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结局也很符合这类配角的命运——第十七章出场,第三十四章就因为冒犯了某位不好惹的贵女被设计陷害,最后被家族送往家庙修行,就此从故事里彻底消失。
此刻这位命运多舛的炮灰正站在铜镜前,脸上的表情从惊骇逐渐过度到木然,又从木然逐渐过度到一种奇异的平静。
“二姑娘?”贴身的丫鬟小心翼翼地唤她,“您没事吧?”
程咬金深吸一口气,缓缓转过身来,用一种勘破红尘般的语气说道:“秋月。”
秋月一愣:“奴婢在。”
程咬金又说:“冬雪。”
冬雪也愣了:“奴婢也在。”
“很好。”程咬金点了点头,神情庄重而安详,“我宣布一个事。”
丫鬟们面面相觑。
“从今天开始,我要摆烂。”
“摆……烂?”秋月一脸困惑,“姑娘,什么是摆烂?”
程咬金迈开步子走向门口,动作里带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潇洒:“就是混吃等死,躺平任嘲,谁也别想让我努力,谁也别想让我上进,老天爷既然让我重生了,那我的目标只有一个——”
她回过头,朝阳的光正好从窗棂间斜斜地照进来,落在她弯起来的眉眼上,那笑容明亮得有些晃眼。
“活着就好。”
秋月和冬雪互看一眼,同时在心里确认了一件事:二姑娘今天一定是撞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大理寺卿程道远的府邸坐落在京城崇仁坊,三进三出的院落虽比不上那些公侯伯府的规模,但在京城的大小官员中也算体面。程道远此人以刚正不阿著称,为官二十余年从不结党营私,连带着对自家儿女的要求也格外严格。大女儿程如玉温柔端庄,是小辈中出了名的大家闺秀,在父母面前从无错处。三女儿程如兰聪慧伶俐,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被京城名媛圈公认为才女。小儿子程如柏年纪尚小,但读书也颇为用功,夫子常常夸赞。
唯独这个二女儿程咬金,程道远每次提起都要叹气三声。他给三个女儿取名如玉、如兰、如芝,偏偏这个老二从小就不按常理出牌,五岁时拿剪刀剪了自己的刘海,七岁时**摔折了胳膊,九岁时因为好奇把祠堂里的供品全偷吃了,十二岁时当着太傅的面说孔圣人说话太啰嗦。程道远实在没办法,给她取了个小名叫阿丑,希望她丑点不要紧,安分就行,结果这姑娘非但不安分,反而越来越放飞自我,到了十五岁这年,已经彻底成了京城贵族圈的笑柄。
程咬金穿越过来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搞清楚自己是怎么穿的,也不是想方设法抱男主大腿,而是——去厨房。
她饿了。
前世加了一整晚的班,根本没顾上吃东西,现在这具年轻的胃正咕噜咕噜地叫唤,那声音大得像是有人在里面敲鼓。她循着记忆里的路线七拐八拐地摸到了厨房门口,厨娘王婶正带着几个小丫鬟在准备午膳,一锅鸡汤正在灶上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那香味浓烈得程咬金当场就哭了。
不是夸张,是真的哭了。
前世二十年上班生涯,她吃了八千多顿外卖,平均每顿饭用时十二分钟,其中还有一半时间是在一边吃一边回消息。她已经太久太久没有闻过这种真正的、从柴火和铁锅里慢慢炖出来的食物香气了。此刻这锅鸡汤的味道像一把温柔的刀,精准地刺中了她心底那个最柔软的角落,那些积攒了两辈子的委屈和疲惫一瞬间全部涌了上来,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
王婶吓坏了:“二、二姑娘!您怎么哭了?可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您跟老奴说!”
程咬金抹了一把眼泪,哽咽着说:“王婶,我想喝鸡汤。”
王婶愣了一瞬,随即笑开了花,忙不迭地舀了一大碗,还特意把两只鸡腿都捞出来放到她碗里,嘴里念叨着:“二姑娘今日有口福,这鸡是今早刚宰的,加了三年的老参和枸杞红枣,炖了足足两个时辰……”
程咬金端起碗,用汤匙舀了一勺汤送到嘴边,舌尖触到汤面的瞬间,她的灵魂仿佛被人狠狠地晃了一下。那鸡汤浓醇鲜香,带着参的甘苦和红枣的微甜,一口下去整个人都像是被泡进了温泉里,每一个毛孔都在舒展开来。她闭上眼睛,无比虔诚地咽下这一口,然后缓缓吐
此刻这位命运多舛的炮灰正站在铜镜前,脸上的表情从惊骇逐渐过度到木然,又从木然逐渐过度到一种奇异的平静。
“二姑娘?”贴身的丫鬟小心翼翼地唤她,“您没事吧?”
程咬金深吸一口气,缓缓转过身来,用一种勘破红尘般的语气说道:“秋月。”
秋月一愣:“奴婢在。”
程咬金又说:“冬雪。”
冬雪也愣了:“奴婢也在。”
“很好。”程咬金点了点头,神情庄重而安详,“我宣布一个事。”
丫鬟们面面相觑。
“从今天开始,我要摆烂。”
“摆……烂?”秋月一脸困惑,“姑娘,什么是摆烂?”
程咬金迈开步子走向门口,动作里带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潇洒:“就是混吃等死,躺平任嘲,谁也别想让我努力,谁也别想让我上进,老天爷既然让我重生了,那我的目标只有一个——”
她回过头,朝阳的光正好从窗棂间斜斜地照进来,落在她弯起来的眉眼上,那笑容明亮得有些晃眼。
“活着就好。”
秋月和冬雪互看一眼,同时在心里确认了一件事:二姑娘今天一定是撞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大理寺卿程道远的府邸坐落在京城崇仁坊,三进三出的院落虽比不上那些公侯伯府的规模,但在京城的大小官员中也算体面。程道远此人以刚正不阿著称,为官二十余年从不结党营私,连带着对自家儿女的要求也格外严格。大女儿程如玉温柔端庄,是小辈中出了名的大家闺秀,在父母面前从无错处。三女儿程如兰聪慧伶俐,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被京城名媛圈公认为才女。小儿子程如柏年纪尚小,但读书也颇为用功,夫子常常夸赞。
唯独这个二女儿程咬金,程道远每次提起都要叹气三声。他给三个女儿取名如玉、如兰、如芝,偏偏这个老二从小就不按常理出牌,五岁时拿剪刀剪了自己的刘海,七岁时**摔折了胳膊,九岁时因为好奇把祠堂里的供品全偷吃了,十二岁时当着太傅的面说孔圣人说话太啰嗦。程道远实在没办法,给她取了个小名叫阿丑,希望她丑点不要紧,安分就行,结果这姑娘非但不安分,反而越来越放飞自我,到了十五岁这年,已经彻底成了京城贵族圈的笑柄。
程咬金穿越过来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搞清楚自己是怎么穿的,也不是想方设法抱男主大腿,而是——去厨房。
她饿了。
前世加了一整晚的班,根本没顾上吃东西,现在这具年轻的胃正咕噜咕噜地叫唤,那声音大得像是有人在里面敲鼓。她循着记忆里的路线七拐八拐地摸到了厨房门口,厨娘王婶正带着几个小丫鬟在准备午膳,一锅鸡汤正在灶上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那香味浓烈得程咬金当场就哭了。
不是夸张,是真的哭了。
前世二十年上班生涯,她吃了八千多顿外卖,平均每顿饭用时十二分钟,其中还有一半时间是在一边吃一边回消息。她已经太久太久没有闻过这种真正的、从柴火和铁锅里慢慢炖出来的食物香气了。此刻这锅鸡汤的味道像一把温柔的刀,精准地刺中了她心底那个最柔软的角落,那些积攒了两辈子的委屈和疲惫一瞬间全部涌了上来,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
王婶吓坏了:“二、二姑娘!您怎么哭了?可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您跟老奴说!”
程咬金抹了一把眼泪,哽咽着说:“王婶,我想喝鸡汤。”
王婶愣了一瞬,随即笑开了花,忙不迭地舀了一大碗,还特意把两只鸡腿都捞出来放到她碗里,嘴里念叨着:“二姑娘今日有口福,这鸡是今早刚宰的,加了三年的老参和枸杞红枣,炖了足足两个时辰……”
程咬金端起碗,用汤匙舀了一勺汤送到嘴边,舌尖触到汤面的瞬间,她的灵魂仿佛被人狠狠地晃了一下。那鸡汤浓醇鲜香,带着参的甘苦和红枣的微甜,一口下去整个人都像是被泡进了温泉里,每一个毛孔都在舒展开来。她闭上眼睛,无比虔诚地咽下这一口,然后缓缓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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