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银钉与巫火  |  作者:荒芜的笔  |  更新:2026-05-25
酒馆------------------------------------------,我很少去想。,是不敢。,亮得让人睡不着。我坐在酒馆二楼的阁楼里,窗户外头是一轮又大又圆的满月,照得整个小镇都泛着一层冷白色的光。这样的夜晚,我总会想起艾拉。。,也是这样一个满月的夜晚,她趴在我腿上,指着天上的月亮说:“姐姐,月亮上有兔子吗?”。:“那等我长大了,我上去给你画一只。”。,她就被带走了。,雨大得像是天被人捅了个窟窿。猎巫人踹开我们家门的时候,我正给艾拉讲睡前故事。他们穿着黑色的雨衣,兜帽压得很低,只露出一双双冷漠的眼睛。,念了一堆我听不懂的话,什么“魔力波动异常”,什么“需要带回总部观察”。艾拉吓得往我怀里钻,小手死死攥着我的衣领,哭着说她不要走。,我说你们不能带走她。,那一眼里没有任何情绪,甚至没有轻蔑,就像是看一件挡路的家具。他说:“让开。”。,一个猎巫人走上前来,一把把我推开。我摔在地上,膝盖磕破了皮,疼得眼泪直掉。可我顾不上了,我爬起来,冲过去,抓着艾拉的手不放。
“姐姐!姐姐救我!”
我听见她的声音,尖细的,稚嫩的,满**恐惧。
猎巫人一根一根地掰开我的手指。
每掰开一根,艾拉就哭得更大声一点。最后一根手指被掰开的时候,她几乎是在尖叫了。
“姐姐!姐姐——!”
她被抱走了。黑夜里,那件黑色的雨衣把她小小的身体整个裹住,像一只张开翅膀的乌鸦。她趴在猎巫人肩头朝我伸手,那双手那么小,手指张开着,像是在抓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我在雨里追了出去。跑过院子,跑过篱笆,跑上村口那条泥泞的小路。雨浇在我脸上,混着眼泪流进嘴里,又咸又苦。我跑啊跑啊,跑到脚上的鞋子掉了都没发觉,跑到了路的尽头,看着那辆黑色的马车一点一点变小,最后消失在雨幕里。
“姐姐——!”
最后一声,被雨吞没了。
十二年了,那声“姐姐”一直在我耳朵里响着,从来没有停过。
三个月后,议会的信使送来了一袋金币和一张羊皮纸。
“实验体在第七阶段出现不可控变异,已依照规程清除。”
清除。
他们用这个词来形容我妹妹的死。
我把金币扔进了河里。羊皮纸我没扔,我把它烧了,灰烬我留着,装在一个小瓷瓶里,挂在我脖子上,贴着心口。这些年不管我逃到哪里,那个小瓷瓶都跟着我。它是我和艾拉之间最后的联系,是我还活着的唯一证据。
我从那天起就死了。
活下来的是另一个东西。
我叫塞西莉亚·雷恩,巫师议会悬赏榜第三名,赏金五千金币。十二年间,我猎杀了四十七名议会成员——猎巫人、信使、实验室的管理者、以及所有参与过“艾拉实验项目”的人。
一个,一个,全都要死。
复仇是唯一让我觉得自己还活着的东西。它像一团火,烧在我胸口,烧了十二年,越烧越旺,从来没有熄灭过。
今晚的月亮太亮了。
我从窗台上跳下来,灌了一口麦酒,打算**睡觉。
楼下传来一阵喧哗。
我皱了皱眉。这家酒馆在边境小镇的角落里,地段偏,价格便宜,住的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人——比如我。通常来说,这样的地方是不应该有喧哗的。喧哗意味着麻烦,麻烦意味着可能暴露身份,暴露身份意味着我又要换一个地方躲了。
我走到楼梯口,往下看了一眼。
一个醉醺醺的男人正站在吧台边,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羊皮纸,大声嚷嚷着什么。其他人都低着头假装没听见,只有酒保面无表情地擦着杯子。
“……你看这画像,像不像楼上那个女的?”那醉汉的声音很大,大得整间酒馆都听得见,“黑头发,灰眼睛,右手背上有烧伤的疤——这不就是通缉令上那个女巫吗?”
我心里一沉。
十二年了,我以为我已经学会了在暴露之前无声无息地消失。可是今天——今晚的月亮太亮了,亮得我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不想动。
就这么犹豫了一秒。
那醉汉已经转过来了。他眯着眼睛看着我,手里那张通缉令抖了抖,然后他的脸上露出了那种让人恶心的表情——贪婪的,兴奋的,像是看到了五千金币。
“我就说是你!”他大叫起来,声音尖得刺耳,“兄弟们,抓住她,五千金币,够咱们一辈子——”
他没说完。
一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扣住了他的后脑勺。
然后猛地往吧台上砸了下去。
“砰”的一声,木质的吧台面裂开了一道缝。那个醉汉的鼻子塌了,血和牙齿一起飞出来,溅在羊皮纸上,把那上面的画像糊成了一团红色。
整间酒馆安静了。
所有人都看向那个动手的人。
他站在醉汉身后,身材高大,披着一件沾满泥点和暗红色血迹的斗篷。兜帽压得很低,只露出下半张脸——下颌线锋利,嘴唇有些干裂,下巴上有一道旧疤。他单手撑在吧台上,另一只手还扣着那醉汉的后脑,没有松开的迹象。
“滚。”他说了一个字。
声音很低,很沉,像从胸腔里挤出来的。
醉汉的同伴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非常默契地站起来,拖着那个满脸是血的醉汉,头也不回地走了。
酒馆重新安静下来。
那人终于松开了手,在吧台上蹭了蹭掌心的血,然后转过身来。
兜帽滑落了一点,露出了他的眼睛。
金色的。
像是两枚被火烧红的硬币,在昏暗的烛光下微微发光。那双眼睛看着我,没有贪婪,没有敌意,只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像是疲倦,又像是某种被压抑了很久的、快要关不住的野兽。
我注意到他的手。
那只手上布满了细密的、交错的疤痕,像是被什么东西反复灼烧过。新疤叠着旧疤,皮肤不平整,有些地方甚至发黑发硬。
银器灼伤的痕迹。
只有狼人会在银器上留下这样的伤。
“你是狼人。”我说。
他把兜帽重新拉下来,遮住了那双金色的眼睛。他的声音很低,低得只有我能听见:
“而你是个在逃的巫师。”
我的掌心已经开始凝聚巫火。
他没有动,只是靠在吧台边,把那杯酒保推过来的烈酒一饮而尽。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然后他把空杯子放在吧台上,转过来正对着我。
“所以你要抓我?”我问。
他沉默了一瞬。
然后他说:“不。”
他抬起头,兜帽的阴影遮住了他上半张脸,只露出那个有一道旧疤的下巴。他的声音很低,低得像是只说给我一个人听:
“我想问问你,介不介意跟我组个队。”
“你杀猎巫人,我杀吸血鬼。我们杀的每一个人都从同一个地方来——巫师议会的那些老东西。我们的敌人是一样的。”
我盯着他看了很久。
十二年了,我杀过四十七个人,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对我说过“组个队”这种话。我是通缉犯,是怪物,是所有人口中的“异类”。没有人愿意靠近我,没有人愿意帮助我,甚至没有人愿意多看我一眼。
他是第一个。
我不知道他是疯了还是傻了,但我知道他说的是对的。我们杀的都来自同一个地方。我们恨的也都是同一个东西。
“为什么找我?”我问。
“因为你看上去像是需要个帮手的人。”他说。
我沉默了很久。
然后我熄灭了掌心的巫火,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
“酒保,”我说,“再来两杯。”
他看着我,兜帽下隐约能看到那双金色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
“我叫雷克斯。”他说。
我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
他应该已经知道了——整间酒馆的人都知道那张通缉令上写的是什么名字。
我端起新上的酒,灌了一大口。麦酒的味道又苦又涩,像这些年我过的每一天。但今天喝起来,好像没那么难喝了。
“雷克斯,”我说,“你最好真的很能打。”
他沉默了两秒。
然后他说了一句我永远不会忘记的话:
“我往心脏里钉了一根银钉,打了五年了,还活着。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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