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书名:都重生了,不修仙难道当妾吗?  |  作者:江日天  |  更新:2026-05-17
一步离尘------------------------------------------,动作极轻,连床板都没发出半分声响,里屋父母和弟弟的鼾声依旧平稳,没被惊动分毫。 ,指尖立刻触到个油纸裹紧的小布包,硬邦邦的,还在。,进山采草药晒制磨成的毒粉,本来备着逃跑路上防虫蛇用的。,人吃了不会致命,但会剧烈腹痛、上吐下泻,浑身软得像滩烂泥,至少三天爬不起床。。,给她足够的时间跑得远远的,远到他们这辈子都追不上。,悄无声息滑下床。穿好打满补丁的旧布衫,套上磨**边的布鞋,指尖搭在门闩上,轻轻拉开了房门。,王桂花正蹲在灶房门口拾掇柴火,嘴里尖刻地骂骂咧咧,翻来覆去就是我的宝贝孙女昭昭还发着烧,一大家子全是死人,全靠她一个人忙活。,灰扑扑的晨光漏过院墙,其他几间屋的门都关得死死的,没人起。,贴着墙根走,影子缩在墙角,没惊动王桂花,径直钻进了灶房。,墙角立着半人高的米缸,装着陆家一大家子的口粮,缸盖压得严实,旁边搁着个水瓢,缸沿还散着几把早上没来得及收的糙米。,王桂花还在院子里掰柴火,没往这边看。,掀开缸盖——大半缸糙米,是陆家抠抠搜搜攒下来的**子。,拆开油纸包,把整包灰白色的粉末尽数倒进了米缸最深处,再拿起水瓢,探进缸底狠狠翻搅了十几下,确保粉末和底层的米粒彻底混在一起,表层的米依旧干干净净,从外面看不出半分异样,才停了手。,油纸包塞进怀里,她拿起铁锅,舀了缸沿上没沾过毒的糙米,不淘洗,直接添水,架在灶上生火。
火苗**锅底,冷水慢慢烧热,淡淡的米香漫了出来。
陆云坐在灶膛边,一下一下添着柴火,火光在她脸上明明灭灭,却照不进她眼底半分。
那双眼睛里一片死寂,像结了冰的深潭,半点波澜都无。
等米饭焖熟,她压灭火,把铁锅端回灶上温着,盖严锅盖。然后站起身,拍掉身上的柴灰,走出了灶房。
王桂花正好拾掇完柴火,一抬头看见她,眉头立刻竖了起来,张嘴就要骂。
陆云先开了口,声音平得像一潭死水,没有半分以前的唯唯诺诺:“奶奶,中午的饭煮好了,已经温在锅里了。昭昭妹妹的退烧药吃完了,我去山上给她挖点退烧的草药。”
王桂花到了嘴边的尖骂,硬生生卡在了喉咙里,她愣了半天,上下扫了陆云好几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死丫头平时打一鞭子才动一下,今天不仅主动煮了饭,还要去给她的宝贝孙女昭昭挖药?太阳打从西边出来了?
但她也没多想,只当这丫头是被她打怕了——昭昭可是她的心头肉,这次生病,她心里都憋着一股气,她要是再敢不听话,少不得又是一顿**。
王桂花撇了撇嘴,语气依旧刻薄得像刀子:“算你还有点眼力见!拿上最大的竹筐,带上柴刀锄头,多挖点管用的回来!路上看见蘑菇笋子也多摘点,别跑出去就躲懒,要是昭昭醒了没药吃,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陆云轻轻嗯了一声,没多话,转身走到院子角落,背起最大的竹筐,拿起墙角的柴刀和锄头。
这些东西,她逃跑路上都用得上——柴刀开路,锄头防身,竹筐能装路上的补给,也能掩人耳目。
王桂花见她顺服,更是满意,挥着手像赶**:“赶紧滚!早点回来,敢在山里瞎晃悠,看我回来怎么收拾你!”
陆云没应声,拉开院门,走了出去。
清晨的风裹着雪后的寒意,刮在脸上像小刀子割,村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零星几声鸡叫,家家户户都还关着门。
陆云没往山上走,转身绕进小路,脚步飞快,朝着村尾而去。
路过田埂时,她顺手挖了几把柴胡、荆芥,扔进竹筐底——万一遇上村里人,也有个说得过去的由头,不至于惹人怀疑。
她的心跳得飞快,撞在胸腔里,震得指尖发麻。
她要去拿回属于她的东西,拿回她的命。
村尾的老槐树,是云溪村最老的树,树干要三个成年人才能合抱,枝繁叶茂长在山脚下,平时少有人来。天刚亮,这里更是连个鬼影都没有。
陆云走到树下,一眼就看见了那根最粗的主根,根旁堆着几块石头,和她记忆里的位置分毫不差。
她放下竹筐,拿起锄头,蹲下身,小心翼翼搬开石头,开始挖土。
锄头碰着湿土,发出轻微的声响,陆云的手在抖,不是冷的,是激动,也是蚀骨的后怕。
上一世,就是这里,她攒了好几年的活命钱,被陆昭昭轻轻松松挖走,成了压垮她的第一根稻草。
这一世,绝不可能再被陆昭昭抢走了。
没挖几下,锄头就碰到了个硬东西。陆云的呼吸猛地一顿,立刻扔下锄头,用手飞快扒开湿土。
一个陶罐完整地露了出来,罐口用油布封得严严实实,半点潮气都没渗进去。
陆云把陶罐抱出来放在地上,指尖抖着解开油布。
最先露出来的,是个叠得方方正正的红布包,边角磨得发毛,是外婆当年亲手给她缝的。
陆云的指尖猛地一顿,眼眶瞬间就热了。
上一世,罐子被陆昭昭抢走的那一刻,她满脑子都是那点活命的银子,疯了一样去抢去闹,根本没注意到这个小小的布包。
直到后来在深宫里,她亲眼看见陆昭昭戴着那枚嵌着红宝石的旧金戒指,凭空变出粮食、布匹、甚至药材,她才知道,外婆留给她的,原来不止二十两碎银子。
是能让她在这吃人的世道里,安身立命的底气。
她指尖发颤,掀开红布。里面躺着枚毫不起眼的旧金戒指,素面无纹,金面被岁月磨得发乌,只在戒面正中嵌着一颗花生大小的鸽血红宝石,石面蒙着经年的尘,不仔细看,只当是颗沾了锈的红石子,扔在路边都不会有人弯腰去捡。
唯有戒指内圈,刻着一个针尖大的“云”字,是外婆当年特意找人给她打的,说等她长大了,留给她做嫁妆。
陆云没有半分犹豫,拿起柴刀,用刃口最锋利的边角,轻轻划破指腹,挤出一滴殷红的血,稳稳滴在了那枚蒙尘的红宝石上。
鲜血触到宝石的瞬间,就被吸得干干净净,一道极淡的猩红微光一闪而逝,快得像晨光里转瞬即逝的露水。
下一秒,陆云的脑海里多出了一片清晰的感知——一个两丈见方的立方体空间,空荡荡的,干燥密闭,平整恒温,连一丝潮气都无,彻底与外界隔绝。
更让她心头一震的是,这空间竟直接绑定了她的识海,即便是摘下戒指,空间也不会消失,依旧能随心使用。
认主成了。
而那枚原本灰扑扑的旧戒指,此刻也褪去了表面的乌尘,焕然一新——足金的戒面莹润光亮,鸽血红宝石澄澈剔透,在晨光里泛着细碎的光。
陆云瞬间就懂了,这是外婆特意为她设计的机关:未认主时蒙尘掩迹,不惹眼不招贼,认主后才显露真容,就算将来走投无路,这枚足金嵌宝的戒指,也能换一笔不小的盘缠,多一份活下去的保障。
她指尖摩挲着戒指,心念微动,戒指竟又变回了之前灰扑扑的旧模样,和普通的铜戒指没两样,完美掩人耳目。
陆云闭了闭眼,狠狠压下胸腔里翻涌的情绪。
两辈子了。她困在陆家的泥沼里,困在深宫的牢笼里,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觉得自己的命,是真真切切握在了自己手里。
外婆,谢谢你。
她在心里默念一句,先试着心念一动,手里的柴刀瞬间消失,再一动,柴刀又稳稳落回掌心——和她感知的一模一样,随心操控,方便得超乎想象。
确认无误后,她才将陶罐里的二十两碎银、两千三百文铜钱,还有那把防身的短匕,尽数收进了空间。那枚金戒指,她则重新戴回了食指上,依旧用旧貌掩着,藏在打补丁的袖口下,半点不惹眼。
等所有东西都安置妥当,她把空陶罐埋回坑里,填土踩实,把石头搬回原位,仔仔细细扫平了周围的脚印和浮土,确保就算是最熟悉这里的人,也看不出任何动过的痕迹。
做完这一切,她重新背上竹筐,握紧柴刀和锄头,转身快步离开了老槐树,朝着隔壁**村的方向,头也不回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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