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那你这是**的前奏------------------------------------------,然后坐下了。,把她衬衫领口吹得翻起来,露出一截锁骨。,,确实二十六岁,青岛本地人,在一家新媒体公司写文案,最近刚辞职。“所以你被开除了?”我问。“是我辞了老板,”她把啤酒罐举到嘴边喝了一口,“他让我写那种标题——‘震惊,青岛这家**馆子居然藏着米其林大厨’。我说这属于虚假宣传,他说这叫运营思维。我说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他说你要不要收拾东西走人。我说好。所以你也是在跑路?”我问。“算是吧,”她仰头看着天,天已经快黑透了,什么也看不见,“从一种很蠢的生活方式里跑出来,但又不知道怎么换一种不蠢的。每天刷手机,看到别人都过得很好,只有我一个人卡住了。我卡在二十六岁,卡在不想上班又怕没班上,卡在不想相亲又怕嫁不出去,卡在哪儿都去不了,卡在昨天和今天没有任何区别的生活里。”。“你喜欢嚼口香糖吗?”她忽然说,“嚼到最后的那块口香糖,味道早就没了,但你还在嚼,因为吐了也不知道该扔哪儿。二十六岁就是那块口香糖。”。。二十七岁的我也是那块口香糖。
“你写小说写了三年,”她转过头来看我,路灯的光落在她脸上,把她的侧脸切成明暗两半,
“三百万字,没人看,不赚钱,你为什么还在写?”
我想了想,说:“因为不写的话,我就什么都不剩了。”
她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很久。
久到海风把她的头发吹到脸上她都没撩,久到我开始后悔说了一句这么矫情的话。
然后她把手里那罐喝了一半的啤酒递给我。
“喝一口,”她说,“算我请你的。”
我接过来喝了。麦芽的苦味在舌尖炸开,冰凉的感觉顺着喉咙滑下去。
啤酒罐上还残留着她手心的温度,嘴唇碰到罐口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个词——间接接吻。
然后又觉得自己***无聊,一个结了婚的男人,跟一个陌生女孩间接接吻,还有脸写小说。
“你结婚了吗?”她忽然问。
我呛了一下,啤酒从嘴角溢出来,我手忙脚乱地用袖子擦。
“结了。”我说。
“那你一个人来青岛?”
“嗯。”
“你老婆知道吗?”
“不知道。”
“那你这是**的前奏?”
“不是,”我说,“我就是想一个人待几天。写不出来东西,心里发慌。觉得这辈子可能就这么废了,但又不甘心。想在彻底认命之前,再挣扎一下。”
她把啤酒罐从我手里拿回去,仰头把剩下的喝完,然后两只手用力一捏,铝罐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被捏成一个扁扁的铁饼。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可笑的是什么吗?”她说。
“什么?”
“是一边认命一边不甘心的人。”她站起来,把捏扁的啤酒罐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要么就老老实实回去过日子,要么就豁出去折腾个够。卡在中间算什么?你以为你在写小说啊,主角还能有反转?”
我看着她,没说话。
她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拉起冲锋衣的拉链,像是要走了。
走了两步又停下来,没有回头,背对着我说了一句。
“林远是吧?你那个破小说如果真的写不下去了,就换个开头。别总写什么修仙重生,写点真的东西。人这辈子又不是只有一条命可以活。”
她就走了。帆布鞋踩在石板路上,海风把她的头发吹得散开来,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一直拖到我的脚边。
我坐在那条长椅上,看着她走远,直到她的身影彻底融进了青岛的夜色里。
书包里那台用了九年的笔记本电脑还躺在最底层,文档停留在一个写了三章就写不下去的故事开头。
主角是个修仙的天才,被废了修为扔下凡间,然后重新修炼,重新登顶。
老套得要命,连我自己都不想看。
但沈念说得对。人这辈子又不是只有一条命可以活。
我打开手机,第一次在这个城市连上网络。
老婆发了七条消息,最后一条是:“你死了?”我没回。我打开备忘录,在最上面打了一行字:
“我的26岁青岛女孩。”
然后我写下了第一句话:
“第一次来到岛城,是我蓄谋了三个月才做出的决定。”
风从海面上来,穿过栈桥的石栏杆,穿过那条沈念坐过的长椅,穿过我空荡荡的胸膛,呜咽着走了。
我知道自己早晚得回去。
但起码不是今天。
今天我要写一个真的故事。
不过在此之前,我得找到今晚的住处。
“你写小说写了三年,”她转过头来看我,路灯的光落在她脸上,把她的侧脸切成明暗两半,
“三百万字,没人看,不赚钱,你为什么还在写?”
我想了想,说:“因为不写的话,我就什么都不剩了。”
她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很久。
久到海风把她的头发吹到脸上她都没撩,久到我开始后悔说了一句这么矫情的话。
然后她把手里那罐喝了一半的啤酒递给我。
“喝一口,”她说,“算我请你的。”
我接过来喝了。麦芽的苦味在舌尖炸开,冰凉的感觉顺着喉咙滑下去。
啤酒罐上还残留着她手心的温度,嘴唇碰到罐口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个词——间接接吻。
然后又觉得自己***无聊,一个结了婚的男人,跟一个陌生女孩间接接吻,还有脸写小说。
“你结婚了吗?”她忽然问。
我呛了一下,啤酒从嘴角溢出来,我手忙脚乱地用袖子擦。
“结了。”我说。
“那你一个人来青岛?”
“嗯。”
“你老婆知道吗?”
“不知道。”
“那你这是**的前奏?”
“不是,”我说,“我就是想一个人待几天。写不出来东西,心里发慌。觉得这辈子可能就这么废了,但又不甘心。想在彻底认命之前,再挣扎一下。”
她把啤酒罐从我手里拿回去,仰头把剩下的喝完,然后两只手用力一捏,铝罐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被捏成一个扁扁的铁饼。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可笑的是什么吗?”她说。
“什么?”
“是一边认命一边不甘心的人。”她站起来,把捏扁的啤酒罐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要么就老老实实回去过日子,要么就豁出去折腾个够。卡在中间算什么?你以为你在写小说啊,主角还能有反转?”
我看着她,没说话。
她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拉起冲锋衣的拉链,像是要走了。
走了两步又停下来,没有回头,背对着我说了一句。
“林远是吧?你那个破小说如果真的写不下去了,就换个开头。别总写什么修仙重生,写点真的东西。人这辈子又不是只有一条命可以活。”
她就走了。帆布鞋踩在石板路上,海风把她的头发吹得散开来,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一直拖到我的脚边。
我坐在那条长椅上,看着她走远,直到她的身影彻底融进了青岛的夜色里。
书包里那台用了九年的笔记本电脑还躺在最底层,文档停留在一个写了三章就写不下去的故事开头。
主角是个修仙的天才,被废了修为扔下凡间,然后重新修炼,重新登顶。
老套得要命,连我自己都不想看。
但沈念说得对。人这辈子又不是只有一条命可以活。
我打开手机,第一次在这个城市连上网络。
老婆发了七条消息,最后一条是:“你死了?”我没回。我打开备忘录,在最上面打了一行字:
“我的26岁青岛女孩。”
然后我写下了第一句话:
“第一次来到岛城,是我蓄谋了三个月才做出的决定。”
风从海面上来,穿过栈桥的石栏杆,穿过那条沈念坐过的长椅,穿过我空荡荡的胸膛,呜咽着走了。
我知道自己早晚得回去。
但起码不是今天。
今天我要写一个真的故事。
不过在此之前,我得找到今晚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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