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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港岛风尽,余生不逢  |  作者:佚名  |  更新:2026-05-28
排队的人往前挪了一步。
轮到我了。
我把通行证递进去。
工作人员敲了几下键盘,眉头皱起来。
“先生,您的证件无法出票。”
“为什么?”
她把屏幕转过来一点:“系统显示,您在港逗留时间已超期。”
我愣了一下:“超期?”
“您最近一次延期申请没通过吧?”她看了我一眼,“系统里没有您有效的逗留许可。”
我站在窗口前,没说话。
三年。
我在港城待了三年,连一张有效的逗留许可都没有?
“那我现在怎么办?”
“先去入境处补办手续,交了罚款,拿到离境许可才能买票。”她把证件推回来
“下一个。”
我退到一边,让出位置。
身后的人挤上来,很快把窗口堵住。
我站在原地,看着手里那本通行证。
原来我连合法待在这里都算不上。
那这三年算什么?
出了售票厅,我给中介打电话。
“陈太,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延期申请一直没批,是什么原因?我现在需要交很大一笔罚款。”
陈太的声音还是那么热情:“林先生啊,您这个情况……按理说不应该啊,您先生是港大教授,家属随行的延期应该很好批的。您先生的担保手续都办了吗?”
“办了。”
“那不应该啊……”她顿了顿,“您稍等,我帮您查查。”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会儿。
再开口时,陈太的声音低了些:“林先生,我多嘴问一句——您先生当初担保您的时候,走的是夫妻团聚的通道吗?”
我握着手机,没说话。
“系统里显示……”她斟酌着用词,“和您先生关联的丈夫名额,获批人是**的一位男士。”
“她也给您这边做了担保,但不是以丈夫名额,走的其她通道。”
“不过最近一年,那个担保通道也停了,所以您这边一直批不下来。”
我顿了顿:“了解了,谢谢您,陈太。”
我挂了电话。
站在原地,想起了一些细节。
三年前刚到港城,徐嫚说要帮我办手续,把我的证件都拿走了。
后来她说办好了,我就没再过问。
原来,当初以为的为爱奔赴,已经成了非法滞留了啊……
我在路边站了很久。
把能跑的窗口都跑了一遍。
最后发现,解决方式只有一个——
让我曾经的担保人,也就是徐嫚,提交一份**。
说明她未能及时通知我担保通道变更事宜,导致我逾期滞留非主观故意。
然后我这边补缴罚款,重新申请短期探亲签注,才能合法离境。
简单。
只需要她签一个字。
可我怎么开口?
说:“既然你把丈夫名额给了别人,现在帮我签个字让我走?”
那么这三年的账,是不是也要一起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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