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舔狗觉醒后,青梅竹马哭着求我别走  |  作者:七七和鱼果  |  更新:2026-06-02
十年了,我在苏念卿面前,从来没说过一个"不"字。
直到她在机场跟我说:"如果有一天我一个人回来了,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我笑了笑,点点头:"好。"
她以为我会像以前一样,傻傻地在原地等她。
但她不知道,这个"好"字,是我对过去十年的告别。
从那天起,猴子进化**。
而她,成了我高攀不起的人。
第一章
候机厅的广播响了三遍,苏念卿的航班开始登机。
我站在安检口,看着她拖着行李箱,一步三回头。
她的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
我心里有点慌。
这十年来,我最怕她哭。
她一哭,我就什么都答应。
"北辰——"她忽然停下脚步,朝我喊。
我走过去。
她拉住我的袖子,仰头看着我,眼眶里的泪终于落了下来。
"如果……如果有一天我一个人回来了,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我愣住了。
脑子里嗡嗡的,像是有什么东西碎掉了。
又像是有什么东西,忽然清醒了。
十年了。
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工作。
她失恋,我陪她喝酒喝到凌晨三点,第二天顶着黑眼圈给她买早餐。
她搬家,我请了三天假,扛着冰箱爬了六楼。
她生病,我跨了三个区,排了两个小时的队,给她买她想喝的那家粥。
所有人都说我是舔狗。
我不服。
我管这叫深情。
可现在,她要去巴黎,追那个她暗恋了三年的学长。
而我,要在机场等她说"我们结婚"。
我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不是她可笑。
是我可笑。
"好。"
我点点头,笑了笑,像过去十年每一次一样。
她如释重负地笑了,踮起脚尖,在我脸颊上轻轻碰了一下。
"等我回来。"
然后她转身,跑进了安检口。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
手心的汗,浸湿了口袋里那张机票。
那是我本来给自己买的,巴黎的机票。
我想陪她一起去。
但现在,我把它掏出来,撕成两半,扔进了垃圾桶。
然后我转身,走出了候机厅。
外面的阳光很刺眼。
我眯了眯眼睛,掏出手机,打开了那封尘封了三年的邮件。
麻省理工,全额奖学金,计算机科学博士。
三年前,我拿到了录取。
我妈跟我说:"北辰,念卿那孩子多好啊,你这一走,人家可就等不了你了。"
我爸说:"男人嘛,事业可以再打拼,好姑娘错过了可就没了。"
我把录取通知书锁进了抽屉。
我以为,我是在等一个值得的人。
现在我才知道,我等的,从来不是她。
我等的,是自己终于愿意醒来的那一刻。
我点开邮箱,开始打字。
"尊敬的Dr. Anderson,我是林北辰,三年前收到您的录取通知。很抱歉当时因为个人原因未能入学。请问现在是否还有机会?"
发送。
做完这一切,我深吸了一口气。
十年了。
我终于,为自己活一次。
第二章
邮件是凌晨两点发的。
早上七点,我被手机震醒了。
是Dr. Anderson的回复。
"Lin! Ive *een waiting for you. The position is still **aila*le. Can you arrive next month?"
我盯着屏幕看了三秒钟。
然后我笑了。
笑着笑着,眼眶有点酸。
原来,我并不是没有人等。
只是我一直在等一个,根本不会回头的人。
我翻身下床,打开衣柜,把那些为了苏念卿买的"暖男风"衣服全部扔进了垃圾袋。
格子衬衫、针织衫、她喜欢的那件浅蓝色卫衣……
每一件,都像是我这十年的缩影。
廉价、讨好、没有自我。
全部清空后,衣柜里只剩下几件黑白灰的基础款。
简单,干净,像我本来的样子。
做完这一切,我打开了我们的共同好友群。
群里二十几个人,都是从高中就认识的老朋友。
我发了一条消息:
"兄弟姐妹们,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本人下月赴美深造,麻省理工,计算机博士。江湖路远,有缘再见。"
群里安静了三秒钟。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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