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岁,她决定不嫁

三十三岁,她决定不嫁

喜欢甜脆柿的髓晶 著 现代言情 2026-04-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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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念,周玲 主角
changduduanpian 来源
《三十三岁,她决定不嫁》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程念周玲,讲述了​1 血染玫裙针尖扎进指甲缝的时候,程念没叫。缝纫机嗒嗒嗒地响,盖住了针尖入肉的那声细微的“噗”。她盯着指尖渗出的血珠子,红得发亮,慢慢顺着指甲沟淌下去,滴在那件还没锁边的玫红色长裙上——周玲订的,加急单,明天要穿去同学会。“程念!”周玲的声音从外间飘进来,带着那股子让人起鸡皮疙瘩的甜腻劲儿,“我跟你哥说了,今晚不回来吃饭。冰箱里有昨天的剩菜,你热热就行。”程念没应声,把手指塞进嘴里,血腥味漫开,铁...

精彩试读

像一小截雪落在纸上。

三个月后,“改衣铺”的招牌在整条街上传开了。

不是因为她改的衣服有多好——当然确实好,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什么都能改。

真丝的旗袍让她改腰身,她能拆开整条侧缝重新走线,改完以后比原来还平整,连一个针眼都找不着。皮衣的拉链坏了,她能用手工把拉链头拆下来换上新的,收的钱比商场换整条拉链便宜一半。老**的羊绒衫被虫蛀了个洞,她能织补得纹路都对得上,不凑近看根本瞧不出来。

隔壁街开干洗店的张姐说:“你这手艺,窝在这犄角旮旯可惜了。”

程念把一件改好的风衣叠起来,用牛皮纸包好,系上麻绳:“不可惜。”

“为啥?”

“这儿太阳好。”她指了指窗户,“晒得到。”

4 袖口藏秘

入秋那天,改衣铺来了个人。

是下午三点钟,太阳正好晒到案板上的时候。程念正在拆一件旧大衣的垫肩,听见门帘响了一声,铃铛叮当。

她抬起头,看见一件深灰色的大衣。

大衣穿在一个男人身上。

男人很高,站在门口得微微低头才不碰到门框。大衣料子极好,羊绒的,在秋天的阳光里泛出一层暗暗的光泽。他大概三十五六岁,五官算不上多精致,但凑在一起就有种让人挪不开眼的劲儿——尤其是那双眼睛,颜色很淡,像被水洗过的琥珀,看人的时候不躲不闪。

“打搅。”他开口,声音比想象中低,“袖子长了点,能改吗?”

程念看了眼袖口。确实长了两公分左右,把整只手都盖住了,只露出一点指尖。她拿起粉笔:“伸过来。”

他把胳膊伸过来。

程念用粉笔在他袖口上画了一道线。手指擦过他的手腕,碰到一截冰凉的金属——是块表,表盘上刻着她不认识的字母。

“这里?”她问。

“再短半公分。”

程念多画了半公分,拇指按住袖口,把他手腕内侧那块突起的骨节刚好露出来。她低头画线的工夫,余光扫到他的另一只手——指节上有层薄茧,虎口处也磨得发亮。不是握笔磨出来的,倒像是握什么器械。

“三天后来取。”她直起身。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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