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名:故人何不返,春花复应晚  |  作者:溏虎鹿  |  更新:2026-05-22
先生去厨房,我溜进书房。

书房的桌上摆放着一支做工上乘的毛笔,是先生的手笔。

先生说过,初学者的毛笔,要用软硬适中的兼毫,以羊毫掺杂狼毫为上等。

但是当时我们太穷了,只能用刮下来的猪鬃做笔。

先生手指灵活,一点点齐锋,分层,装笔杆,然后教我写字可是我手笨,足足半年时间,才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也许正是因为我太笨了,先生才不告诉我,画像的事,也不告诉我,他一直在想一个人。

也许是我想的太投入了,没听到先生叫我吃饭的声音。

门被轻轻推开,看见我望着毛笔发呆,先生无奈,“怎么又走神了?”

我指向毛笔上的刻字“赠阿念”,问,“这是什么意思?”

先生的目光也随我看过去,语气温和,“这是送给一个学生的。”

除了乡学,先生时常去城里为一些**人家的子女授课,桃李遍地。

我看着毛笔,委委屈屈道,“先生送我的笔上没有刻字!”

先生哭笑不得,“原来是因为这个,好,明日就给你刻上。”

第二天我一醒来,并看见桌子上放着的毛笔,笔身是竹制的,先生的刻字,笔锋劲力,“赠阿念”三个字我怎么看都喜欢。

先生留了话,又去城里上课了。

隔壁王大婶让我去她家吃饭,我摇头拒绝了。

“我要给先生做饭!”

王大婶笑,“我们阿忧真是越来越贤惠了,先生一定喜欢你!”

我的耳颊泛起粉红。

我认认真真做好饭,便捧着毛笔,坐在石阶上,看着上面写着的“赠忘忧”傻笑。

我本来没有名字,村里人都叫我傻丫头。

只有两个人叫过我名字。

一个是养我长大的婆婆,她死前拉着我的手,第一次没叫我傻丫头,而叫我丫丫,她说,“这世上谁会在乎一个傻子,我死后你可怎么办啊!”

一个是先生。

他向摔倒的我伸手,“你不是傻,只是与常人相比,忘掉了许多忧愁罢了,你以后可以跟我姓,叫作,季忘忧!”

先生给我取名字,还给我刻字,已经对我很好了!

至于他想不想其他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傻笑,手中的毛笔却一不小心咕噜咕噜的滚出去!

我连忙站起身,看着毛笔滚过草地,被一块小石子挡住前路。

我松了口气,刚要去捡,一只绣花鞋踩了下来。

我趴在地上,茫然抬头。

一张明媚的脸出现在我眼前,她细声细语,“这是你的毛笔吗?

不好意思啊,被我踩坏了!”

虽然说着,她脚下的动作却没有丝毫松的打算,反而碾了碾。

竹制的笔身顿时四分五裂。

那人满意笑了,开口,“我叫余念,是余太守的小女儿,只是一支普通的毛笔,我赔你好吗?”

愤怒挤压着我的胸膛,我恨恨的看着她,“你是故意的!”

余念看着我,眼神中有厌恶,有得意,“我怎么会故意呢?

我有的东西,远比这好多了!”

说着,一旁丫鬟从提着的书**里面拿出一只做工更加精细,更加光泽的一支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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