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名:被抛弃后,我让渣男身败名裂!  |  作者:汀沙鹤  |  更新:2026-05-13
西,不是坚强,是麻木。
我忽然想起四年前,十八岁的沈鸢站在顾景琛面前,眼睛里全是光。
那时候她以为这个人是要带她走,带她离开那个处处欺凌她的寄养家庭,带她去一个可以重新开始的地方。
十八岁的沈鸢不知道,她只是从一个牢笼,走进了另一个牢笼。
手机又震了,这次是顾景琛发的消息。
“下午去趟商场,买两套出席林念晚生日宴的衣服,别太素,也别太艳,别抢她的风头。”
我盯着这条消息,嘴角慢慢勾起一个弧度。
什么是人性?
十八岁的时候我不懂,以为真心能换真心。
二十二岁的我终于懂了,人性就是当你觉得自己已经跌到谷底的时候,命运会递给你一把铲子,让你再往深处挖一挖。
而顾景琛这个人的人性,比我想象的还要凉薄。
他让我买东西,从来不给我钱。
不是他忘了,是他笃定我会用那张附属卡,而每一笔消费他都会查看。
他要知道我去过哪里,买了什么,见了什么人。
我不是不知道什么叫耻辱。
我只是假装不知道。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里,林念晚出现在别墅的频率越来越高,从一周一次变成了三天一次,又从三天一次变成了隔天就来。
每次来都带一堆东西,有时是甜点,有时是花,有时是些莫名其妙的小玩意。
她每次都会笑眯眯地跟我打招呼,又是送护肤品,又是说什么姐妹情深,好像我们真能做好朋友似的。
而顾景琛在她面前,像换了个人。
他会替她拉开椅子,会弯下腰替她捡掉在地上的餐巾,会容忍她用撒娇的语气跟他讨价还价。
有一次我路过客厅,看见林念晚窝在沙发上睡着了,身上披着顾景琛的外套,而他坐在一旁看书,不时抬眼看看她,眼神里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
我在走廊拐角站了很久,久到腿都麻了。
那种眼神,他从来没有给过我。
在我面前,他永远是那副冷淡疏离的样子。
他可以和我同处一室却一言不发,可以在我生病的时候只让秘书送药过来,可以在无数个深夜里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栋空荡荡的别墅里,自己不知道去了哪里。
可他也会在某些瞬间,让我产生一种他其实不坏的错觉。
有一次我发烧到三十九度,烧得迷迷糊糊,半夜起来喝水的时候摔了一跤,玻璃杯碎了一地,我趴在碎玻璃上,手上全是血。
是他把我从地上抱起来的,动作意外地轻柔,把我放在床上,替我处理伤口,喂我吃药。
那天晚上他没有走,坐在床边守了我一夜。我烧得糊涂,却在半梦半醒间记住了他手掌的温度。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床头柜上放着一杯温水,还有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两个字:别动。
没头没尾,连个署名都没有。可我知道那是他写的,他的字我认得。
就是这些细碎的时刻,支撑着我在这座金笼子里撑了四年。
每当我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想起这些瞬间,然后告诉自己,也许他不是不在乎,他只是不知道怎么在乎。
但今天,林念晚的生日宴上,这个自欺欺人的泡沫终于碎了。
宴会设在城中最贵的酒店,整个宴会厅被粉色和白色的玫瑰装点得如梦似幻,光是花艺就花了不下百万。
林念晚穿了一条Dior的高级定制礼裙,裙摆上缀满了手工绣制的花朵,像一朵盛放在人群中的月季。
她挽着顾景琛的手臂款款走来,笑容灿烂得像一颗刚被打磨好的钻石。
她确实很美。
不是客套话,是真的美。
二十三岁,正是女人最好的年纪,家世好,学历好,长相好,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被娇养长大的女孩特有的那种底气。
那种“我值得全世界最好的东西”的底气。
这种东西我从来没有过。
因为从我十二岁父母离世被送到亲戚家寄人篱下的那一天起,我就学会了小心翼翼、察言观色、尽量不麻烦任何人。
林念晚不需要学这些,因为从来没有人亏待过她。
而顾景琛看她的眼神,就是她最好的配饰。
我按照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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