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时间已经有些晚了,但江乔还是以三倍加班费摇醒一位自家公司的律师。
“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失踪两年后,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提出申请失踪,普通情况下,如果下落不明满四年,其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向**申请死亡。”
听完律师的解释,明熙面如死灰。
以她大伯的三叔的尿性,肯定迫不及待地向**申请死亡!
江乔理解明熙的绝望,她安抚地拍了拍明熙的手,继续询问律师,“如果这个人只是失踪,她现在出现了,能不能把遗产要回来?”
律师:“可以,根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物不存在,则需要给予适当补偿。”
明熙的眼中出现一丝亮光,不过下一秒她又想到了什么,她向江乔眨眨眼。
江乔立刻明白她的意思,“她回来的话需要解释失踪的这些年去哪儿了吗?”
“是的,他需要向**提供失踪期间的生活轨迹证据以撤销死亡宣告,**确认身份后他才能恢复身份。”律师陈述完加了一句,“证明身份这步倒是不难。”
不难吗?江乔和明熙四目相对。
她一脚跨越七年,哪来的生活轨迹?
如果真说了实话,**把她抓起来问话怎么办?万一再把她切片了……
明熙摇摇头,江乔便对律师道:“行,我大概了解了,今晚打扰你了。”
“不打扰。”律师笑着道,老板问的问题又很简单,三倍加班费简直白赚。
挂断电话,明熙安静了三秒后,发出哀嚎。
“我的钱啊……”
明熙一想到可恶的亲戚肆意挥霍爸妈留给她的钱,她就心痛的要命!
可恶!可恶!
可恶!!!!!
“哎呀,没事儿!我有钱,我养你!”江乔仗义十足,豪气冲天。
明熙感动了一瞬,然后幽幽地看着她,问道:“你养得起我吗?”
“我……”江乔哽住。
如果让她养普通朋友她能养得起三个,如果养男大,她能养十个,如果让她养明熙,嗯……
“你就不能少花一点吗!?”
明熙望着江乔真诚的眼睛,狠狠心道:“能,一个月我就花五十万好了,就五十万,绝不多花!”
江乔一口酒差点喷出来,五十万!她爸妈一个月才给她三十万零花钱,加上每个月三万的工资,最多加上理财的利息……
她每个月能支配的金钱也只有三十五万而已!
明熙一张嘴就是五十万,而且看起来还委屈了她了?简直不知人间疾苦!
“我每个月能支配的现金不超过三十五万。”
明熙一脸震惊,“七年过去了,你怎么还是这么穷?”
江乔瞪了她一眼,要不是知道她真没有阴阳怪气的意思,她真要把她肘到一边儿!
“每个月我花十万,你花二十五万,再多真没了。”江乔肉痛道。
太够意思了!明熙感动地抱住江乔。
“你放心,我一定勤俭节约,少买衣服,少买包包,少买珠宝……”
然而,明熙越说越慢,越说越悲伤。
她错过的这七年时间肯定新出了很多漂亮衣服、包包、珠宝,还有化妆品,高跟鞋……
一想到自己不能拥有这些美丽可爱的东西,心就好痛!
瞧着明熙蔫蔫的模样,江乔有一瞬间觉得是自己太没用,不能让她随心所欲地买买买。
明熙这个人,好像天生就应该穿着锦衣华服,被花团锦簇、众星捧月地围在中央,而爱她的人不由自主地想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全部捧到她的面前任她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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