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捡了七个贱男人之后,第八个非要跟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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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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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捡了七个贱男人之后,第八个非要跟我回家》是网络作者“霂浠”创作的现代言情,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抖音热门,详情概述:我捡过七个路边昏迷的男人。假忠臣、装残疾、假未婚夫、通缉犯、小倌儿、骗子、细作,集齐七种不幸。医馆墙上至今还挂着县令送的锦旗:冤大头本头。从此发誓:路边的男人,打死不捡。然后同一个男人,在我回家的路上躺了四次。四次我都没捡。第五次,他浑身是血倒在我面前。我闻出来了——鸡血。我又要走,他才装不下去叫住了我。这人咬牙切齿,“余清阮,你为什么不捡我!”我盯着他的脸,猛地想起来。这是我许久未见的死对头。1...
精彩试读
我轻轻吸了一口气。
没有冰冷的铁锈人血腥味,只有一股熟悉的、鲜活的、廉价的……
鸡血味。
我:“……”
行。
为了碰瓷我,连鸡血都安排上了,成本属实够高。
演戏能不能走点心?能不能换个道具?
我看着满地红彤彤的“血迹”,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有点想笑。
演,你接着演。
我脚步骤然一转,打算侧身绕路,低调溜走,不拆穿、不搭理、绝不心软。
就在我即将擦肩而过的瞬间,地上那位奄奄一息、随时归西的男人,瞬间破功。
原本微弱的呼吸瞬间平稳,苍白的脸色肉眼可见回暖,他飞快伸手,精准攥住我的裙摆,力道不大,却死死不肯松开。
“余清阮!你为什么不捡我!”
5
我脚步一顿,裙摆被人从身后死死攥住。
夕阳西下,医馆门口围观的人还没散尽,地上那位“奄奄一息”的公子中气十足地吼出了我的名字,一时间全场寂静。
我缓缓转过身,低头看着地上那个浑身鸡血的白衣男人。
他仰着脸,一双桃花眼瞪得溜圆,眉头拧成川字,嘴唇因为涂了脂粉(对,他还涂了**)显得过分红润,整个人又狼狈又滑稽。
但那张脸,我就是化成灰也认得。
高挺的鼻梁,微微上挑的眼尾,左边眉尾有一道细小的疤——那是小时候被我拿弹弓打出来的。
“裴宴,放开我。”
地上的人一怔,随即咬牙切齿,“你终于认出我了?”
“……”
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被他蠢得。
裴宴。
太傅家的嫡长孙,从小跟我青梅竹马——不对,是青梅竹**死对头。
我俩同年出生,他比我大两个月,从小就喜欢跟我作对。
我爬树他晃树,我放风筝他剪线,我爹夸我骑马骑得好他就在旁边说“马自己跑的”。
偏偏两家是世交,逢年过节总要碰面,每次见面都要掐架,掐完架还要被按着头坐在一起吃饭。
然后会把对方的碗掀翻,被罚饿肚子。
我们六岁就认识。
十二岁那年,我俩在御前比武,他赢了我半招,得意洋洋地冲我挑眉。
我一怒之下趁他不注意,一弹弓打在他眉尾,当场见了血。
皇上坐在上面哈哈大笑,说了句“两小无猜,真是般配”。
我当时气哭了。
不是因为输,是因为“般配”那两个字。
裴宴也被我气哭了,因为眉尾留了疤,他觉得破相了。
后来我爹调任,我跟着离京,走的那天裴宴追到城门口,我以为他是来送我的,还挺感动。
结果他站在城墙上冲我喊:“余清阮!你可算走了!我终于能清净了!”
我气得把手里的大枣核吐上去,没吐到,掉下来砸了自家车夫的头。
后来我们家搬来搬去,最后在京城安顿下来,我去了江南学医,跟他彻底断了联系。
三年。
整整三年没见。
三年后的第一次见面,是这个人浑身鸡血躺在我医馆门口,质问为什么不捡他?
我深吸一口气,蹲下来,跟他平视。
他看见我凑近,稍微愣了一下,攥着我裙摆的手不自觉地松了松。
我面无表情地伸手,在他脸上抹了一把。
指腹沾了一层**。
“你脸上擦了粉。”
裴宴的表情僵住。
我又低头闻了闻他身上的“血”,确认了之前的判断。
“鸡血,你用的鸡血。”
裴宴的耳尖开始泛红。
“你往自己身上泼鸡血,涂脂抹粉,躺在大街上碰瓷我。”
我一样一样数出来,声音不大,但围观群众听得清清楚楚。
“裴宴,你是不是有病?”
裴宴的脸“唰”地红透了。
他猛地坐起来,鸡血顺着衣袍往下滴,声音拔高了八度:“余清阮!你有没有良心!我躺了四次你都不捡我,我没办法了才——才——”
“才泼鸡血?”我帮他补充。
“才出此下策!”他恼羞成怒。
周围的大娘大婶们开始窃窃私语。
“这小伙子是碰瓷的啊?”
“长得挺俊,结果是个骗子。”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学好,连鸡血都用上了。”
裴宴的脸色一会儿红一会儿白,嘴巴张了张又闭上,最后把矛头指向我:“你——你让他们闭嘴!”
“凭什么?又不是我让他们说的。”我站起来,拍了拍裙摆上并不存在的灰,“裴公子要是没别的事,我先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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