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笔下的疯批,却爱了我三千个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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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意,裴时衍
主角
changdu
来源
现代言情《他是我笔下的疯批,却爱了我三千个日夜》是大神“软妹瑶”的代表作,知意裴时衍是书中的主角。精彩章节概述:我用五年婚姻喂养了一头白眼狼。从他口中的"小太阳",到他眼里的黄脸婆,只用了五年。他第三次在我面前夸那个实习生可爱的时候,我放下刀叉,平静地说了四个字。他没有挽留。走出民政局那天,我喝了一整瓶红酒,趴在电脑前,看着自己没写完的小说。屏幕上,那个偏执的少年还在等他的"阿意"。他说——"你什么时候来找我?我好冷。"我醒来的时候,闻到了地下室腐烂的木头味。而黑暗尽头,有一双猩红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我。-...
精彩试读
我用五年婚姻喂养了一头白眼狼。
从他口中的"小太阳",到他眼里的黄脸婆,只用了五年。
他第三次在我面前夸那个实习生可爱的时候,我放下刀叉,平静地说了四个字。
他没有挽留。
走出民政局那天,我喝了一整瓶红酒,趴在电脑前,看着自己没写完的小说。
屏幕上,那个偏执的少年还在等他的"阿意"。
他说——
"你什么时候来找我?我好冷。"
我醒来的时候,闻到了地下室腐烂的木头味。
而黑暗尽头,有一双猩红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我。
---
第一章
陆远舟第三次提起方柔的时候,我正在切牛排。
"你说有意思吗,方柔今天穿了一件鹅**的小开衫,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在看她。"
他语气很轻松,像在聊同事间的趣事。
刀尖划过瓷盘,发出刺耳的声响。
他没注意。
他低头看手机,嘴角带着笑,不知道在跟谁聊天。
我看着面前这个男人。
五年前他追我的时候,说我是他这辈子见过最有灵气的女孩。
他说我是他的小太阳。
那时候他看我的眼神是发光的。
现在他看手机的眼神,都比看我亮。
"知意,你怎么不说话?"
他终于抬头,带着一丝不耐。
我轻轻放下刀叉,看着他的眼睛。
"陆远舟,我们离婚吧。"
他愣了一下。
只有一下。
然后他放下手机,沉默了几秒,说:"你认真的?"
"我什么时候跟你开过玩笑。"
他张了张嘴,没有说"我们再想想"。
没有说"你是不是最近压力太大了"。
更没有说"对不起"。
他说:"行。"
就一个字。
我听到自己胸腔里什么东西碎了。
不是心碎的声音。
是一根绷了五年的弦,终于断了。
很轻。
轻到我甚至有点如释重负。
办手续很快。
这个时代的离婚效率远高于结婚。
走出民政局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半,阳光刺眼。
陆远舟走在我旁边,低声说了一句话。
"是我对不起你。以后,我们还是朋友。"
我没看他。
"不用了。"
我说。
"我再也不想看见你。"
他脚步顿了一下。
我没回头。
回到出租屋——对,出租屋。
婚房是他婚前买的,写的他的名字,我净身出户。
五年的婚姻,我什么都没带走。
除了一台旧笔记本电脑。
那上面有我写了两年还没完结的小说。
《深渊里的光》。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又倒了一杯红酒,又倒了一杯。
最后干脆抱着瓶子喝。
打开电脑,屏幕亮了。
文档停在第一百二十三章,光标在那里闪了两年,等着我继续往下写。
我醉眼朦胧地往上翻。
翻到裴时衍第一次出场的那一段。
"少年蜷缩在地下室的角落,瘦骨嶙峋的手臂上全是伤痕。他听到脚步声,没有抬头。直到一缕光照进来,他缓缓抬起眼,那双黑沉沉的瞳孔里,映出了一个女孩的轮廓。"
"你是谁?他的声音沙哑,像很久没有喝过水。"
"我叫阿意。女孩蹲下身,冲他伸出手,我来带你走。"
我盯着屏幕上这几行字,鼻子突然酸了。
我写裴时衍的时候,正是陆远舟还爱我的那段日子。
我把所有现实中得到的温暖,都变成了笔下的理想爱人。
他偏执,他病态,他危险。
但他对"阿意",是掏心掏肺的好。
他会为她**放火。
会为她与全世界为敌。
会在她说"我冷"的时候,把自己仅有的一件外套裹在她身上,然后在雪地里走两个小时回家。
现实中呢?
现实中的男人连句"对不起"都说得敷衍。
我又灌了一口酒。
屏幕继续往下翻,翻到最后一章的末尾。
那是两年前写的最后一句话。
裴时衍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对着虚空说——
"阿意,你什么时候来找我?"
"我好冷。"
我趴在键盘上,视线模糊。
手指无意识地在键盘上敲了几个字。
"我来了。"
然后意识就沉了下去。
再醒来的时候,我闻到了潮湿的霉味。
不是出租屋的味道。
出租屋虽然破,但至少是干燥的。
这个味道……像是长年不见天日的地下室。腐烂的木头,发了
从他口中的"小太阳",到他眼里的黄脸婆,只用了五年。
他第三次在我面前夸那个实习生可爱的时候,我放下刀叉,平静地说了四个字。
他没有挽留。
走出民政局那天,我喝了一整瓶红酒,趴在电脑前,看着自己没写完的小说。
屏幕上,那个偏执的少年还在等他的"阿意"。
他说——
"你什么时候来找我?我好冷。"
我醒来的时候,闻到了地下室腐烂的木头味。
而黑暗尽头,有一双猩红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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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陆远舟第三次提起方柔的时候,我正在切牛排。
"你说有意思吗,方柔今天穿了一件鹅**的小开衫,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在看她。"
他语气很轻松,像在聊同事间的趣事。
刀尖划过瓷盘,发出刺耳的声响。
他没注意。
他低头看手机,嘴角带着笑,不知道在跟谁聊天。
我看着面前这个男人。
五年前他追我的时候,说我是他这辈子见过最有灵气的女孩。
他说我是他的小太阳。
那时候他看我的眼神是发光的。
现在他看手机的眼神,都比看我亮。
"知意,你怎么不说话?"
他终于抬头,带着一丝不耐。
我轻轻放下刀叉,看着他的眼睛。
"陆远舟,我们离婚吧。"
他愣了一下。
只有一下。
然后他放下手机,沉默了几秒,说:"你认真的?"
"我什么时候跟你开过玩笑。"
他张了张嘴,没有说"我们再想想"。
没有说"你是不是最近压力太大了"。
更没有说"对不起"。
他说:"行。"
就一个字。
我听到自己胸腔里什么东西碎了。
不是心碎的声音。
是一根绷了五年的弦,终于断了。
很轻。
轻到我甚至有点如释重负。
办手续很快。
这个时代的离婚效率远高于结婚。
走出民政局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半,阳光刺眼。
陆远舟走在我旁边,低声说了一句话。
"是我对不起你。以后,我们还是朋友。"
我没看他。
"不用了。"
我说。
"我再也不想看见你。"
他脚步顿了一下。
我没回头。
回到出租屋——对,出租屋。
婚房是他婚前买的,写的他的名字,我净身出户。
五年的婚姻,我什么都没带走。
除了一台旧笔记本电脑。
那上面有我写了两年还没完结的小说。
《深渊里的光》。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又倒了一杯红酒,又倒了一杯。
最后干脆抱着瓶子喝。
打开电脑,屏幕亮了。
文档停在第一百二十三章,光标在那里闪了两年,等着我继续往下写。
我醉眼朦胧地往上翻。
翻到裴时衍第一次出场的那一段。
"少年蜷缩在地下室的角落,瘦骨嶙峋的手臂上全是伤痕。他听到脚步声,没有抬头。直到一缕光照进来,他缓缓抬起眼,那双黑沉沉的瞳孔里,映出了一个女孩的轮廓。"
"你是谁?他的声音沙哑,像很久没有喝过水。"
"我叫阿意。女孩蹲下身,冲他伸出手,我来带你走。"
我盯着屏幕上这几行字,鼻子突然酸了。
我写裴时衍的时候,正是陆远舟还爱我的那段日子。
我把所有现实中得到的温暖,都变成了笔下的理想爱人。
他偏执,他病态,他危险。
但他对"阿意",是掏心掏肺的好。
他会为她**放火。
会为她与全世界为敌。
会在她说"我冷"的时候,把自己仅有的一件外套裹在她身上,然后在雪地里走两个小时回家。
现实中呢?
现实中的男人连句"对不起"都说得敷衍。
我又灌了一口酒。
屏幕继续往下翻,翻到最后一章的末尾。
那是两年前写的最后一句话。
裴时衍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对着虚空说——
"阿意,你什么时候来找我?"
"我好冷。"
我趴在键盘上,视线模糊。
手指无意识地在键盘上敲了几个字。
"我来了。"
然后意识就沉了下去。
再醒来的时候,我闻到了潮湿的霉味。
不是出租屋的味道。
出租屋虽然破,但至少是干燥的。
这个味道……像是长年不见天日的地下室。腐烂的木头,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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