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妻子林薇死于一场意外车祸。葬礼上,我扶着哭到晕厥的**苏曼,心想终于自由了。三年来,我用亡妻的巨额遗产,把苏曼捧成了顶流名媛,自己也成了商界炙手可热的新贵。直到今天,我去林薇坟前宣布我要再婚了,才发现她墓碑前那束永不枯萎的香槟玫瑰,下面压着一本日记。翻开第一页,是林薇娟秀的字迹,日期却是她死前一小时:“陈恪,当你看到这些时,我猜你和苏曼,应该已经快活三年了吧?真可惜,这三年,是我送给你们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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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碾过墓园湿漉漉的碎石路,发出一种令人牙酸的咯吱声。我把保时捷停在老位置,推开车门,十月底的冷风立刻裹着一股土腥和枯败植物的味道,钻进我敞开的羊绒大衣领口。我下意识地皱了皱眉,抬手理了理价值不菲的衣领。今天本不该来这里,苏曼订好了婚纱最终试穿的预约,但某种近乎仪式性的、或者说,是彻底告别过去的冲动,还是让我把车开到了这里。
林薇的墓在墓园东区,一个算不上最好但也绝不差的位置。我迈开步子,皮鞋踩在薄霜覆盖的草皮上,留下清晰的、泥泞的印子。远远地,我就看见了那束香槟玫瑰。三年了,每个星期,花店都会准时送来一束,雷打不动。起初我以为是她哪个念旧的朋友,后来觉得不过是花店搞错了固定订单,也懒得去取消。只是这花开得实在太好,好得不正常——花瓣饱满,色泽温润,连叶片都翠绿得像是刚从枝头剪下,在这万物萧瑟的墓园里,透着一股精心维持的、近乎诡异的生命力。
我走到墓碑前。黑色大理石光可鉴人,映出我模糊的、西装革履的身影。林薇的照片嵌在碑石上,笑容温婉,是她生前最喜欢的一张。我看着她,心里那点因为被打断试纱而生的不耐烦,混杂着对即将宣布再婚消息的某种虚伪的怜悯,还有对过去三年所谓“成功”的自得,搅拌成一种轻飘飘的漠然。
“林薇,”我开口,声音在寂静的墓园里显得格外清晰,“我要结婚了。和苏曼。”
说完这句,我等着,等什么?等一阵风?等一个虚无的回应?没有。只有那束香槟玫瑰在微风中轻轻颤动。我莫名有些烦躁,像是准备好的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我蹲下身,想仔细看看这诡异的花。手指拨开层层叠叠的花瓣和丝带,触感冰凉,并非鲜花应有的微润。就在我指尖即将触碰到最底部的花茎时,我摸到了一个硬质的、有棱角的东西。
不是石头。是……书脊?
我动作顿住,心跳漏了一拍。我小心地拨开更多花束底部的装饰,一本被防水塑料膜仔细包裹着的、巴掌大小的深蓝色硬壳笔记本,赫然出现在花泥与墓碑基座的缝隙里。它被塞得很深,如果不是刻意拨弄,根本不可能被发现。塑料膜表面凝结着细微的水珠,看起来埋在这里已有一段时间,但膜内干燥,笔记本封皮颜色如新。
谁放的?恶作剧?还是……?
一种冰冷的东西顺着我的脊椎慢慢爬上来。我深吸一口气,用修剪得整齐的指甲抠开塑料膜的封口,将那本笔记抽了出来。入手微沉。塑料膜丢在一边,我翻开硬壳封面。内页是米白色的道林纸,质感细腻。
映入眼帘的,是第一行娟秀而熟悉的字迹。我的心跳在那一瞬间,骤然停顿,随即像失控的鼓锤般疯狂擂动起来。
那字迹我太熟悉了。林薇的字,清瘦有力,带着一种独特的习惯——她总爱把我名字里的“恪”字,左边的“忄”写得稍大,右边的“口”却缩得很小,挤在角落,像是个小心翼翼的点缀。我曾笑她这是“心口不一”,她也只是抿嘴笑笑,从不改。
此刻,这个熟悉的、小得有些可怜的“口”字,就钉在纸上,钉在我的眼睛里。
日期:2021年10月27日。下午三点。
那是她出车祸的当天。我记得清楚,那天下午三点半,我接到警方电话。
我的手指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指尖冰凉,仿佛血液瞬间被抽干。目光僵硬地挪向那行字之后的内容:
“陈恪,当你看到这些时,我猜你和苏曼,应该已经快活三年了吧?”
胃部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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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碾过墓园湿漉漉的碎石路,发出一种令人牙酸的咯吱声。我把保时捷停在老位置,推开车门,十月底的冷风立刻裹着一股土腥和枯败植物的味道,钻进我敞开的羊绒大衣领口。我下意识地皱了皱眉,抬手理了理价值不菲的衣领。今天本不该来这里,苏曼订好了婚纱最终试穿的预约,但某种近乎仪式性的、或者说,是彻底告别过去的冲动,还是让我把车开到了这里。
林薇的墓在墓园东区,一个算不上最好但也绝不差的位置。我迈开步子,皮鞋踩在薄霜覆盖的草皮上,留下清晰的、泥泞的印子。远远地,我就看见了那束香槟玫瑰。三年了,每个星期,花店都会准时送来一束,雷打不动。起初我以为是她哪个念旧的朋友,后来觉得不过是花店搞错了固定订单,也懒得去取消。只是这花开得实在太好,好得不正常——花瓣饱满,色泽温润,连叶片都翠绿得像是刚从枝头剪下,在这万物萧瑟的墓园里,透着一股精心维持的、近乎诡异的生命力。
我走到墓碑前。黑色大理石光可鉴人,映出我模糊的、西装革履的身影。林薇的照片嵌在碑石上,笑容温婉,是她生前最喜欢的一张。我看着她,心里那点因为被打断试纱而生的不耐烦,混杂着对即将宣布再婚消息的某种虚伪的怜悯,还有对过去三年所谓“成功”的自得,搅拌成一种轻飘飘的漠然。
“林薇,”我开口,声音在寂静的墓园里显得格外清晰,“我要结婚了。和苏曼。”
说完这句,我等着,等什么?等一阵风?等一个虚无的回应?没有。只有那束香槟玫瑰在微风中轻轻颤动。我莫名有些烦躁,像是准备好的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我蹲下身,想仔细看看这诡异的花。手指拨开层层叠叠的花瓣和丝带,触感冰凉,并非鲜花应有的微润。就在我指尖即将触碰到最底部的花茎时,我摸到了一个硬质的、有棱角的东西。
不是石头。是……书脊?
我动作顿住,心跳漏了一拍。我小心地拨开更多花束底部的装饰,一本被防水塑料膜仔细包裹着的、巴掌大小的深蓝色硬壳笔记本,赫然出现在花泥与墓碑基座的缝隙里。它被塞得很深,如果不是刻意拨弄,根本不可能被发现。塑料膜表面凝结着细微的水珠,看起来埋在这里已有一段时间,但膜内干燥,笔记本封皮颜色如新。
谁放的?恶作剧?还是……?
一种冰冷的东西顺着我的脊椎慢慢爬上来。我深吸一口气,用修剪得整齐的指甲抠开塑料膜的封口,将那本笔记抽了出来。入手微沉。塑料膜丢在一边,我翻开硬壳封面。内页是米白色的道林纸,质感细腻。
映入眼帘的,是第一行娟秀而熟悉的字迹。我的心跳在那一瞬间,骤然停顿,随即像失控的鼓锤般疯狂擂动起来。
那字迹我太熟悉了。林薇的字,清瘦有力,带着一种独特的习惯——她总爱把我名字里的“恪”字,左边的“忄”写得稍大,右边的“口”却缩得很小,挤在角落,像是个小心翼翼的点缀。我曾笑她这是“心口不一”,她也只是抿嘴笑笑,从不改。
此刻,这个熟悉的、小得有些可怜的“口”字,就钉在纸上,钉在我的眼睛里。
日期:2021年10月27日。下午三点。
那是她出车祸的当天。我记得清楚,那天下午三点半,我接到警方电话。
我的手指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指尖冰凉,仿佛血液瞬间被抽干。目光僵硬地挪向那行字之后的内容:
“陈恪,当你看到这些时,我猜你和苏曼,应该已经快活三年了吧?”
胃部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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