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书名:舔狗觉醒后,青梅竹马哭着求我别走  |  作者:七七和鱼果  |  更新:2026-06-02
先挂了。"
我挂断电话,把王阿姨的号码设成了免打扰。
然后我打开朋友圈,发了一条动态。
照片是MIT的校徽,配文三个字:
"新开始。"
我知道苏念卿会看到。
但那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这条朋友圈,是我发给自己的。
——
那天晚上,我约方一舟出来喝酒。
路边**摊,两瓶啤酒,三十串羊肉串。
方一舟盯着我看了半天,忽然说了一句:"你的眼神变了。"
"嗯?"
"以前你的眼神里永远带着一股……怎么说呢,讨好的劲儿。跟谁说话都赔着笑,生怕得罪人。尤其是苏念卿在的时候,你的眼睛就跟长在她身上一样。"
我没吱声,灌了一口啤酒。
"现在呢?"
"现在看着正常多了。"他撕了一口羊肉串,"像个人了。"
"谢谢啊。"
"不客气。"他擦了擦嘴,忽然压低了声音,"说真的,你是什么时候想通的?"
我看着手里的酒瓶,上面的水珠顺着瓶身往下淌。
"就在机场。"
"她说那句话的时候?"
"对。"
"哪句?"
"如果有一天我一个人回来了,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方一舟皱了皱眉:"这句话怎么了?听着挺感人的啊。"
"你仔细听。"
"嗯?"
"如果有一天我一个人回来了——她说的是如果。"
方一舟愣了一下。
"她去巴黎,是去追周暮寒。她心里的第一选择,从来不是我。"
我又灌了一口酒。
"她这句话的意思是:我先去追那个更好的,如果追不到,你就是我的退路。"
方一舟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十年了,方一舟。我给她当了十年退路。"
风从**摊的缝隙里灌进来,吹得炭火噼啪作响。
方一舟沉默了很久,最后举起酒瓶,碰了碰我的。
"那就别当了。"
"嗯。"
"去MIT,把那帮老外卷死。"
我笑了。
这十年里,第一次笑得这么轻松。
——
走之前,我回了趟家。
我妈在厨房忙活,炖了一锅排骨汤。
我坐在客厅,我爸在对面看报纸。
谁都没说话。
最后还是我爸先开口了。
"你想好了?"
"想好了。"
"苏家那丫头……"
"爸,没有苏家那丫头了。"
我爸放下报纸,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很复杂。
有愧疚,有心疼,还有一点——欣慰。
"当初是我和**糊涂,不该拦你。"
"没事,也不全怪你们。"
我妈端着汤从厨房出来,眼眶红红的。
"北辰,到了那边,照顾好自己。别总惦记别人,先把自己过好。"
我看着她,忽然觉得鼻子一酸。
十年了。
我一直在照顾苏念卿。
却忘了,我妈也在照顾我。
"妈,知道了。"
我低头喝了一口汤。
滚烫的,咸的,带着骨头熬出来的浓香。
这个味道。
才是家。
**章
波士顿的秋天比北京来得早。
我到MIT报到的那天,校园里的枫叶已经开始泛红。
Dr. Anderson亲自来接的我。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穿着格子衬衫和牛仔裤,笑起来像个邻居大爷。
"Lin! 三年了,你终于来了。"他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一直给你留着位置。"
"谢谢您,教授。"
"不用谢我,谢你自己。你的论文初稿我看了,很有想法。三年没碰学术,水平没退步多少嘛。"
我笑了笑。
三年没碰?
不。
那三年里,我每天下班后都在看论文、写代码。
只是没告诉任何人。
因为如果苏念卿知道了,她会说:"你都有时间搞这些,怎么不来陪我?"
而我,一定会放下电脑去陪她。
现在不会了。
——
实验室在计算机科学大楼的四层。
我到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几个人了。
一个印度哥们儿,一个韩国姐姐,两个**本地人。
还有一个中国女生。
她背对着我,站在白板前写公式。
黑色的头发扎成一个低马尾,白衬衫的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截细白的手腕。
"这个推导有问题。"她忽然说,声音清清冷冷的。
旁边的印度哥们儿凑过去看了一眼,挠了挠头:"Where?"
她拿起笔,在第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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