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被嫌弃四年,我跑完半马提离婚,老公跪求复合  |  作者:爱吃烟台古酿的张子萱  |  更新:2026-05-13
方越觉得我没救了。三年来,我问过无数次"带我一起吧",他的答案永远是"你这体力,算了"。不是嘲讽,比嘲讽更伤人,是认定了你就是这种人的那种平静。**年春天,我不问了。他出门夜骑那晚,我翻出一双落灰的运动鞋,在小区楼下站了十分钟,迈出了第一步。跑了八百米,蹲在路边干呕。但我没回家。我又站起来了。
-正文:
结婚**年的那个春天,我终于不问了。
不是想通了,也不是不在意了,是那种从骨头里渗出来的累,让人连开口的劲都没有了。
我记得那天是四月六号,周六。
方越五点半就起了,穿那套黑色骑行服,在门口蹲着调自行车的码表。他的公路车靠在玄关墙上,银灰色的碳纤维车架在晨光里泛着冷调的光。
我坐在沙发上喝粥。
白米粥,什么菜也没配,一口一口地喝,勺子碰碗边发出很轻的声音。
"今天环南山那条线,可能下午两三点才回来。"
他头也没抬,对着码表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和对着手机说一模一样。
以前听到这句话,我会说"又骑车,能不能带我一起"。
说了三年。
第一年他笑着说算了吧你这体力。第二年他皱着眉说你去了拖后腿。第三年他连表情都懒得给,只剩一个字,嗯。
今天我也只剩一个字。
"嗯。"
方越的手停了一下。
很短,不到一秒,但我看见了。
他转过头看我,那一眼里带着点意外。
大概是不习惯我没接那句"你能不能带我去"。
意外也就一瞬,他站起来,拎起水壶和头盔,拉开了门。
"那我走了。"
"嗯。"
门关上。
声音很轻,和过去一千多个早晨没什么不同。
我端着碗坐在沙发上,看着门口他那双骑行锁鞋旁边空出来的位置。
三年了。
每次他穿上骑行服的时候,我就开始不安。不是怕他出事,是怕他又一次证明,这个家里,我是可以被省略的那个人。
吵过。
第一年我哭着说你周末就不能陪我一天吗,他说骑行是他的爱好,叫我尊重。
第二年我把他的骑行鞋藏在衣柜顶上,他翻出来以后两天没跟我说话。
第三年我在他出门前堵着大门问他到底爱不爱我,他绕过我去拿头盔的时候肩膀碰了我一下,头都没回。
三年下来我终于明白一件事。
他不是不懂我在难过,他是觉得我的难过不重要。
有一种忽视比冷暴力更让人绝望,就是他明明看见你了,但他真心实意地觉得你不值得停下来。
"你这体力,算了吧。"
这句话他说了不下二十次。
每次说完就走,留我一个人站在门口。
不是嘲讽。比嘲讽更伤人。
嘲讽至少说明他还在乎你的存在,哪怕是用来取笑。而这句话里只有一个意思:我已经判断过了,你不行。
你不行。
你没用。
你这辈子就是这样了。
那天下午,方越没回来吃午饭。预料之中。
我一个人热了昨晚的剩菜,吃了半碗米饭,洗了碗,擦了桌子,坐回沙发上。
遥控器就在茶几上,我看了一眼,没去拿。
手机亮了一下。
方越发了个定位在群里,他们骑行俱乐部的群。配文是一张照片,一群人在山顶上举着水壶,风把骑行旗吹得展开。
方越站在中间,笑得特别开。
我把手机扣在沙发垫上。
他在外面笑得那么开心,回到家就是另一副脸。
不是凶,是空。
像回到一间没人住的房子,习惯性地开灯关灯,但灯照亮的只有家具。
我闭上眼睛,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他可以有他的生活。
我呢?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我从沙发上坐直了。
我起身走到鞋柜前,拉开最下面那层。
角落里有一双运动鞋。
灰白色的,鞋带系着死结,鞋面上有一层薄灰。
是我四年前刚结婚的时候买的,想着和方越一起晨跑。他说跑步伤膝盖不如骑车,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这双鞋一直塞在鞋柜最深处,和我这个人一样,落在角落里。
我拿出来,用手背擦了擦灰。
鞋底还是新的,纹路清晰,像是从来没着过地。
今晚他说夜骑,不回来吃晚饭。
那就今晚吧。
晚上八点半,方越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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