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他净身出户,我尸骨无存  |  作者:网帽  |  更新:2026-05-09
包厢里的烟味混着劣质香水味,呛得我鼻子发*。
骰子在骰盅里哗啦啦响,男人们的笑骂声和女人的娇嗔缠在一起,吵得人脑仁疼。
我挽着张昊的胳膊,稳稳坐在主位最舒服的那张椅子上。
指甲划过他胳膊上结实的肌肉,心里像揣了块蜜。
余光扫过角落。
沈默一个人坐在那里,背靠着冰冷的墙壁,手里转着半杯威士忌。
灯光太暗,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到他指尖泛白,骨节突出,像一截被人随手扔在角落的枯木。
没人搭理他。
第一
整个包厢三十多个人,谁不知道庄晓花的老公是个窝囊废。
结婚三年,他工资卡上交,一分零花钱都不敢留。家里的家务他全包,我下班回家往沙发上一躺,饭端到手里,水递到嘴边。我骂他,他低着头听;我推他,他往后退;就连上次我当着****面摔了碗,说他们养的儿子没出息,他也只是默默地把碎片捡起来,一句反驳的话都没有。
“看什么呢?” 张昊凑过来,温热的呼吸喷在我耳朵上,手顺势滑到我的腰上,捏了一把。
我笑着往他怀里靠了靠,下巴朝沈默的方向抬了抬,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周围几个竖着耳朵的同学听见:“没什么,看我们家那条听话的狗呢。”
周围哄的一声笑了。
张昊笑得更放肆,搂得我更紧了:“别这么说,人家好歹是你老公。”
“老公?” 我嗤笑一声,拿起桌上的烟,张昊立刻掏出打火机给我点上。我吸了一口,吐出个烟圈,“他也就配给我提鞋。你看他那样子,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跟他过日子,我都觉得憋屈。”
没人觉得我过分。
他们早就看惯了。
上次同学聚会,我让沈默去楼下给我买草莓味的冰淇淋,外面下着大雪,他跑了三条街才买到。回来的时候冰淇淋有点化了,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冰淇淋扣在了他脸上。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用袖子擦了擦脸,然后默默地去卫生间把衣服洗干净。
从那以后,所有人都知道,沈默是真的被我拿捏死了。
我瞥了一眼角落。
他好像没听见我们的话,依旧低着头转着那杯威士忌。杯子里的冰块慢慢融化,顺着杯壁往下流,在桌子上洇出一小片水渍。
那杯酒还是我上次剩下的。
他从来舍不得买这么贵的酒。结婚三年,他喝的最多的是三块钱一瓶的啤酒,还是打折的时候整箱搬回家的。这杯威士忌是上周我和张昊来这里喝酒剩下的,他收拾桌子的时候没舍得倒,一直放在冰箱里。
我心里一阵鄙夷。
没出息的东西,永远都是这副穷酸样。
酒过三巡,气氛越来越热。有人起哄让张昊唱歌,张昊也不推辞,拿起话筒就唱了首情歌,眼睛一直盯着我。
我跟着节奏晃着腿,心里美滋滋的。
这才是男人该有的样子。有钱,有本事,会哄女人开心。哪像沈默,一天到晚闷不吭声,跟个木头似的,床上都没点情趣。
唱完歌,张昊坐回来,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周围又是一阵起哄。
我故意朝沈默的方向看了一眼。
他终于抬起头了。
隔着缭绕的烟雾和嘈杂的人声,我们的目光对上了。
他的眼睛很黑,深不见底,像两口枯井。里面没有愤怒,没有嫉妒,甚至没有一点情绪波动,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我心里莫名窜起一股火。
凭什么?
他凭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一个被我拿捏得死死的窝囊废,有什么资格这么看我?
我故意凑到张昊嘴边,喂他吃了一颗葡萄。然后拿起公筷,夹了一块他最爱吃的***,小心翼翼地剔掉骨头,送到他嘴里。
张昊张嘴咬住,顺便咬了咬我的手指。
我笑得花枝乱颤。
周围的笑声更大了。
我再看沈默。
他已经低下头了,拿起桌上的筷子,默默地扒着碗里的白米饭。碗里什么菜都没有,他就那么干吃着,一口一口,吃得很慢。
我心里的火瞬间消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致的得意。
看吧,这就是沈默。
就算我当着他的面和别的男人亲热,他也不敢说一个不字。他就是这么懦弱,这么没用,这辈子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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