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名:三年婚姻,他连我的名字都记不住  |  作者:蜀黍也可以  |  更新:2026-05-08
企业,两年内把营收翻了四倍。商界的人提起他,用的词是"天纵奇才"。

而我呢。

苏家也做生意,但跟陆家一比,就是路边摆摊的水平。我爸开着一家半死不活的建材店,我妈在菜市场卖菜。

这桩婚事,从一开始就有人说闲话。

"苏念高攀了。"

"陆景琛怎么会看上她?"

"听说是两家老爷子定的娃娃亲,陆景琛是被逼的。"

只有我知道真相。

不是娃娃亲。是初三那年暑假,陆家老爷子来我家买建材,在我家院子里中暑晕倒了。我爸背着他跑了三条街送到医院。老爷子醒来之后说你救了我的命,我就还你女儿一个前程。

所以我爸没有逼陆景琛娶我。是陆爷爷逼的。

陆景琛同意了。

我以为他同意,是因为他对我至少有一点好感。

毕竟我们从初中就认识。毕竟我是他同桌。毕竟那些年他打篮球的时候,我每一场都在场边。

后来我才知道,他同意——只是因为白薇出国了。

白薇是他的初恋。高二那年白薇全家*****。他等了她两年,没有等到她回来。

然后陆爷爷病重,唯一的愿望就是看着他结婚。

所以陆景琛娶了我。

一个替身。

一个替代品。

三年的婚姻,他给了我一切——钱、房子、司机、保姆。除了他自己。

他从不在家吃晚饭。

他从不跟我说超过三句话。

他的书房,我一次都没进去过。

他手机屏幕上的照片,是一个笑着的女孩——白薇。

我最蠢的地方在于,我知道这一切。

但我还是爱他。

我每天换着花样做饭等他回家,哪怕他从来不看一眼。我偷偷报了烘焙课,学了三个月做了个生日蛋糕给他,他说不吃甜食。然后我在他公司垃圾桶里看到了一模一样的蛋糕盒子——是他秘书买的,白薇喜欢的那家店。

我把他的衬衫熨得没有一丝褶皱,希望他穿上时能想起我。

他没有。

他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过我。

我不过是他为了完成爷爷遗愿而娶回来的一个道具。一个维持体面的装饰品。

道具不需要被在意。

装饰品不需要被记住。

三年,一千零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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