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错发八百万股权书,我悄悄公证后赢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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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蒋晟
主角
changdu
来源
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偷换月光的《资本错发八百万股权书,我悄悄公证后赢麻了》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十年前,鼎盛投资的系统把一份820万的股权协议错打进了林晚的账户。她那时是个月薪六千的小会计,没背景,没靠山,手里就一份加盖了公章的电子签约文件。她查了整整三天的法条,没声张,悄悄签了字。十年后,鼎盛投资的律师团队带着厚厚一叠文件找上门来,要她归还1480万。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档案袋,放在桌上,推了过去。"合同的原件和公证书,都在里面。"**第一章**律师函是早上八点五十三分送到的。快递小哥把信封...
精彩试读
十年前,鼎盛投资的系统把一份820万的股权协议错打进了林晚的账户。她那时是个月薪六千的小会计,没**,没靠山,手里就一份加盖了公章的电子签约文件。她查了整整三天的法条,没声张,悄悄签了字。十年后,鼎盛投资的律师团队带着厚厚一叠文件找上门来,要她归还1480万。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档案袋,放在桌上,推了过去。"合同的原件和公证书,都在里面。"
**第一章**
律师函是早上八点五十三分送到的。
快递小哥把信封递给前台,前台转给我,顺手说了句"有挂号件"。
信封上印着"鼎盛投资法务部"。
我盯着那六个字看了两秒。
然后转身走回工位,把门带上。
"**,我是鼎盛投资法务部陈律师,关于十年前一笔股权投资协议的处置问题,需要与林晚女士进行正式沟通。请于本周内与我方联系,否则将依法提**讼。"
我折好信纸,放进抽屉最里层。
这一天,我等了整整十年。
十年前是二零一六年三月,我二十八岁,在荣华集团做基层财务。工资六千二,租住在城西一个老小区,每天挤两班地铁上班。那年公司账期出了问题,我加班到凌晨十二点才回到出租屋。
洗了个澡,顺手打开笔记本电脑查邮件。
发件人是"鼎盛投资电子签约系统"。
主题:股权合作协议签署通知。
我记得那一刻,我盯着屏幕上的数字足足愣了一分钟。
"协议金额:***八百二十万元整。协议类型:战略合伙人股权认购。认购方:林晚。"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
把屏幕调亮,又看了一遍。
还是这个数字。
八百二十万。
我这辈子见过最大的一笔款,是前任男友转账分手费,两万块。
**第二章**
我没有睡着。
从凌晨一点到清晨五点,我坐在出租屋小小的书桌前,把鼎盛投资官网翻了个遍,把那份协议打印了两份,又把合同里的每一个条款逐字查阅了相关法规。
协议是真实的。公章是真实的。电子签约时间戳是真实的。
收件方写的就是我的名字、我的***号、我的银行账户。
这不是什么虚幻的幸运。这是一份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成立的合同。
我打开了《民法典》合同编。
"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成立。"
协议发过来的时候系统自动生成了我的电子签名,因为我此前注册过这家平台,那个签名是平台自动调用的。理论上,合同成立了。
但问题是,我什么时候和鼎盛投资签过什么合作协议?
我找到原因大概花了两个小时。
鼎盛投资内部有一个"战略合伙人计划",这份协议本来应该发给他们的投资总监,对方名叫林晓晚,和我的名字只差一个字。系统在检索数据库时出了错,把我的账号匹配了进去。
找到原因之后,我坐着没动。
窗外开始有鸟叫。天色渐渐发白。
这八百二十万,是他们的错,不是我的错。
但这份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有可能是有效的。
我关掉了所有网页,拿起手机,给当年法学院的同学蒋晟发了条消息:"有时间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他回了一个字:"说。"
**第三章**
蒋晟是我大学同学,后来考了司法资格证,在一家中型律所做合同**方向。
我们在他律所附近的茶馆见面,我把打印出来的合同推给他。
他看了三分钟,抬起头。
"这个合同,从文本层面来说,是成立的。"
"但明显是对方操作失误。"
"失误是他们内部的事情。"蒋晟把合同推回给我,"对你来说,你收到了一份正式合同,电子签约平台自动执行了签署,所有流程合规。你没有伪造,没有骗取,没有冒用他人身份。"
"那如果他们发现了,来追?"
蒋晟停顿了一下。
"追得回来。"他说,"不当得利,主张**期限内都可以主张。"
"但是,"他接着说,"追起来不容易。他们要证明你在签约时知晓对方意图,或者证明这是系统失误而非双方合意。电子签约的问题就在于,留存记录对双方都公平,你很难说你不知道,
**第一章**
律师函是早上八点五十三分送到的。
快递小哥把信封递给前台,前台转给我,顺手说了句"有挂号件"。
信封上印着"鼎盛投资法务部"。
我盯着那六个字看了两秒。
然后转身走回工位,把门带上。
"**,我是鼎盛投资法务部陈律师,关于十年前一笔股权投资协议的处置问题,需要与林晚女士进行正式沟通。请于本周内与我方联系,否则将依法提**讼。"
我折好信纸,放进抽屉最里层。
这一天,我等了整整十年。
十年前是二零一六年三月,我二十八岁,在荣华集团做基层财务。工资六千二,租住在城西一个老小区,每天挤两班地铁上班。那年公司账期出了问题,我加班到凌晨十二点才回到出租屋。
洗了个澡,顺手打开笔记本电脑查邮件。
发件人是"鼎盛投资电子签约系统"。
主题:股权合作协议签署通知。
我记得那一刻,我盯着屏幕上的数字足足愣了一分钟。
"协议金额:***八百二十万元整。协议类型:战略合伙人股权认购。认购方:林晚。"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
把屏幕调亮,又看了一遍。
还是这个数字。
八百二十万。
我这辈子见过最大的一笔款,是前任男友转账分手费,两万块。
**第二章**
我没有睡着。
从凌晨一点到清晨五点,我坐在出租屋小小的书桌前,把鼎盛投资官网翻了个遍,把那份协议打印了两份,又把合同里的每一个条款逐字查阅了相关法规。
协议是真实的。公章是真实的。电子签约时间戳是真实的。
收件方写的就是我的名字、我的***号、我的银行账户。
这不是什么虚幻的幸运。这是一份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成立的合同。
我打开了《民法典》合同编。
"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成立。"
协议发过来的时候系统自动生成了我的电子签名,因为我此前注册过这家平台,那个签名是平台自动调用的。理论上,合同成立了。
但问题是,我什么时候和鼎盛投资签过什么合作协议?
我找到原因大概花了两个小时。
鼎盛投资内部有一个"战略合伙人计划",这份协议本来应该发给他们的投资总监,对方名叫林晓晚,和我的名字只差一个字。系统在检索数据库时出了错,把我的账号匹配了进去。
找到原因之后,我坐着没动。
窗外开始有鸟叫。天色渐渐发白。
这八百二十万,是他们的错,不是我的错。
但这份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有可能是有效的。
我关掉了所有网页,拿起手机,给当年法学院的同学蒋晟发了条消息:"有时间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他回了一个字:"说。"
**第三章**
蒋晟是我大学同学,后来考了司法资格证,在一家中型律所做合同**方向。
我们在他律所附近的茶馆见面,我把打印出来的合同推给他。
他看了三分钟,抬起头。
"这个合同,从文本层面来说,是成立的。"
"但明显是对方操作失误。"
"失误是他们内部的事情。"蒋晟把合同推回给我,"对你来说,你收到了一份正式合同,电子签约平台自动执行了签署,所有流程合规。你没有伪造,没有骗取,没有冒用他人身份。"
"那如果他们发现了,来追?"
蒋晟停顿了一下。
"追得回来。"他说,"不当得利,主张**期限内都可以主张。"
"但是,"他接着说,"追起来不容易。他们要证明你在签约时知晓对方意图,或者证明这是系统失误而非双方合意。电子签约的问题就在于,留存记录对双方都公平,你很难说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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