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血染孤城------------------------------------------。,不是醒——是死过去又活过来的那种撕裂感,像有人把他的魂魄硬生生塞回一具破烂的躯壳里。他睁开眼,看见的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硝烟呛得他涕泪横流,耳朵里嗡嗡作响,像有一万只蜜蜂在脑袋里筑巢。。,脸朝下趴在泥地里,背后的血已经凝固成了黑褐色。右边是一个学生模样的少年,至死还握着一杆没了**的**,眼睛半睁着,空洞地望着天。沈墨予认得那张脸——三天前,这个少年还在营火旁跟他借火柴,说自己叫阿良,今年十七,家里还有一个妹妹。。,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左腿膝盖以下像是被什么东西碾过,骨头碎了,肌肉翻了开来,露出白森森的骨茬。右肩的贯穿伤还在往外渗血,黏糊糊的液体顺着袖管往下淌,滴在身下潮湿的泥土里。他试着抬起左手,发现还能动,便缓缓探入怀中。。用红绳束着,已经从他怀里取出来无数次——不,是前世他取了无数次。这一世,他还没死透,怀里就已经揣着它了。那缕头发颜色已经褪了不少,从墨黑变成了暗褐色,红绳也磨得起毛了。可他摸一下就知道,这是她的。每一根都是。。,像一把钝刀,不紧不慢地锯着他的心脏。,记忆就来了。不是回忆,是潮水——是铺天盖地、将他淹没的那种。他拼命想抓住什么,却发现自己连喘气都费劲。,是雪。,崔家庭院的梨树上挂满了冰凌。他站在门外,隔着一层结霜的窗棂,看见白锦瑟伏在桌上咳。她的手帕已经被血染透了,旁边放着一碗汤药,早就凉了。她的儿子鹏郎坐在床边,哭得嗓子都哑了,小手拽着她的袖子,一遍一遍地喊“娘亲”。,看见了窗外的他。“墨予。”她笑了,嘴唇上沾着血,“你怎么来了?”,握住她的手。那只手凉得像冰,瘦得只剩骨头。
“我来了,我不走。”他说,“我守着你。”
“别说傻话。”她摇头,“你要去办你的事,别为了我耽误了。”
“什么事能有你重要?”
“国事。”她轻轻**他的手背,目光温柔得像一潭死水,“你说过的,男儿当为国效力。我若拖累了你,九泉之下也不会安心。”
他不知道那竟是她最后一次跟他说话。
三天后,他赶到崔家时,灵堂已经设好了。白锦瑟穿着那件她最爱的月白色褙子,静静地躺在棺中,面色苍白,嘴角却微微上扬,像是睡着了。
他没有哭。他跪在灵前,一句话都没说。因为他知道,她不让他哭。
第二幕,是书房。
温晚棠把自己关在房里,已经整整三天了。他敲门,她不开。他在门外说了很多话,从黄昏说到天黑,从天黑说到天亮。他求她开门,求她吃饭,求她哪怕喝一口水也好。
**天清晨,门缝里递出一本日记。
“筠姑娘说……把这个交给何先生。”秋儿红着眼眶,声音抖得厉害。
他翻开日记,看到最后一页的几行字。字迹歪歪扭扭,墨水都已经淡了,像是写到后面,手已经没有力气了。
“余今不及待矣。余至死乃不能见余夫一面,余死何能瞑目!……幸自珍重,勿痛余也。”
那一年,温晚棠十八岁。
第三幕,是祠堂。
李崇文站在崔家祠堂里,笑得志得意满。他穿着一身崭新的绸缎马褂,手里捏着一把折扇,扇面上写着“春风得意”四个字。
“何梦霞,你以为你赢了?”他说,“你害死了两个女人,一个病死在床,一个绝食而亡。你有脸来质问我?”
沈墨予冲上去,一拳砸在他脸上。周围的人将他拉开,他还想挣脱,却被两个壮汉死死按住。
李崇文擦着嘴角的血,笑得更欢了。
“你打啊,打死我又怎样?白锦瑟是自己身子弱,温晚棠是自己想不开,跟我有什么关系?你这种人,克母、克父、克妻、克友,你活该孤独终老,不得好死。”
他没说错。
沈墨予确实没有好死。
此刻,他躺在尸堆里,浑身是血,连动的力气都没有了。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条被丢上岸的鱼,嘴巴一张一合,却吸不进任何空气。
“重来……”他喃喃出声,声音小得像蚊子叫,“重来……我要重来……”
炮弹在不远处炸开,土块和碎石砸在他身上,他感觉不到疼了。耳朵里的嗡嗡声越来越响,眼前的天空越来越亮,亮得像是一片白茫茫的梨花海。
“若重来……”他说,“我定不负你。”
最后一口气从胸腔里泄出去,像是有人拔掉了塞子。
他想,这一次,真的结束了。
然后,他听见了鸟叫。
是麻雀,叽叽喳喳地在窗外吵个不停。空气里有泥土的气息,还有——梨花的香气。
沈墨予猛地睁开眼睛。
晨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青砖地面上拉出几道细长的光影。天花板上有一道细纹,从房梁一直延伸到墙角,像一根干涸的河流。床头的书案上放着一盏油灯,灯芯已经燃尽了,留下一截焦黑的残迹。旁边叠着几本书,最上面那本的封面上写着《随园诗话》。
他的。
他认得这本书,因为这四个字是他自己题的。那是他二十二岁那年,从旧书摊上淘来的,一直带在身边。
二十二岁。
沈墨予猛地坐起来,赤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他低头看自己的手——没有伤疤,没有老茧,干净的指节分明。左手翻过来,掌心也没有那条被炮弹碎片划出的长疤。
他撩起裤腿。小腿好好的,骨头没碎。
他脱掉上衣,露出右肩。光滑的皮肤上什么都没有,没有贯穿伤的疤痕,没有缝合的线迹。
他摸着自己的脸。没有硝烟的灼痕,没有冻疮,没有那些被岁月和战火一刀一刀刻下的痕迹。
他站在铜镜前,看见了一个年轻的、陌生的自己。
面如冠玉,眉目清朗。头发乌黑,束在头顶,用一根木簪别着。下颌线条分明,鼻梁高挺,嘴唇微微抿着,像是随时要念出一句诗来。
这是二十二岁的他。是刚刚从两江师范学堂毕业、踌躇满志的他。是没有经历过丧母之痛、没有经历过情劫、没有经历过战火的……干净的他。
他蹲下来,双手撑着地面,大口大口地喘气。
不是害怕。是确认——确认自己真的回来了,确认这一切不是梦。他掐了自己的大腿,疼得龇牙咧嘴。他又掐了一次,还是疼。
“苍天有眼。”
他的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荡,带着颤抖,带着哭腔。
“苍天有眼!”
他趴在地上,额头抵着冰凉的青砖,眼泪夺眶而出。不是哭,是嚎啕——是那种压抑了十年、积攒了十年、以为永远没有机会宣泄的嚎啕。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哭得浑身发抖,哭得像一个失而复得的孩子。
眼泪砸在地砖上,声音很闷,闷得像是前世临死前的心跳。
不知过了多久,他哭够了。
他爬起来,用袖子胡乱擦了一把脸,走到书案前坐下。提笔蘸墨,手还在抖,但他强迫自己稳住。
白纸铺开,他写下了几个字——
“乙巳年二月十八,蓉湖崔宅。”
然后,他在下面列了几行:
白锦瑟。秋分,初咳。立冬,卧病。冬至前夜,逝。
温晚棠。四月,订婚。六月,绝食。六月十七,逝。
李崇文。三月,近鹏郎。四月,伪书。五月,告密。
他写完最后一个字,搁下笔,看着这张纸发了好一会儿呆。
窗外,梨花开得正盛,花瓣在晨风中簌簌飘落。有两只麻雀在枝头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地吵着什么。
沈墨予拿起那张纸,凑到灯上点燃,看着它烧成灰烬。
够了。这些事情,已经刻在他骨头里了,不需要再记在纸上。
他推开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梨花香气扑面而来,清冽中带着一丝甜。
“白锦瑟。”他低声念出这个名字,唇齿间像是含了一块冰,“这一次,我不让你死。”
楼上传来了脚步声,很轻,像是有人在走廊里走动。沈墨予侧耳听了一会儿,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是她。
那个脚步声,前世他听了无数遍。白锦瑟走路从不拖沓,步伐细而匀,像是怕惊扰了谁。每天清晨,她会在楼上走三趟——第一趟是给崔伯庸请安,第二趟是去看鹏郎醒了没有,第三趟是去灶房安排一天的膳食。
此刻,这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越来越近。
沈墨予深吸一口气,转过身,面对着门。
门被推开了。
“何先生,您起了吗?家父请您过去用早膳。”
站在门口的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妇人。她穿着一件青色的比甲,下面是月白色的裙子,乌发挽了一个圆髻,只用一根银簪别着。没有任何首饰,眉眼间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清冷,像是深秋的霜,又像是初春的雪。
白锦瑟。
沈墨予看着她,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前世,他第一次见她时,隔着窗纱,只觉得这个妇人端庄温婉,没有什么特别。后来,他才知道,这个人是他一辈子的劫。
可现在,他就站在她面前,相隔不到三步,能清楚地看见她眼角的细纹,看见她鬓边几根不太服帖的碎发,看见她唇角那一颗小小的痣。
他曾在信里写过一句“唇角一点胭脂痣,似是前生种下的相思子”。她回信骂他轻浮,却在信的末尾画了一朵小小的梨花。
“何先生?”白锦瑟微微蹙眉,显然觉得这个年轻人看她的眼神有些奇怪。
沈墨予回过神来,拱手行礼:“有劳夫人了。在下这就去。”
他说话时,声音还很稳。可等白锦瑟转身带路,他跟在后面,看着她的背影,眼眶又红了。
她那么瘦。
前世她走的时候,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此刻她还在走动,还在活着,还在用那把银簪子挽着头发。
沈墨予低下头,用力攥了攥拳头。
不会了。这一次,什么都不会了。
早膳设在崔家的堂屋。
崔伯庸坐在主位,头发花白,精神却很好。他招呼沈墨予坐下,亲自给他盛了一碗粥:“墨予贤侄,昨晚睡得还好?”
“多谢伯父关心,睡得很好。”沈墨予恭敬地接过碗。
“那就好,那就好。”崔伯庸笑道,“你那间屋子后头就是梨树,春天花粉多,要是有什么不舒服的,就跟我说。”
沈墨予心中一动,顺口道:“那梨花开得好,在下很喜欢。”
“喜欢就好。”崔伯庸叹气,“可惜了,这梨树是当年我那儿媳进门时种的,如今……”他收了话头,没有再说下去。
沈墨予没有追问。他眼角的余光扫过站在一旁布菜的白锦瑟,看见她的手指顿了一下,然后又若无其事地继续。
早膳过后,沈墨予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
他从包袱里拿出一样东西——一块白色的手帕,角上绣着一朵小小的梨花。这是前世白锦瑟送给他的,他一直贴身带着,带着它上了战场,带着它赴了死。这一世,他又带回来了。
沈墨予把手帕放在枕边,和衣躺下,闭上眼睛。
明天,他要去做一件前世做过的事——葬花。
但这一次,他要让白锦瑟看见他。
“我来了,我不走。”他说,“我守着你。”
“别说傻话。”她摇头,“你要去办你的事,别为了我耽误了。”
“什么事能有你重要?”
“国事。”她轻轻**他的手背,目光温柔得像一潭死水,“你说过的,男儿当为国效力。我若拖累了你,九泉之下也不会安心。”
他不知道那竟是她最后一次跟他说话。
三天后,他赶到崔家时,灵堂已经设好了。白锦瑟穿着那件她最爱的月白色褙子,静静地躺在棺中,面色苍白,嘴角却微微上扬,像是睡着了。
他没有哭。他跪在灵前,一句话都没说。因为他知道,她不让他哭。
第二幕,是书房。
温晚棠把自己关在房里,已经整整三天了。他敲门,她不开。他在门外说了很多话,从黄昏说到天黑,从天黑说到天亮。他求她开门,求她吃饭,求她哪怕喝一口水也好。
**天清晨,门缝里递出一本日记。
“筠姑娘说……把这个交给何先生。”秋儿红着眼眶,声音抖得厉害。
他翻开日记,看到最后一页的几行字。字迹歪歪扭扭,墨水都已经淡了,像是写到后面,手已经没有力气了。
“余今不及待矣。余至死乃不能见余夫一面,余死何能瞑目!……幸自珍重,勿痛余也。”
那一年,温晚棠十八岁。
第三幕,是祠堂。
李崇文站在崔家祠堂里,笑得志得意满。他穿着一身崭新的绸缎马褂,手里捏着一把折扇,扇面上写着“春风得意”四个字。
“何梦霞,你以为你赢了?”他说,“你害死了两个女人,一个病死在床,一个绝食而亡。你有脸来质问我?”
沈墨予冲上去,一拳砸在他脸上。周围的人将他拉开,他还想挣脱,却被两个壮汉死死按住。
李崇文擦着嘴角的血,笑得更欢了。
“你打啊,打死我又怎样?白锦瑟是自己身子弱,温晚棠是自己想不开,跟我有什么关系?你这种人,克母、克父、克妻、克友,你活该孤独终老,不得好死。”
他没说错。
沈墨予确实没有好死。
此刻,他躺在尸堆里,浑身是血,连动的力气都没有了。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条被丢上岸的鱼,嘴巴一张一合,却吸不进任何空气。
“重来……”他喃喃出声,声音小得像蚊子叫,“重来……我要重来……”
炮弹在不远处炸开,土块和碎石砸在他身上,他感觉不到疼了。耳朵里的嗡嗡声越来越响,眼前的天空越来越亮,亮得像是一片白茫茫的梨花海。
“若重来……”他说,“我定不负你。”
最后一口气从胸腔里泄出去,像是有人拔掉了塞子。
他想,这一次,真的结束了。
然后,他听见了鸟叫。
是麻雀,叽叽喳喳地在窗外吵个不停。空气里有泥土的气息,还有——梨花的香气。
沈墨予猛地睁开眼睛。
晨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青砖地面上拉出几道细长的光影。天花板上有一道细纹,从房梁一直延伸到墙角,像一根干涸的河流。床头的书案上放着一盏油灯,灯芯已经燃尽了,留下一截焦黑的残迹。旁边叠着几本书,最上面那本的封面上写着《随园诗话》。
他的。
他认得这本书,因为这四个字是他自己题的。那是他二十二岁那年,从旧书摊上淘来的,一直带在身边。
二十二岁。
沈墨予猛地坐起来,赤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他低头看自己的手——没有伤疤,没有老茧,干净的指节分明。左手翻过来,掌心也没有那条被炮弹碎片划出的长疤。
他撩起裤腿。小腿好好的,骨头没碎。
他脱掉上衣,露出右肩。光滑的皮肤上什么都没有,没有贯穿伤的疤痕,没有缝合的线迹。
他摸着自己的脸。没有硝烟的灼痕,没有冻疮,没有那些被岁月和战火一刀一刀刻下的痕迹。
他站在铜镜前,看见了一个年轻的、陌生的自己。
面如冠玉,眉目清朗。头发乌黑,束在头顶,用一根木簪别着。下颌线条分明,鼻梁高挺,嘴唇微微抿着,像是随时要念出一句诗来。
这是二十二岁的他。是刚刚从两江师范学堂毕业、踌躇满志的他。是没有经历过丧母之痛、没有经历过情劫、没有经历过战火的……干净的他。
他蹲下来,双手撑着地面,大口大口地喘气。
不是害怕。是确认——确认自己真的回来了,确认这一切不是梦。他掐了自己的大腿,疼得龇牙咧嘴。他又掐了一次,还是疼。
“苍天有眼。”
他的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荡,带着颤抖,带着哭腔。
“苍天有眼!”
他趴在地上,额头抵着冰凉的青砖,眼泪夺眶而出。不是哭,是嚎啕——是那种压抑了十年、积攒了十年、以为永远没有机会宣泄的嚎啕。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哭得浑身发抖,哭得像一个失而复得的孩子。
眼泪砸在地砖上,声音很闷,闷得像是前世临死前的心跳。
不知过了多久,他哭够了。
他爬起来,用袖子胡乱擦了一把脸,走到书案前坐下。提笔蘸墨,手还在抖,但他强迫自己稳住。
白纸铺开,他写下了几个字——
“乙巳年二月十八,蓉湖崔宅。”
然后,他在下面列了几行:
白锦瑟。秋分,初咳。立冬,卧病。冬至前夜,逝。
温晚棠。四月,订婚。六月,绝食。六月十七,逝。
李崇文。三月,近鹏郎。四月,伪书。五月,告密。
他写完最后一个字,搁下笔,看着这张纸发了好一会儿呆。
窗外,梨花开得正盛,花瓣在晨风中簌簌飘落。有两只麻雀在枝头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地吵着什么。
沈墨予拿起那张纸,凑到灯上点燃,看着它烧成灰烬。
够了。这些事情,已经刻在他骨头里了,不需要再记在纸上。
他推开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梨花香气扑面而来,清冽中带着一丝甜。
“白锦瑟。”他低声念出这个名字,唇齿间像是含了一块冰,“这一次,我不让你死。”
楼上传来了脚步声,很轻,像是有人在走廊里走动。沈墨予侧耳听了一会儿,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是她。
那个脚步声,前世他听了无数遍。白锦瑟走路从不拖沓,步伐细而匀,像是怕惊扰了谁。每天清晨,她会在楼上走三趟——第一趟是给崔伯庸请安,第二趟是去看鹏郎醒了没有,第三趟是去灶房安排一天的膳食。
此刻,这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越来越近。
沈墨予深吸一口气,转过身,面对着门。
门被推开了。
“何先生,您起了吗?家父请您过去用早膳。”
站在门口的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妇人。她穿着一件青色的比甲,下面是月白色的裙子,乌发挽了一个圆髻,只用一根银簪别着。没有任何首饰,眉眼间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清冷,像是深秋的霜,又像是初春的雪。
白锦瑟。
沈墨予看着她,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前世,他第一次见她时,隔着窗纱,只觉得这个妇人端庄温婉,没有什么特别。后来,他才知道,这个人是他一辈子的劫。
可现在,他就站在她面前,相隔不到三步,能清楚地看见她眼角的细纹,看见她鬓边几根不太服帖的碎发,看见她唇角那一颗小小的痣。
他曾在信里写过一句“唇角一点胭脂痣,似是前生种下的相思子”。她回信骂他轻浮,却在信的末尾画了一朵小小的梨花。
“何先生?”白锦瑟微微蹙眉,显然觉得这个年轻人看她的眼神有些奇怪。
沈墨予回过神来,拱手行礼:“有劳夫人了。在下这就去。”
他说话时,声音还很稳。可等白锦瑟转身带路,他跟在后面,看着她的背影,眼眶又红了。
她那么瘦。
前世她走的时候,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此刻她还在走动,还在活着,还在用那把银簪子挽着头发。
沈墨予低下头,用力攥了攥拳头。
不会了。这一次,什么都不会了。
早膳设在崔家的堂屋。
崔伯庸坐在主位,头发花白,精神却很好。他招呼沈墨予坐下,亲自给他盛了一碗粥:“墨予贤侄,昨晚睡得还好?”
“多谢伯父关心,睡得很好。”沈墨予恭敬地接过碗。
“那就好,那就好。”崔伯庸笑道,“你那间屋子后头就是梨树,春天花粉多,要是有什么不舒服的,就跟我说。”
沈墨予心中一动,顺口道:“那梨花开得好,在下很喜欢。”
“喜欢就好。”崔伯庸叹气,“可惜了,这梨树是当年我那儿媳进门时种的,如今……”他收了话头,没有再说下去。
沈墨予没有追问。他眼角的余光扫过站在一旁布菜的白锦瑟,看见她的手指顿了一下,然后又若无其事地继续。
早膳过后,沈墨予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
他从包袱里拿出一样东西——一块白色的手帕,角上绣着一朵小小的梨花。这是前世白锦瑟送给他的,他一直贴身带着,带着它上了战场,带着它赴了死。这一世,他又带回来了。
沈墨予把手帕放在枕边,和衣躺下,闭上眼睛。
明天,他要去做一件前世做过的事——葬花。
但这一次,他要让白锦瑟看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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