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烂书当囚宠,我掀桌了

穿进烂书当囚宠,我掀桌了

闹市潘杨明 著 现代言情 2026-05-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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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辞渡,霍锦棠 主角
changduduanpian 来源
长篇现代言情《穿进烂书当囚宠,我掀桌了》,男女主角裴辞渡霍锦棠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非常值得一读,作者“闹市潘杨明”所著,主要讲述的是:穿书了。穿进一本我亲手毙掉的烂稿里。成了疯批女总裁的"囚宠"。管家端着馊饭,扬言打断我的腿。我深吸一口气。一巴掌扇过去。——这破书的剧情,老子不跟了。1我是被一股霉味呛醒的。后脑勺撞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疼得太阳穴突突跳。眼皮沉得跟灌了铅一样,费了半天劲才撑开一条缝。映入视线的,是一面灰黄的天花板,墙角裂了一道口子,某种黑色的霉斑沿着裂痕往外爬。窗户上焊了铁栏杆,外头天色灰蒙蒙的,分不清是清晨还是傍...

精彩试读

,这个男配的设定是退役安保人员,身手不错,但性格软弱。被霍锦棠抓来之后,从头到尾忍气吞声了整整三百章。
中间被管家**、被保镖殴打、吃馊饭、住地下室,偶尔被霍锦棠想起来了,提溜出去换套干净衣服送到社交场合充门面。
最后结局是被霍锦棠的叔叔栽赃陷害,直接送进了监狱。
全书最惨工具人,没有之一。
当时我审完这段剧情,在稿件旁边批了两个字:
"离谱。"
现在好了。
老天爷显然认为我应该亲身体验一下什么叫"离谱"。
我坐在冰凉的地面上,用力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
疼。
不是梦。
穿就穿吧。既然这本书的剧情我全都知道,那就好办。
这破书我可以从头到尾背下来——不是因为它写得好,恰恰是因为它写得太烂了,每一个槽点都印在我的脑子里。
思路刚理到这儿,走廊里传来脚步声。
三组。一轻两重。
轻的那组走在前面,皮鞋踩在瓷砖上,"嗒嗒嗒"的节奏不紧不慢,带着一股子居高临下的做派。
后面两组沉闷得多,军靴一样的步伐,每一步都踩得实。
门锁"咔哒"一声弹开。
门推开的瞬间,灰白的灯管光照进来,晃得我眯了一下眼。
三个人走进来。
打头的是个六十来岁的瘦老头,穿着剪裁考究的黑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表情端着,下巴微微抬起,像是在看什么不入流的东西。
钱伯。
霍锦棠的管家。原书中描写是:"忠心耿耿的老管家,唯霍锦棠马首是瞻。"
同时也是前期负责**男配的第一执行人。
他身后跟着两个壮汉,穿着清一色的黑色制服,胳膊比我大腿粗,表情冷硬,站在门口两侧把出口堵得严严实实。
钱伯低头看着坐在地上的我,嘴角撇了一下。
"先生。"
他叫我"先生",语气里没有半分尊重,更像是某种刻意的嘲弄。
"小姐说过,要是你再敢逃跑——"
他顿了一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就让我活活打断你的双腿。"
打断双腿。
原书第七章的台词,一字不差。
这位作者虽然文笔稀烂,台词倒是记得准。
钱伯继续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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