风吹过窗户的缝隙,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有人在低声哭。远处传来几声狗叫,很快又归于沉寂。
1977年夏天的夜晚,和任何一年的夏天没什么不同。
但林知夏知道,从今天开始,一切都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